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桃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桃江县民政局 2021 年部门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绩效观念,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桃财绩[2022]6 号)文 件要求,我局对 2021 年财政性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绩 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概况 (一) 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能 我局 2021 年行政核定编制数为 11 人,事业核定编制数 为 35 人。实际在职人员 44 人,其中行政在职 10 人,事业 在职 34 人。离退休人员 38 人。 我局是全额拔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民政 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 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指导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 发和脱贫致富;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 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 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 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 作;负责全县老龄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 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婚姻 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 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 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 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 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县人民 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 围等。 我局 2021 年度预算整体支出使用 15803.40 万元。主要 使用在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老年福利、 儿童福利、殡葬、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地名管理、 福利彩票发行、收养登记、收养、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 者队伍建设、流浪乞讨以及各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主要包括部门中长期绩效目 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1、保障县民政局在职人员的办公及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运转; 2、完善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平台建设,进一步提 高社会救助水平,续续推动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 3、加强社会福利和促进慈善业发展,保障残疾人两补, 孤儿生活保障金、高龄补贴及时按规定发放到位。 4、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5、推进社会事务专项管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 革,完成好社团组织年检工作;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 认真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婚姻、收养 登记工作。 6、及时做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及返乡,维护桃江县 社会环境稳定和谐。 7、提高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二、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 2021 年度预算整体支出使用 15803.40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843.69 万元,项目支出 14959.72 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1 年部门基本支出数 843.6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61.30 万元,公用经费 182.38 万元,主要用出工资福利支 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2021 年部门 “三公”经费为 5.55 万元,主要用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等。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决算支出金额 1 工资福利支出 488.64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2.67 3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6.83 4 三公经费支出 5.55 合计 843.69 2021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算支出金 决算基本支 号 1 公务接待费支 出 2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支出 3 出国支出 合计 决算项目 额 出金额 支出金额 8.45 5.55 2.8 0 0 0 0 8.45 5.55 2.8 (二)项目支出 全年项目支出 14959.72 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老 年福利、殡葬、一般民政管理事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 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 时救助、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精退人员生活补助。具体 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序 项目 预算 县级 上级拔 支出 号 名称 资金 配套 入资金 金额 1 一般民政 137.51 297.41 管理事务 支出 208.65 2 福彩公益 531.62 531.62 5 351 355.99 460 1081.8 1541.80 金 3 儿童福利 4 残疾人生 5 活和护理 补贴 5 殡葬 47 102.31 60 224.21 6 最低生活 249 1449 6079 7554 1.8 1.8 852 855.47 3289 3289 保障 7 临时救助 8 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 9 精退生活 55.3 55.3 30.04 85.34 10 老龄事务 18.9 90.1 56 146.30 11 流浪乞讨 2 2 160 160 补贴 人员救助 支出 12 其 他 扶 贫 3 0.34 支出 14 养老服务 合计 7 516.51 2465.92 12497.46 7 14959.72 三、 专项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 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 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拔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 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 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 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 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 项目预算收入资金进行了量化分解,设置了评价项目目标。 全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经 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 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根据 2021 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情况如下: (一) 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 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 100%;“三公”经费 实际执行相较于预算总额结余 0.1 万元,实现对“三公”经 费的严格把控与费用节约。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 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预算管理方面, 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 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 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 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民生保障兜底有力。一是民生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严格 按要求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 标工作。农村低保提标到一类 360 元/月,二类 225 元/月, 三类 205 元/月;城市低保提标到一类 400 元/月,二类 380 元/月,三类 360 元/月;农村特困提标到 5616 元/年,城市特 困提标到 676 元/月。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 4147 万元、城 市低保资金 2682 万元、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资金 3055 万元、 集中供养人员资金 608 万元、精减退职人员补贴资金 37.6 万 元。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购买护理保险进行照料护理服务, 及时发放了护理补贴。做好了禁捕退捕上岸渔民生活救助工 作。二是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围绕兜底保障对象,着重 对“漏保”“脱保”和“两不愁”问题进行摸排,清退不符 合低保条件人员 130 人。三是加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 核对工作。对所有低保、特困对象进行比对、发现疑似信息 6764 条,针对各问题信息入户核实,重新认定把关,做到社 会救助“凡进必核”。同时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档案, 实行信息化管理。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养老服 务项目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启动桃花江养老公寓和城 企联动桃江县玉溪康养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特困人员供 养服务机构建设,按质按量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鸬鹚渡镇 中心敬老院建设任务,新增床位 100 张,其中护理床位 80 张。完成了牛田、沾溪等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提高了特困 人员供养护理服务水平。向上级争取福彩公益金 10 万元运 营补贴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壮大。二是不断深化养老服务 质量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指导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 联合消防、市监等部门对 28 家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专项 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养老机构消 防设施均已符合标准。三是扎实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涉嫌非法 集资防范工作。出台《桃江县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 查工作方案》,对全县 19 家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排查,发放 45000 份防非宣传手册、400 张海报、2 块防非宣传牌,利用 互联网、新媒介收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切实提高 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四是切实 做好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录入工作,严格百岁老人津补贴、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和农村留守老人的信息录入及资金发放 的管理。 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深化民政政务服务审批事项“放管 服”和服务事项“互联网+”进度,主动公开民政领域行政 服务事项 70 余项,窗口进驻行政审批事项 105 项,下放乡 镇 18 项。顺利完成了第十一(十)次村(居)民委员会换 届选举工作,选举出了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全面实现 了村支两委的交叉任职和村委主任与支部书记一肩挑,充分 利用各种资源条件先后 4 次对村(社区)干部开展培训;全 面完成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录入工作。深化平 安边界建设工作,修缮和加固了桃江与宁乡 6 号牌的建设, 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出版《图、录、典、 志》四书,稳步推进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工作,督促金峪 中央公馆依程序改名为“金峪公馆”,规范了居民小区的命 名。依法依规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送温暖、献爱心” “益行益善 关爱孤残儿童”等慈善公益活动有效开展,全 县募集善款 262.1 万元,资助困难学生 92 名、贫困大学新生 36 名,发放助学金 14.5 万元,返教育系统一日捐给教育基 金会 15.78 万元。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 95.13 万余元,慰问困难群众 380 户 1100 余人。慈善助医帮助 3 名患重病的贫困户共计 1.1 万元。“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项 目,共支持 11 个“四点半学校”站点建设 33 万元;“四点 半学校”运营费 27.5 万元;“一老一小”救助慰问 99.73 万 元,共计 1619 人。社工站活动广泛开展,开展社区活动 76 场、小组活动 30 场、个案服务 31 个,发展志愿者 302 人。 开展老区项目 9 个,道路共计 5.911 公里 83 万元。全县福彩 投注站 40 家,销售福彩 1634 万元。 社会事务管理拓展提升。残疾人福利权益有效落实,全 县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5832 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 12483 人,发放资金 1539 万元,“两补”数据实现实 时监测、比对和动态管理。严把孤儿身份审核关,加强公示 公开,新增办理孤儿登记 6 件。全年发放 89 名孤儿基本生 活费 107 万元、17 名孤儿助学金 17 万元、287 名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226 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 3144 对,离婚登记 938 对,补发结婚登记 532 对,补发离婚登记 82 对。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 100%,查询及调取婚姻 档案 200 来份,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普遍得到提升。开展“夏 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732 人,目前仍有 28 人在定点医院接受救治。县殡仪馆共火化 遗体 520 具,悼念厅承办悼念活动 361 次,骨灰寄存 18 起, 汽车接运遗体 280 次,公墓销售 44 穴,全年共收入 160 万 余元。 社会组织管理持续规范。全年新成立社会组织 30 家, 办理变更社会组织 19 家,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 8 家。加强 和优化年检工作,对全县 289 家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年 检合格社会组织 133 家,对于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组织开展进一步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通过召开全县进一步打击 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部署会,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发 布《桃江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通 告》,在全县 15 个乡镇开展摸底排查等行动,畅通了群众沟 通反馈渠道,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和监督意识。开展了 40 家以上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行业协会 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出台了桃江县民政局、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通过行业协会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开展联合 检查、年度检查等方式,全面规范和引导了我县行业协会商 会合法合理收费,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发 展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全县共有 1490 家社区社会组织录入 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 村振兴工作,全县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惠及 15 个乡 镇 212 个村和 35 个社区,共发放资金 511.6 余万元。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稳步开展,全面摸排社会组织基本情 况、对 10 人以上、10 人以下、空壳组织更新并完善了基础 台账,按程序完成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系统按时更新、 按期换届、新建党支部一家,完成了动态化组建工作。完成 4 名预备党员的转正、5 名发展对象的推优、1 名预备党员的 吸收、7 名积极分子的推优等发展党员工作。对标“两新” 党组织“五化”建设标准,重建蓝天志愿者协会支部的党建 活动室。扎实开展巡回指导,赴全县各乡镇基层社会组织党组 织开展了党史教育两轮巡回指导以及党史“回头看”专项检查 整改工作。 其他工作统筹推进。创文创卫、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县长热线、统战、小康、办公室、档案管理、信访维稳、禁 毒、意识形态、依法治县等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21 年,全局干职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 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勤奋工作,创先争优,在省市 民政工作中多项工作被评为先进。通过群众测评,民政公众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 98%以上。 五、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 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 了解 2021 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 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 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 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 任和效率,为上级部门决策和下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 285 号)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4、《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 〔2021〕7 号) 5、《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 施意见》(桃政发〔2013〕25 号) 6、桃江县民政局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职能、 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部门预算 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 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年度部门支出预算 绩效目标等。 (三)绩效评价的原则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利 害回避的原则,一般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量分 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四)绩效评价的内容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的预算、决策、运行、 完成及管理情况,按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 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 3、制定的制度和措施情况; 4、目标完成和资金效益情况。 (五)绩效评价的方法 1、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 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3、自查自评与现场再评价相结合; 4、抽查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5、比较法与因素分析法 (六)绩效评价结论及评价评分 我局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项目支出 预算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 重点保障了民生,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 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及评 分标准,经综合分析讨论评分,我局 2021 年度部门整体支 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情况;分值 99.50 分,财政支出绩效 等级为“优秀”(绩效评价指标表附后)。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使用安排不够精准;二是项目资金使用情 况与预算安排不够协调统一;三是因出现部分年度工作计划 安排以外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经费增加。四是基础设施建 设进度慢。目前,上级民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 进项目建设,而我县财政紧张,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基本靠争 取上级资金,因而我县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落地较难。 七、 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 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 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 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 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帐支付 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 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 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 他预算资金行为,合理压缩支出。 2022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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