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9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doc
附件 2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第 19 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三门峡市贯彻落实 2021 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第 19 项共性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垃圾填埋能力严重不足与焚烧处理“吃不饱” 并存。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不 足、目标落实不力,导致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极为突出。 全省 98 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 60 座超负荷运行,平均 负荷率达 214%。“十三五”规划应封场的 55 座填埋场中有 21 座 仍在超期服役。因缺乏区域统筹,部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吃 不饱”,全省 34 座现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7 座运行负荷不 足 80%。 二、整改目标: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三、整改措施:(1)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焚烧发电项目、 渑池县应急填埋场建设进度。(2)严格对照生活垃圾填埋场设 计方案,开展运行情况排查,尽量避免超负荷运行。(3)对超 负荷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分析研判、分类整治,对具备替代处理 条件的超负荷生活垃圾填埋场,尽快实施停用;暂不具备替代处 理条件的,配足渗滤液处理设备、车辆、人员等,提升处理能力。 四、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 2022 年 7 月 25 日三门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 (服 务范围覆盖湖滨区、陕州区、渑池县、义马市、灵宝市),2022 年 12 月底卢氏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投产(服务范围覆盖卢氏 县),渑池县应急填埋场全面建成。 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产以来,设施运行正常,平均运 行负荷达到 101%,符合省厅要求的 80%以上运行负荷。全市生 活垃圾全部实现了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