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室建设工程项目.docx
随县县级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XZC-2022-0005 项目名称:实训室建设工程项目 磋商内容:空调 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 年 6 月 目录 第一章 邀请函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邀请函 项目概况 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室建设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县政府电子 采购平台 (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 html)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并签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2022-0005 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02-001650 项目名称: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室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2 万元 采购需求:空调 395 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或转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1 日,每天上午 01: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 方 式 : 登 录 随 县 政 府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直 接 获 取 。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式:点击 http://jycg.hubei.gov.cn 进入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采购)平台,点击“供应商” 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 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 CA 锁办理。 2)已办理 CA 的供应商。登录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 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 年 7 月 2 日 08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提交。 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 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上传 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722-3563205、全省供应商 QQ 群:463671735 / 966545752,联系电话:4009913966 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 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县已开通的“政采 贷”银行有 2 家,联系方式如下:(1)建设银行随县支行:0722-3338009;(2)邮储 银行随县支行:0722-3338922。 4、 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联系人:万栋;联系电话: 0722-3563205; 联系地址:随县新民主路(随县政府大楼南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 址:随县厉山镇随岳高速路口 联系人:张晓红 联系电话:0722-3567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随县新民主路(随县政府大楼南侧) 联系电话:0722-3563205 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 年 6 月 24 日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 款号 1 1.2 2.1 2.2 名称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操作模式 磋商须知前附表 内容 2022-02-001650 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室建设工程项目 SXZC-2022-0005 395 台空调(详见磋商文件) 137.2 万元人民币 在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运行 期间,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湖北省随州 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熟悉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 政府采购 随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 名称: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联系人:张晓红 采购人 联系方式:0722-3567167 地 址:随县厉山镇随岳高速路口 2.3 名称: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 联系人:万 栋 联系电话:0722-3563205 机构 地 址:随县新民主路(随县政府大楼南侧) 3 磋商文件 (1)供应商应登录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 的获取 (2)下载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4 供应商资 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格条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6 踏勘现场 □集中组织 不集中组织 7 答疑会 □集中组织 不集中组织 8 分包 □允许 不允许 9 备选方案 □接受 不接受 10 11 12 13 15 其他资格 证明文件 无 及资料 响应文件 磋商之日算起 90 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 按综合报价方式,即交钥匙工程。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 报价方式 响应文件无效。 (1)签章。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 商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 “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 子签名章,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无效。 (2)密码保护。供应商应牢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密码并严 格保密,该密码将用于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如忘记或输入 电子响应 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解密,导 文件的签 致无法提取数据,致使其磋商失败。 章、加密 (3)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与递交 间前,通过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递 交界面,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和数据文 件(PDF格式)并签到。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前,系统会 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数字签名,加密和数字签名后的 文件除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 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 2 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 组成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6 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随州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具有 磋商时间 电子签章功能的 CA 锁,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磋商现 和地点 场或线上解密响应文件,参加磋商过程。为了确保视频磋商效果, 建议供应商携带安装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相关软件,且调试 完好的计算机参加磋商。 17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落实政府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审办法按6% 采购政策 的价格扣除。 (4)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 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3%。 18 确定成交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 供应商办 法 19 20 其他 公告媒体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应在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 point.html)下载直接打印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 质疑及回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 复 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 理。 (1)本项目采用网上操作,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获得湖北省政 府电子采购平台安全证书(CA 锁)及电子签章,且安全证书 (CA 锁)在有效期内。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湖北省政府电子采 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自行下载网址: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 html)及磋商文件;另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 咨 询 服 务 , QQ 群 : 463671735/966545752 , 联 系 电 话 : 4009913966/ 027-86620931。 (3)交易平台环境要求: ①操作系统:Windows 7 及以上版本; ①浏览器:360 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 ①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2016 完整版、WPS Office 2019 个人版、WPS Office 企业版; 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磋商,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 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将影响其电子化操作。 电子化流 (4)供应商在点击项目参与后,应测试以模拟数据填写响应数 程特别提 据文件,进行电子盖章,进入“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文件上传, 示 以检测其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请在供应商电 子采购平台咨询服务 QQ 群中反馈并获得技术支持。如在临近 开标的 48 小时内发现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有问题,导致技术支 持无法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解决其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相应责任。 (5)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 时受到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若现场参加谈判,需携带 CA 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 系统:Windows 7 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谈判操作。 (7)供应商应牢记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报价时解密其电子 响应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 5 次,其递交的电 子响应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 致使其谈判失败。 (8)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递交文件会发生的故障风险。 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响应内容不一致或利 益受损或报价失败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 任。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 1.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 化操作运行期间,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熟悉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 2. 定义 2.1“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确 定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 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 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应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列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 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参加磋 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 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4.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4.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书面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 承诺书。 4.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6 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 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4.7 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8 联合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 2)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相关书面说 明,否则响应无效;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 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 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在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 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5. 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 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5.2 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6.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 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 踏勘现场 7.1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7.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 件时作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 问询和答疑 8.1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 问题。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两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对于在此时间之后递交的 询问或质疑,不予受理。 8.2 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或集中采购 机构,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8.3 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9. 分包 9.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 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 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10. 备选方案 10.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可按要求提交备选方案, 否则,供应商如提交备选方案响应文件将被判定无效。 11. 其他 11.1 响应文件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2 磋商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 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标准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1.3 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应当真实、明确、准确。否则,磋商小组可能将对其作出不利 的评审。 11.4 供应商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 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 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 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 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2.1 响应文件以及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 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者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 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 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2.3 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 CA 上传 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2.4 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 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签字或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 名章。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 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由联 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磋商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2.5 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并使用 CA 数 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响应。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 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12.6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无效: 1)磋商书(附件 1);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 2);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 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商务和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 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附件 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 12)。 1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 13);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 (如果有的话)(附件 14)。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12.7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13.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间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响应 文件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改变最后报价、服务期及承诺 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响应文件无效。 14.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 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 购机构的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15.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6.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 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 报价中。 17. 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及签署 18. 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与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评估网络影响,尽量避开上 传响应文件高峰时间。系统以收到供应商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递交时间, 如该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18.2 当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系统出现不可抗力时,磋商小组可考虑是否启动应急 程序。供应商可将网上递交的已盖章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和响应文件谨慎保存,以便启 动应急程序时使用。 19.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 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 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将拒收。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20. 本次磋商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 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根据磋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 处理质疑等工作。 21. 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七、磋商的步骤 22.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商务技术人员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和 地点参加本项目磋商。 23.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熟悉 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3.1 投标人可远程参加磋商或到集中采购机构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应携带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具有电子签章功能的 CA 锁到磋商现场解密响 应文件,并参加磋商过程。为了确保视频磋商效果,建议供应商携带安装随县政府 电子采购平台相关软件,且调试完好的计算机参加磋商。 24.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4.1 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或自然人的身份。供应商法 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或自然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和电子签章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24.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提 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25. 第一轮磋商 25.1 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磋商供应商 分别进行视频磋商。 25.2 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 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在系统平台上以电子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采用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CA 锁,在系统 平台上加盖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签章),并提交。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式通过随县政府 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磋商小组。 25.4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 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25.5 第一轮磋商后,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 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 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 3 家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5.6 合格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26. 磋商文件修正 26.1 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 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在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通知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 26.3 磋商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 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 并将修正文件通过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CA 锁盖章后递交磋商小组。逾时 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6.4 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 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7. 第二轮磋商 27.1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按上一轮磋商程序办 理,以此类推。 28. 最后报价 28.1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 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 平台提交最后报价。 28.2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 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 28.3 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28.4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5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9.综合评议 29.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 务评议、技术服务和价格评议。 29.2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3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0.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30.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磋商 的,给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 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 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不重复享受政策。 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 3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 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 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3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 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 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33.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 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3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得分前三名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1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 应商。 3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据磋商小 组评审结果次序依次递补。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35. 公告媒体。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集中采购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应在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 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 下载直接打印。 36.质疑和回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签订合同 37.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8.货物(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报随县财政局办理相应金额的支付手续。 十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9.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规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40. 监狱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的企业。 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8〕141 号)的规定的单位。 十三、适用法律 4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章 采购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依据政府集中采购要求,现委托随县政府采购中心就“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137.2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137.2 万元。 一、采购清单 说明: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应满足或优于。 序号 名 称 数量 单位 要求/备注 1 5P 柜机 46 套 2 1.5P 挂机 349 套 3 5P 柜机加长铜管 米 / 货物 4 1.5P 挂机加长铜管 米 / 货物 5 5P 挂机支架 46 付 / 货物 6 1.5P 挂机支架 349 付 / 货物 7 空调开孔 744 个 / 货物 详见“详细技术 参数” 详见“详细技术 参数” 货物/服务 货物 货物 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之后 30 日历日 质保期 ★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 5 年包修,免费更换零部件。压缩 机 10 年保修。 二、项目概述及简介 根据《关于按要求上报相关上级补助资金申报材料的通知》(鄂财教函【2020】4 号)、《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引导奖补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20 号)文件精神,2022 年,省财政根据鄂财 教发【2021】91 号文件精神,下达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引导奖补资金 301 万元,用 于随县职教中心实训室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四个实训室、安装教室 和学生寝室空调。该分配方案已报省教育厅备案。以提高随县职教中心综合办学实力和 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力争建设成具有大型实训中心、实习基地的产教结合的特色学校。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四、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未对以下技术、 服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下表标注有“△”号的条款,为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 评审 序号 名称 1 5P 柜式空调 2 1.5P 挂机空 调 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 冷暖类型:冷暖型 2 变频/定频:定频 3 制冷/热适用面积: 54-80㎡ 4 能效等级:三级及以上能效(APF≥3.09) 5 制冷剂:R32 6 额定制冷量:≥12000W 7 制冷输入功率(标准工况): ≤3800W 8 额定制热量:≥12800W 9 制热输入功率(标准工况): ≤3940W 10 电辅加热功率:≤3200W 11 循环风量:≥2000m3/h 12 室内机噪音:≤52dB 13 室外机噪音:≤60dB 14 额定电压(V-Hz):380V 3N~/50Hz 15 能效比(APF):≥2.85 16 保护功能:高电压保护、过热保护、过载保护、缺 相保护、压力保护、电控防浪涌保护等 17 提供相关的说明书或试验报告证书 1 冷暖类型:冷暖型 2 变频/定频:变频 3 制冷/热适用面积:11-18㎡ 4 能效等级:三级及以上 5 制冷剂:R32 6 额定制冷量:≥3500W 7 制冷输入功率(标准工况):≤960W、 8 额定制热量:≥4600W, 9 制热输入功率(标准工况):≤1370W, 10 电辅加热功率:≤1000W, 11 循环风量:≥700m3/h, 12 室内机噪音:≤41dB 13 室外机噪音:≤51dB 点△ △ △ 3 14 额定电压(V-Hz):220V~ /50H 15 能效比(APF):≥4.21 16 保护功能:高电压保护、过热保护、过载保护、缺 相保护、压力保护、电控防浪涌保护等 17 提供相关的说明书或试验报告证书 新建标准化学校,要求安装规范、美观。提供施工方案、 安装技术方案 建设进度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安装方案。 4 维修时间要求 5 6 7 8 9 在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在非工作时间内作业,例如课 间中午放学时间和下晚自习时间等。 5.1 中标人必须派人到现场协助采购人进行验收。提供 的设备清单及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 料。检查设备及随机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与图 纸是否与采购人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 验收调试方案 中标人应在 5 日内更换新产品,相应的费用及责任由中 标人自行负担。 5.2 中标人在采购人使用现场安装人员的安全、保险、 食宿、交通由中标人负责。 应急处置方案 遇突发情况有应急处置方案。 △ △ △ 有专人负责设备的跟踪服务。接到报修电话后,服务响 应时间不大于 2 小时。备品零件服务:长期提供设备配 件,投标人或制造商有完善的本地化售后服务体系,就 △ 售后服务方案 设备的保修、维护期及保修、维护期内的免费服务内容 予以说明,并提供期满后的有偿服务内容和价格(清 单)。 8.1 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和安装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投标人应根据 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质量予以承诺,中标 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 8.2 所有设备和配件均要求是经过实际运行验证、性能 △ 质量要求 稳定的全新产品,且设备上具有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 志。 8.3 投标人在投标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 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 机器出现故障问题 24 小时内必须保证正常运行,机器 △ 质量保证措施 出现性能故障问题一年内免费包换,并承诺质保期后的 维修方案和备品备件的供应年限。 五、商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中未对 以下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下列标注有“△”号的条款,为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 3.1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建设,并移交采购人使用。 3.2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该项目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 △3.4 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完善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竣工验收合 格后进入售后服务期。 △3.5 质保期:五年。 3.6 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 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 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2、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 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 投标总报价中。 3.7 付款方式: 1、合同款支付: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2、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3.8 验收要求:中标人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由相关部门对产品进 行检测,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3.9 合同条款: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内容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 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指标和投标承诺的,采购人有 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中标人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3.10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 100 分,其中商务服务占 20%,技术评议占 40 %,报价占 40%。 二、评审步骤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磋商、技术(服务)及商务评 议和价格评议; (一)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进行审查,响应文件审查不满足《供应商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中要求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序 评审内 说明 号 容 1 磋商书(附件 1) 2 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3 货物(服务)清单(附件 3) 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 《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 《商务(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企业法人(包括合伙 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 法人或 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者 其 他 法人 组织的 事业单位法人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营业执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其 他 8 照等证 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组织 个体工商户 明文件, 照”。 自然人 自 然 的身份 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人 证明; 提 供 经 第 三 方 审 计 的 2020 或 财务状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 况报告, 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 依法缴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财 务 法人 纳税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9 状 况 和社会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报告 保障资 明; 金的相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 关材料; 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 人 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响应供应商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 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2022 年以来任意一月内缴纳增 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 据; 2022 年以来任意一月内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 2022 年以来任意一月内缴纳税 收的凭据; 2022 年以来任意一月内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 依 法 法人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金 的 证 明 材 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10 11 12 13 14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1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附件 12)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 14)。 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 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 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 供应商需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盖 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 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 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动,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 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 机构的授权书,并加盖总公司(总 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 所)公章 表人的,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二)商务评议(占 20%) 磋商小组依据“商务服务评分表”中的分值及标准进行评分。 (三)技术评议(占 40%) 磋商小组依据“技术评分表”中的分值及标准进行评分。 (四)价格评议(占 40%) 1. 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 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不 重复享受政策。 2.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 函》。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100 (五)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得分前三名的 进入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 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1、商务评议(2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安装 技术 方案 1.1 分值 应急 处置 方案 1.2 售后服务要求 1.3 类似项目业绩 因素来源 4 新建标准化学校,要求安装规范、美观。提 供施工方案、建设进度及新技术、新工艺的 安装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全面成熟、合理、科学,相关 方案等资料完整,得 4 分; 商务要 项目实施方案较成熟、合理性,相关方案等 求 3.3 资料较完整,得 3 分; 技术服 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合理性,相关方案等资 务要求 3 料一般,得 2 分; 项目实施方案较差、合理性,相关方案等资 料较差,得 1 分 没有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得 0 分 2 中标人必须派人到现场协助采购人进行验 收。提供的设备清单及产品合格证、使用说 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检查设备及随机附 商务要 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与图纸是否与采 求 3.3 购人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 技术服 中标人应在 5 日内更换新产品,相应的费用 务要求 5 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提供相关承诺函, 完全满足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实施 方案 验收 调试 方案 评分标准 2 6 6 商务要 求 3.3 遇突发情况有应急处置方案。有应急处置方 技术服 案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务要求 6 1、投标人或制造商在项目所在地设有维修 网点,有专人负责设备的跟踪服务,接到报 修电话后,服务响应时间不大于 2 小时的得 2 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商务要 2、备品零件服务:长期提供设备配件的得 2 求 3.4 技术服 分(提供相关承诺函)。 3、就设备的保修、维护期及保修、维护期 务要求 7 内的免费服务内容予以说明,并提供期满后 的有偿服务内容和价格(清单)的得 2 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 1 个合同业 商务要求 绩得 2 分,最多 6 分。 3.10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项目合同及 客户盖章验收单和项目联络人及联系电话) 2、技术(服务)评议(4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1 5P 柜式空 调和 1.5P 挂机空调 2 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措 施 3 分值 评分标准 因素来 源 32 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 技术服 术参数和服务要求的得 32 分,有一项不满足的 务要求 扣 1 分,扣完为止。 1和2 4 1、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和安装必须完全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投 标人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 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的得 1 分。(提供相关承诺函) 2、所有设备和配件均要求是经过实际运行验证、 技术服 性能稳定的全新产品,且设备上具有原制造厂商 务要求 的铭牌、标志。以上要求完全满足得 2 分,否则 9 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 公章) 3、投标人在投标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 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 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 提供相关承诺函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4 机器出现故障问题 24 小时内必须保证正常运行, 技术服 机器出现性能故障问题一年内免费包换,并承诺 务要求 质保期后的维修方案和备品备件的供应年限。完 10 全满足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3、价格评议( 40 分) 序号 1 评审因素 价格 分值 评分标准 40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 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 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 报价)× 40 分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 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 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 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 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随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 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供方执 需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报随县财政局采购股壹份备案。 方: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税 号:税 号: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 随 县 县 级 政 府 采 购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二、目录 目录 附件 1:磋商书 磋商书 致:(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 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1.磋商书(附件 1);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 2);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 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商务(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 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 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 12)。 1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 13);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 14)。 15.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照、证书、资料等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并对真实性、合 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 2:报价组成情况表 报价组成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服务) 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商名称 单价 1 2 … 3 4 5 … 6 其它 总计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后成交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备注 附件 3:货物(服务)清单 货物(服务)清单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货物(服务)名称 号 制造商名称 生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1 2 3 4 5 6 7 8 … 说明:提供详细的货物和服务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类别及制造(开发)商、备品 备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附件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响应文件 偏离情况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 备注 号 响应情况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 自评结论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磋商文件要求作出 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 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附件 5: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号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 分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技术文件已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 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数值。 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附件 6:商务(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商务(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磋商文件要求部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 偏离说明 备注 号 分 分 1 2 3 4 5 6 7 8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作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 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附件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 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手机): 传真: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附件 9: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一、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用),或其 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二、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的纳税证明; 三 、 参 加 本 采 购 项 目 前 , 近 期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证 明 等 。 附件 10: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附件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编写) 附件 12: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件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自行打印) 附件 1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 称 小型/微型企业 金额 1 2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报价)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称 1 2 监狱企 … 业产品 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 比重(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响应总价) 监狱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序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号 称 1 残疾人 2 福利性 … 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 比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金额/响应总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金额应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 或“微型”。 3.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 4.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 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小型、微 型企业 产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 14-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 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大型企业 序 号 行业 营业收 从业人 入 员 (万元) (人) 农、林、牧、 ≥20000 渔业 2 工业 ≥40000 3 建筑业 ≥80000 4 批发业 ≥40000 5 零售业 ≥2000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7 仓储业 ≥30000 8 邮政业 ≥30000 9 住宿业 ≥10000 10 餐饮业 ≥10000 ≥10000 11 信息传输业 0 软件和信息 12 ≥10000 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 ≥20000 13 0 经验 14 物业管理 ≥5000 租赁和商务 15 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 16 行业 中型企业 总资产 (万元) 1 营业收 从业人 入 员 (万元) (人) 小型企业 总资产 (万元) ≥500 ≥1000 ≥300 ≥200 ≥300 ≥1000 ≥200 ≥1000 ≥300 ≥300 ≥2000 ≥300 或,≥1000 0 ≥1000 ≥300 ≥300 总资产 (万元) ≥20 ≥20 ≥50 ≥300 ≥100 ≥300 ≥100 ≥100 ≥1000 ≥100 ≥1000 ≥100 ≥5000 ≥1000 且,≥5000 ≥300 ≥100 ≥100 从业人员 (人) <20 ≥10 ≥10 ≥20 ≥20 ≥20 ≥10 ≥10 <300 <300 <1000 <100 <2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 <100 <10 ≥50 ≥10 <50 <10 ≥300 ≥100 ≥500 且,≥8000 营业收 入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50 ≥300 ≥300 ≥1000 ≥100 ≥200 ≥100 ≥100 ≥100 ≥100 ≥1000 或,≥1200 00 从业人 员 (人) ≥50 ≥2000 ≥5000 ≥5000 ≥500 ≥3000 ≥1000 ≥2000 ≥2000 ≥2000 ≥80000 营业收 入 (万元) 微型企业 且,≥2000 ≥100 ≥10 ≥10 <5 <10 <20 <20 <20 <10 <10 或,< 2000 <100 <500 且,≥100 <300 <100 <10 <10 或,< 100 附件 1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49 期: 附件 14-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50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51

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室建设工程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