尖山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022 年尖山区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快构建 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解决秸秆弃置问题,促进秸秆资源有 效利用、农业增产增收,根据《2022 年双鸭山市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双政办规〔2022〕24 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 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 发展理念,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绿色 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提高秸秆综合利 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与黑土地保护相结合,以秸秆还田利 用为重点,拓宽利用路径,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实 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主辅结合,着力还田。以提升土壤地力为目标,将秸 秆综合利用与黑土地保护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 和农机作用,着力开展秸秆还田。按照土壤类型、积温带及作 物种类,玉米秸秆主要采取翻埋、碎混、免耕等还田措施;水 — 1 — 稻种植地块重点推广翻埋、旋耕等还田措施;大豆种植地块重 点推广深松或耙茬还田。 2.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分析研判我区秸秆资源种类、 产量,产业基础优势、发展趋势,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 方面因素,科学谋划秸秆循环利用模式,推进秸秆多元化利用, 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3.坚持政府引导、农户为主。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 收储运有关方面的政策倾斜和引导力度,提高农户的参与积极性, 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鼓励引导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 作社、农业企业等多元主体投入秸秆综合利用。 4.坚持科技推动、延长链条。加强科技引进,着力解决以玉 米、水稻秸秆为重点的综合利用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装备和工艺水平,延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5.坚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按照省、市方案、目标、标准 和政策,市级抓协调、抓督导、抓配套,区级履行实施主体责任, 乡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 (三)工作目标 在巩固我区现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础上,加大工作推进力 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释放政策效能,落实农民主 体责任,确保耕地质量提升和大气环境质量提高。2022 年全区秸 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2%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领域。以实施玉米、水稻、大豆等农 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总结并推广实施成熟的保护性耕作技 — 2 — 术,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安邦乡可结合土壤类型和所在积温 区,选择适宜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因地制 宜推广玉米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碎混还田、保护性耕作覆盖 还田、水田秸秆翻埋还田、水稻秸秆旋耕还田、水稻秸秆原位搅 浆还田、大豆秸秆还田、秸秆造肥提质还田等技术模式。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领域。在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畜 禽重点养殖区域,鼓励开展秸秆青贮、黄贮、氨化、微贮、压块、 颗粒和直接饲喂等饲料化利用,促进秸秆过腹还田,饲料化利用 量要和草食畜禽饲养量相匹配。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领域。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广 秸秆固化成型、生物质锅炉、秸秆发电、秸秆生物气化等技术。 鼓励支持安邦乡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改造或更换为生物质锅炉, 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领域。扩大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应用, 培育壮大秸秆基料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利 用生化处理技术,利用秸秆生产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 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带动秸秆产业化发展。 (五)秸秆原料化利用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围绕现有 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鼓励生产以 秸秆为原料的非木浆纸、木糖醇、包装材料、降解膜、餐具、人 造板材、复合材料等产品。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加工业。 (六)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 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 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 — 3 — 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储运 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 机械化。 三、扶持政策 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政府引导扶持、农民 等主体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秸秆还田、 离田等环节政策支持力度。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标准。 1.玉米秸秆全量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 30 厘 米,达到待播状态后每亩补贴 40 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确保作 业标准。 2.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贴。碎混作业深度达到 30 厘 米,达到待播状态后每亩补贴 40 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确保作 业标准。 3.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达到待播状态后每 亩补贴 25 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确保作业标准。 4.玉米保护性耕作项目补贴。按照国家和省黑土地保护性耕 作有关政策执行。 5.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 20 厘米± 2 厘米以上,每亩补贴 25 元。 6.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贴。旋耕作业深度达到 15 厘米, 每亩补贴 25 元。 7.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作业补贴。作业深度达到 12 厘米, 可结合实际适量喷施秸秆腐熟剂,每亩补贴 25 元。 — 4 — (二)秸秆离田补贴标准。 1.秸秆离田利用补贴。对纳入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 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玉米、水稻秸秆量(不 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 给予每吨 20 元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 400 万元。利 用补贴申报时要提供利用方向、利用主体等信息和相关佐证材 料,所利用的秸秆应当能够追溯到村屯和地块,并与该地块秸 秆离田作业情况相衔接。 2.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贴。开展玉米、水稻秸秆离田 作业,对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每亩补贴 10 元。出现 焚烧秸秆、焚烧残余物情况的地块,不得发放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实行 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安邦乡和各街道办事处是推进我区秸秆综 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秸秆还田和离田作业措施落实到加 工利用主体、企业、农户和地块。要把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 纳入“田长制”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 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要求,加强监管, 避免秸秆离田作业对耕地表层土壤造成伤害,防止黑土流失。对 秸秆离田作业含土量大造成土壤破坏的,筛下土壤储存管护和利 用工作不力造成土壤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按照省、市、区 工作实施方案,安邦乡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在保证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的基础上, 可灵活选择各项利用途径。 — 5 —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 室负责具体推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 化、固化压块以及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区财政局根据建设 任务的资金需求量,做好省级资金拨付工作。市生态环境尖山分 局负责抓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尖山分局负责 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依法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 用、生物质发电等环保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积极做好 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市税务局尖山分局负责落实好秸秆综 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和 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政策支持。 (三)完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先行预拨、据实结算”制 度,区财政局根据全区秸秆综合利用任务量申报情况以砍块形式 先行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安邦乡和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秸秆实际 利用情况调剂使用,到本年度秸秆利用周期结束后财政将根据项 目实际完成情况再据实结算。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 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供需衔接。按照省、市方案,辖区内有已建成投 产且运行稳定或年内可建成投产的生物质发电厂和大型秸秆产业 化利用企业,可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企业负责”的原则, 由政府统筹规划秸秆资源供应,积极服务企业的秸秆需求,指导 利用企业和作业主体合理选择作业和收储方式进行秸秆离田利用。 (五)强化技术支撑。依托市级农技推广部门秸秆综合利用 专家组,以农技推广部门为平台,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 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服务主体,发 — 6 — 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的作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 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 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提升全区秸 秆综合利用水平。 (七)严格工作考核。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考 核,实行目标管理。区级制定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重点考 核和总体评价,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率未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和出现秸秆焚烧火 点的要扣拨补助资金。 (八)加强资金监管。按照省、市、区方案,安邦乡和各街 道办事处要针对村屯(社区)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评制度,进一 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 资金安全有效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 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的 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 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追责问责。切实提高资金 监管水平,创新管理方式,提倡鼓励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通过 外部专业性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安 全运行。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