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_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doc
新闻学院在读学生请销假制度 新闻学院学生需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因特殊 原因(病假、事假等)需请假的,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学生请病假应当持有医院诊断证明,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署 意见,向学院教务科和党团学办公室请假;请假一周以内的,由学院 教务科和党团学办公室审核;请假超过一周的,经学院领导审核。如 遇突发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及时持有关证明补假。 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学院 教务科和党团学办公室审核;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院领导 审核;请假一周以上的,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本科生由学校 教务处审核。事假应从严掌握。 学生在实习期间需离校赴京外实习的,须报学院教务科批准(研 究生由导师批准),向班主任和党团学办公室备案。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 参加时,须提前一天持相关证明到学院党团学办公室请假。 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当向批准人或部门销假。 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应加强对学生请销假制度的检查监督工作,不 定期了解各班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状况。对于学生违反学习纪律等情 况,依据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学校学生手册规定, “未 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每学期 开学初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无 故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该门课考试资格,应当重修该门课;由任 课教师和学院给予学生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 律处分。”) 新闻学院 2009 年 9 月 1 日 新闻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班 级 请假时间 专 业 何时回京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请假 事宜 申请人签名: 班主任意见栏: 月 日 导师意见栏(研究生需填写) 班主任签名: 年 年 导师签名: 月 年 日 月 日 年 月 学院意见栏: 教务科意见: 党团学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