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老年人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项目[比选文件].docx
九寨沟县民政局 采购编号:/ 九寨沟县老年人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 项目 比 选 文 件 九寨沟县民政局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九寨沟县民政局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6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8 第六章 比选项目及要求 ..................................................42 第七章 评审办法 ........................................................44 第八章 施工合同(参考文本) ............................................54 2 九寨沟县民政局 第一章 比选邀请 九寨沟县民政局拟对九寨沟县老年人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比 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九寨沟县老年人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省级养老服务业务发展补助资金 四、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1 个包(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比选文件的证明材料;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 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 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 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 九寨沟县民政局 15、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递交了响 应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日,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 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潜在供应商不必到现场报 名和领取比选文件,供应商以提交“报名申请表”作为取得报名和投标资格依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 月 08 日至 2023 年 08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北 京时间),在九寨沟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jzg.gov.cn/)免费下载比选文件, 逾期将不能获取,此为获取比选文件唯一途径。 (二)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需缴纳费用。 (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约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供应商想参与本项目竞标的应当及时填制“报名申请表”以扫描件形 式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jzgxmzj@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详细地址(必填)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 4 九寨沟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必填) 签名或盖章: 联系方式: 单位固定电话(必填) 经办人及移动电话(必填) 经办人电子邮箱(必填) 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以下说明,并严格按要求操作,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自行 负责。 1、请拟报名供应商务必将此表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jzgxmzj@163.com),如果报名成功后需撤回报名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 前书面(或扫描件)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837)7725009—17366971220。 2、供应商向我局发送的报名申请表,是表达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的真实意思,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重要凭证,如果供应商发送报名表而无故 不按时参与投标活动,严重影响正常开评标活动的行为,第一次由我局给予书面 警告并记录在案,第二次及以上者我局将书面报请财政部门对其失信行为进行处 罚。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3 年 08 月 10 日 00:00(北京时 间),比选文件报价清单递交于 2023 年 08 月 11 日 15:00(北京时间),在本九寨 沟县民政局会议室进行比选报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或密封不符合比 选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比选地点:九寨沟县民政局一楼会议室。 十、本次比选邀请在九寨沟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jzg.gov.cn/)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九寨沟县民政局 地址:九寨沟县南坪镇政务中心 6 号楼 1 楼;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837-7725009 5 九寨沟县民政局 邮编:623400 6 九寨沟县民政局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预算 2 最高限价 3 联合体 4 本项目采购品目 装修工程 5 本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业 预算:176440.69元(其中含暂列金14336.91元)。 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限价:176440.69元(其中含暂列金14336.91元) 超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 6 中小企业或者专门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 面向小微企业的采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是,否; 购项目 1.在评审过程中,比选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7 竞争预防措施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 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 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比选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 7 九寨沟县民政局 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 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 面说明书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 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国家节能、环保 8 产品采购政策 (如涉及)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 注:对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或信息产业 部公布的(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天)最新一期的 国家无线局域 9 网产品采购政 策(如涉及) 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清单范围的,评审后报价相同 的情况下,优先推荐。 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或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无线 局域网产品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www.ndrc.gov.cn)、信息产业部网 8 九寨沟县民政局 (http://www.mii.gov.cn)上自行查阅、下载。 支持不发达地 10 区和少数民族 详见第七章 5、定标 地区采购政策 11 比选情况公告 比选结果等在九寨沟县政府门户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2 比选保证金 不收取 13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4 比选文件咨询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7366971220。 采购结果公告在九寨沟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 15 中选通知书领取 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九寨沟县民政局领取成交通知 书。 联系电话:0837-7725009。 9 九寨沟县民政局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本次 比选项目的采购人是九寨沟县民政局。 2.2“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 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比选文件“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比选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比选费用 供应商参加比选的有关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 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 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 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0 九寨沟县民政局 三、比选文件 6.比选文件的构成 6.1 比选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 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 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 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比选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比选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比选 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人可以依法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九寨沟县政府门户网上 以公告形式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 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无)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比选文件提供期限 11 九寨沟县民政局 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供 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 九寨沟县民政局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 故意翻译错误,否则,供应商提交的该外文资料不予认可。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11. 比选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 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5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 复印或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中选后将中 13 九寨沟县民政局 选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 照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证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参加的,只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比选邀请中相关规定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比选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9)响应函;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本次比选报价要求:供 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 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针对项目进行一次性报价。 (12)商务应答表; (13)技术要求响应表; (1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5)供应商基本情况; (1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17)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 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4 九寨沟县民政局 16.比选保证金(本项目无) 17.比选有效期 17.1 比选有效期为比选后 90 天。比选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 绝。 17.2 特殊情况下, 采购人可于比选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 其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 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年月 日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 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逐页编目编码,并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4 响应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5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密封时,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单位公章。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比 选须知的规定密封后送达比选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 20.2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15 九寨沟县民政局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 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1.2 供应商的修改通知书, 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比选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 回比选。 21.4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 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比选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 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将被拒绝。 五、比选和评审 22.比选 22.1 采购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比选,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比选时,采购人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比选进行现场监督。 22.3 比选时,采购人应让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2.4 比选中,“报价一览表”及供应商报价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 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响应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 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比选程序 比选会主持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时间宣布比选,按照规定要求主持比 选会。比选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6 九寨沟县民政局 (1)宣布比选会开始。比选时间到,主持人宣布比选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比选 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采购人、监督、会议记录等比选会工作人员,根据 “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比选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5)供应商将报价封装到响应文件,无二轮报价。 (6)比选小组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 然后根据评审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7)比选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出具评审报告,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按比选 文件规定排序。 (8)采购人不解释中选或未中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比选资料。 17 九寨沟县民政局 六、成交 24. 中选原则 采购人根据比选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选供应商。 25. 成交程序 25.1 比选小组将按评审情况出具书面报告,推荐 3 名中选候选供应商,并按评 审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也相 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选供应商。 25.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中选供应商。 25.3 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 25.4 采购人不解释中选或不中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报价资料。 26. 中选通知书 26.1 中选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 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3 中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选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6.4 中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 的中选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 重新确定中选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选公告发出后,中选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九寨沟县民政局领 取中选通知书。 18 九寨沟县民政局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中选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选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 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选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选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 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 以与排在中选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 合同分包履约:不允许 29. 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选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中选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选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 32.履行合同 32.1 中选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 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中选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进行履约验收。 19 九寨沟县民政局 八、比选纪律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比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比选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比选; (6)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中选资格将被取消。 九、支付货款 35.申请支付 支付方式以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十、其他 36.本比选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审方法、3.评审程序” 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 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比 选文件不再做调整。 37.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 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8.本公开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 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0 九寨沟县民政局 39.本公开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以上”、“以下”、“内”、“以内”, 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40.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 〔2022〕 3 号)执行“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 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1 九寨沟县民政局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2 九寨沟县民政局 一、承诺函 九寨沟县民政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 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 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我单位 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说明:填写“存在”或“不存在”) 与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说明:填写“存在”或“不存在”) 和其他 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 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行为。 六、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八、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采购 活动的期限内。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23 九寨沟县民政局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24 九寨沟县民政局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九寨沟县民政局: 本授权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______________” 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日 期: 注: 1、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比选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才须提供; 2、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 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5 九寨沟县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 期: 注: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比选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才须提供; 2、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 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附此证明书,只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6 九寨沟县民政局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致九寨沟县民政局: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针对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行贿犯罪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 犯罪记录。 特此承诺。 我公司对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27 九寨沟县民政局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 企业为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 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3、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 4、不按照此格式填写的,不予以认定为中小企业。 28 九寨沟县民政局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注: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29 九寨沟县民政局 六、报价函 九寨沟县民政局: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比选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 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工程,总报价为 人民币 XXX 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比选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XXX 份,副本 XXX 份,用于比选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比选,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比选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X 天。 8.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不进行合同分包、转包。 9.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 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10.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 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我单位如 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我单位所不拥有的 知识产权,我单位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构成本采购文 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我方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项目所需 的其他目的。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30 九寨沟县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1 九寨沟县民政局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联系方式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2 九寨沟县民政局 八、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比选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将所有的条款列入此表,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 其比选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3 九寨沟县民政局 九、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 XXXX 34 九寨沟县民政局 十、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证书 名称 级别 项目经 理 项目技 术负责 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XXX 35 证号 专业 九寨沟县民政局 十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格式自拟) 36 九寨沟县民政局 十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格式自拟) 37 九寨沟县民政局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比选文件的证明材料;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 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 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 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15、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38 九寨沟县民政局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 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 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 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 式 2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 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 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①可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任意一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 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 3 具 备 健 全 财 务 会 计 也可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任意一年供应 制度的证明材料 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③也可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一 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 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 39 九寨沟县民政局 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承诺 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 4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 式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5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 式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 式 明材料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 式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 8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 式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并签署响应文件 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 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 9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 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响应文 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 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 加采购活动 \ 40 九寨沟县民政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 11 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章格 式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 12 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 质 1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 14 供应商须为中小企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业。 2、参加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 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5 省外企业需具备《四 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 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1 九寨沟县民政局 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 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 [2016]473 号)文取得的 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 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 信息录入证》 按照比选文件的规 16 定合法获取比选文件的 证明材料 提供报名申请表及邮件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注: 1、承诺函格式如有重复,可只提供一次承诺函,不用重复提供。 2、本章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 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2 九寨沟县民政局 第六章 比选项目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工程为九寨沟县老年人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项目。工程位于九寨沟县南坪镇全民 健身中心一楼。 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技术服务要求 1.组织方案: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含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质量 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④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⑤进度计划与 措施、⑥资源配置计划、⑦应急预案。 ★2.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 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 3.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承诺,并提 供工程管理人员的书面详细资料。 ★4.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相关规定作业,确保文明施工、安全 施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 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 6.建设完成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具体工作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 要求执行。 ★7.环保要求:符合施工环保标准的相关要求。 ★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 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四、商务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 (项目经理) 2 ★技术负责人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3 九寨沟县民政局 3 工期和进度 合同签订后 60 日完工 4 ★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5 ★质量保修期 1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竣工验 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80%,甲方委托第三方完成审核 6 ★付款方式 报告后,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留 3% 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支付。 注:以上款项均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支 付。 参照比选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 7 ★验收 施工合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 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要求进行验收。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 8 违约责任 的合法正常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 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 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 9 漏项工程处理 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 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注:1.供应商须单独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在 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形,成交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 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时,全力配合业主相关工作调整。 (注:①以上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及商务要求中带“★”项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视 为无效响应文件。①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截止至开标前,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44 九寨沟县民政局 第七章 评审办法 1. 总则 1.1 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比选 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供应商。 1.4 比选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比选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对比选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 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选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1.6 比选小组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比选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审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比选文件和停止评审。 3.1.1 比选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比选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比选文件中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 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比选小组熟悉和理解比选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 发现本比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比选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45 九寨沟县民政局 (1)比选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比选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比选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比选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但实际上不 符合国家规定; (6)比选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 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 况。除本条规定和比选小组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比选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 止评审。 3.2 资格性检查。 比选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 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 资格。 3.3.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 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比选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 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比选小组评判的; (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 比选文件的规定,影响比选小组评判的; 46 九寨沟县民政局 (四)报价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 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工程、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 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比选文件有明确要求,但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 数量与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响应文件 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审结束后,比选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 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 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供应商均属于不发 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或供应商均不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采购人自主 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选供应商。 比选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 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比选小 组不得在比选文件规定之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审报告。比选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评审报告。评审 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比选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比选小组授标建议。 47 九寨沟县民政局 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 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 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3.8 评审争议处理规则。比选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 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比选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比选小组对响 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 形式(须由比选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 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 3.9.3 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比选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 供应商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响应文件内容事项; (二)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 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 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8 九寨沟县民政局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 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 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比选小组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3.10.1 比选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3.10.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10.3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 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10.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比选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 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应当将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采购人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3.11.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比选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 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 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比选小组 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比选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 立评审责任。比选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 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 购人书面建议未被比选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 自中止采购活动。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49 九寨沟县民政局 (一)比选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二)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3.12评标细则及标准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评分因素 分 说 评分标准 号 1 及权重 报价部分 30% 值 明 30 以本次最低有效比选报价为基准价, 分 比选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30*100% / 需包含:①工程基本情况概括和特点阐述②施工 应遵守的规范及技术标准③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 施 工 及工艺④施工用电、用水、交通部署⑤隐蔽工程自查 方 案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2 6 制度⑥夜间、冬雨季施工措施。阐述清楚,能够完全匹 配本项目要求,最大程度保障项目实施的得 6 分,每 与 技 分 术 措 / 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1 分, 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 0.5 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 况的情形、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 施 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存在偏差等) 评 分 需包含:①质量管理机构及保证体系;②质量管 标 准 理制度;③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④材料质量检查制 质量 56% 管理 体系 与措 施 度⑤材料临时堆放与保护措施。能够切合实际保障施 5 工质量,避免重复返工的得 5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 分 扣 1 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 0.5 分,扣完为止。 (内容缺陷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前后 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 利于项目实施、存在偏差等) 50 / 九寨沟县民政局 需包含:①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②人员安全 教育培训;③安全责任归属划分;④提供针对施工现 安 全 场“安全”保证承诺;⑤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管 理 10 能够保障本项目安全措施到位,切合实际的避免安全 事故的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2 分,每有一处 / 体 系 分 与 措 存在内容缺陷扣 1 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指:存在 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 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存 施 在偏差等) 需包含: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②文明施工组织 环 境 措施;③污染物处理及排放;④建筑垃圾处置;⑤防 保 护 尘、噪音控制措施。环境污染的预防和处理措施合理 管 理 5 性、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最大程度保障项目实 施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得 5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1 体 系 分 / 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 0.5 分,扣完为止。(内 容缺陷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前后不 与 措 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 施 于项目实施、存在偏差等) 需包含:①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②施工进度计 工 程 划安排的横道图或网络图;③主要设备、材料的进场 计划;④进度控制原则;⑤进度控制流程;⑥保证工 进 度 12 计 划 分 期的具体措施。最大程度保障项目实施的得 12 分,每 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2 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 1 / 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 与 措 况的情形、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 施 资 源 配 置 计划 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存在偏差等) 8 分 需包含: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物资(材料)情 况描述及进场计划;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 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③劳动力安排计划、项目管理 51 / 九寨沟县民政局 机构组成;④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职责划分网络图。最 大程度保障项目实施的得 8 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2 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 1 分,扣完为止。(内容 缺陷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前后不一 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 项目实施、存在偏差等) 需包含:①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②重点难点 环节控制措施;③应急保证措施和应急设备配置;④ 应急响应小组人员配置;⑤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 应 急 10 最大程度保障项目实施的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 预案 扣 2 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 1 分,扣完为止。(内 分 / 容缺陷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前后不 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 于项目实施、存在偏差等)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保期 及质保范围,②售后响应时间、处理故障时间,③售后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④售后人员配备,⑤培训措施等进 10 3 售后服务 10% 分 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合理,详尽完善的得 10 分,每 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2 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缺陷扣 1 / 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 况的情形、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 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存在偏差等) 供应商 2020 年 1 月 1 日(含 1 日)以来每具有一 3 4 履约能力 3% 分 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提 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项目) 节能、环境标 1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1 分;每有一项 5 志、无线局域 分 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 52 / 九寨沟县民政局 网产品 1% 的得 1 分;每有一项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产品的得 1 分。本项共 1 分。 说明: 1、可重复计分;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 项评分范围。 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 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或(所投产品提供满足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规定的相关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给分。 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 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 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 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 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 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 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 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 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 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3 九寨沟县民政局 4、废 标 4.1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通知供应商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 问采购人。 4.2 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 比选小组应当对比选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 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定标 5.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比选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选候选供 应商。 5.2 定标程序 5.2.1 比选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2.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供应商顺 序确定中选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 且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 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供应商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或供应商 均不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选供应 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选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 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选供 应商为中选供应商,依次类推。 5.2.3 采购人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 54 九寨沟县民政局 第八章 施工合同(参考文本) 仅供参考,特别提醒:施工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比选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XXXXXX 项目 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就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期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 1.4 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 55 九寨沟县民政局 本合同签约金额总价暂计为:¥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并支付最终价款。 本价款包含所有材料费(含辅材、材料损耗等)、制作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 上下车费、安装费、建渣清运费、税费等一切所需费用。 2.2 工程费用明细 (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 小计 备注 1 2 3 合计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须变更施工内容、材料内容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变更后 工程造价以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结算。乙方应在结算时提供甲方书面同意变更的审签单和其 他相关材料。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协调施工单位的现场事宜。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场地周围车辆、 杂物的清除,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涉及施工期间乙方的用水用电问题,建议明确) 3.2 甲方对乙方进行工程安全、质量、技术、造价、工期等方面的全面管理。 3.3 甲方有权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施工, 并履行以下义务: 56 九寨沟县民政局 4.1 按照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不得将工程转包给 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防火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 环境;并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执行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做好各项质量验收记录,按期保 质完成工程。 4.3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施工现场的安全, 安全文明施工;对其在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教育,并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 全负责。 4.4 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防止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引起的 一切人员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权承担修复责任、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4.5 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如有), 如发生任何施工人员的劳资、工伤等人事纠纷或与分包人的合同纠纷(如有),均由乙方依 法承担相关责任。 4.6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 4.7 接受甲方对整个工程的统一部署和管理,遵守和听从甲方的所有管理制度与施工安 排。 4.8 根据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后提出的限期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 乙方应在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2 出现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 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其他任何情况下,非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不得延误。 5.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6.1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57 九寨沟县民政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 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2)如经调解或协商_____日内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双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 知后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验收,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安排时间验 收。 经甲方验收后工程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合格书面报告。 7.2 竣工结算 竣工资料的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包括:等其他有关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及相应的电子 文档,未积极配合办理结算的,甲方付款期限顺延且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 9.3 条的约定 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出的书面付款申请、相应结算资料及合法有效的等额 58 九寨沟县民政局 发票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____%。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相应结算资料及合法有效 的等额发票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____%。) 工程结算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剩余_____%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年,质保期满且双方无质量问题产生的争议, 甲方收到乙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相应结算资料及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 将本工程质保金(即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支付给乙方。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8.2 甲方延期付款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乙方工程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乙方提交的工程量和质量资料不完整或不属实; (2)工程还存在待整改质量问题或重大缺陷,有明显违约行为;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 (4)未按要求或逾期提供办理结算的资料,不积极配合办理结算; (5)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及有关政策规 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9.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施工的或经甲方、监理单位(如有)发现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 每出现一次违约(逾期一天视为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违约金,并按照甲方、 监理单位(如有)要求限期整改。违约超过次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 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及赔偿相应损失。 9.3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施工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此时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59 九寨沟县民政局 9.4 若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对方未弥补的损失进行赔偿。 9.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及结束后,需将产生的废弃物、垃圾进行处理,不得堆放在甲方施 工场地,否则甲方有权在应付价款中扣除相应垃圾清理费。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应达 成书面协议。若协商_____日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0.2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 续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2.2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地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60 九寨沟县民政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6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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