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批表.docx
附件 2 开发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批表 编号: 类别:小学入学□ 姓名 性别 初中入学□ 插班转入□ 身份证号 原就读学校(幼儿园) 园) 学籍号 (小一入学不填,其他学生请填写全国学籍号) 学生户口所在地 学生现居住地址 父(母)工作单位 姓名 监护人信息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 1 监护人 第 2 监护人 1.父母至少一方有务工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或花名册)、或 1 年及以上在许昌市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2.非务工所在地户口薄(户口薄不能体现监护关系者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 审批条件 3.在务工所在地一年以上(以合同签订或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居住地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 5.在务工所在地有稳定住所,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提供租房合同,辖区居委会 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学校初审意见 法制与社会服务局审批意见 6.其他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 1 盖章 办理说明: 1.监护人于当年开发区中小学招生方案中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A4 规格)各一份, 到规定地方审核。其中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本页为首页); 2.此表经区教育部门审核盖章后,原件由就读学校留存,归入学生学籍档案;此表复印件由监护人留存。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