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司法局责任清单.doc
安化县司法局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 序号 1 2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 和省有关司法 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 行政工作的方 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 针、政策、法律、 施。 法规、规章,拟 订全县司法行 政 工 作 中 长 期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区矫正、律师、公证、 发 展 规 划 和 年 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司法行政工作方针、 度 计 划 并 组 织 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实施。 组织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 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协调、指导全县法治创建工作 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确定法 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围绕县 拟 订 全 县 法 治 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 宣 传 教 育 和 依 宣传教育活动 法 治 理 规 划 并 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 组 织 实 施 ; 指 教育工作;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 导 全 县 普 法 依 法”的普法责任制 法治理工作;协 组织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组织 调、指导全县法 指导开展全县“法律六进”活动,参与协调 指导法治文化建设 治创建工作。 推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协调指导新闻 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新媒体新 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组织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村(社区)、依 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等各类法治创建活动 协调指导县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 志愿者等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0 备注 序号 3 主要职责 指导监督全县 律师、公证工作 并承担相应责 任;指导湖南省 律协益阳分会 安化联络组工 作。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和阶段性评估考 核 统计、报送律师管理工作数据,分析和评估 全县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业务开 展情况,负责律师行业重大信息公开 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组织开展全县 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记培训 负责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监督管理工 作,组织、指导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专项检查、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拟定我县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 定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指导律师协会工作 负责办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 申请呈报工作 负责办理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 省直管 程、合伙协议及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名称、 县后履 负责人批准,和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 行 人及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住所呈报、备案 负责实施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 业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呈报省厅、省律协 予以备案和公告 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 业活动 监督检查全县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 设、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工作 组织实施公证机构设立非行政许可制度 负责组织实施公证员执业许可呈报 负责对全县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纪违规执 业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报请省厅实施行政处 罚 全县公证机构负责人、办公场所备案,换发 相关执业证书 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公证机构和 公证员执业档案的管理工作 开展全县公证涉外业务核查工作 开展全县涉外公证水印纸管理工作 1 序号 4 5 6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拟定全县公证员、公证机构执业年度考核具 体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公 证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制定全县公证员教育培训规划和方案,组织 开展全县公证队伍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统计、上报公证工作和业务数据,分析、 评估和报送全县公证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 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全县公证执业责任保险的收缴、索赔及前期 调查工作 监督指导公证行业协会工作,办理复查争议 省 直 管 投诉处理、对公证机构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和 县 后 履 涉台公证审核、查证、比对等工作 行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司 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 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 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 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指导管理全县仲裁工作 指导监督基层 司法所建设和 人民调解、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 并承担相应责 任;指导管理全 县仲裁工作;指 导省基层法律 指导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益阳分会安 服务工作者协 化联络组工作 会益阳分会安 化联络组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受理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通知 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经济 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 监督管理全县 指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工作; 或事项 指导全县公共 负责组织开展县内外法律援助交流和协作 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全县性法律援助数据统计分析、调研、 理论研究、业务培训、信息宣传、简报刊物 编辑等工作 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发布报名公告;组织、指导和检查我县司法 鉴定工作 负 责 指 导 管 理 负责组织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设立许可初审制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备注 2 序号 7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全县面向社会 的司法鉴定工 作;指导县司法 鉴定协会工作 度及司法鉴定人执业许可初审制度 负责受理司法鉴定工作的举报投诉,对违法 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向省厅提出处 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对司法鉴定人与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进行 预审和上报 负责对全县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资质管理和质 量管理进行评估指导工作 监督检查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评工作 宣贯司法鉴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工 作 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 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 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 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 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承担县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日常工 作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对刑满释放人员、社 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政策,建 立健全社会关怀帮扶体系 审核、申报、发放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因公牺 牲司法行政人员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 工作 组织参加全省司法行政干警的教育培训规划 和年度本级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开展县司法行政系统绩效评估工作;组 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争先创优和典型宣 传工作 指导管理全县 社区矫正工作; 指导全县安置 帮教工作;参与 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工作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3 备注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 号 1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县司 特 殊 人 法局 群工作 县公 安局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职 责 分 工 相关依据 1.牵 头 贯 彻 落 实 上 级 关于特殊人群管理服 务工作的方针、政策, 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和 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和 规章制度,推动全县社 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 作规范化、 信息化建设。 2.指 导 开 展 对 社 区 矫 正人员的衔接、监管、 教育、考核奖惩和社会 1、益阳市政法 适应性帮扶工作,组织 委《关于成立益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 阳市综治委特 区矫正工作,开展全县 殊人群管理服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 务工作领导小 教育培训。 组的通知》益综 3.指 导 管 理 全 县 刑 满 治委〔2012〕8 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 号。 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2、《益阳市综 帮扶、安置等各项政策 治委特殊人群 措施,健全刑满释放人 专项组主要职 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台 责和工作制度》 账,推动政府投入、多 益特群〔2012〕 方参与的过渡性安置 1 号。 基地建设。 4.建 立 完 善 社 区 矫 正 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 衔接接送制度。 5.对戒毒场所收治、管 理、矫治戒毒人员的工 作进行指导。对社区戒 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 指导和支持。 1.指 导 和 组 织 实 施 全 县戒毒人员、肇事肇祸 4 案 例 谌某,32 岁,安 化县东坪镇人,曾 因盗窃罪在监狱 服刑,系刑满释放 人员,妻子颜某, 在谌某服刑期间 离家出走至今未 归,有一女儿 5 岁, 在东坪镇某幼儿 园就读。父亲今年 58 岁,患多种疾 病,需长期服药, 母亲今年 56 岁, 年老体弱,全家生 活靠谌某打零工 维持,家庭经济困 难。2014 年 9 月, 县特殊人群专项 组在对全县特殊 人群摸底调查了 解到情况后,组织 公安、司法、卫生、 教育、 民政等部门, 联合开展帮扶活 动,从医疗、就学、 特困救助等多方 面为其解决家庭 困难,为其家庭解 决燃眉之急,避免 谌某因家庭困难 再次走上犯罪道 路。 序 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职 责 分 工 精神病人的管理和强 制救治工作。 2.指 导 各 级 公 安 机 关 依法查处和管理戒毒 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进 行隔离戒毒,建立戒毒 人员管理档案。 3.定 期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开展有肇事肇祸倾向 精神病人排查,协调有 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 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 险评估,加强对重性精 神病人的管控和救治 工作。 4.指 导 各 级 公 安 机 关 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和重新犯罪的特殊人 群管理对象进行依法 处理。 5.指 导 管 理 全 县 戒 毒 工作,具体承担特专组 戒毒工作办公室工作。 1.协 调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 理工作。 2.协 助 公 安 部 门 开 展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 查工作。 县卫生 3.组 织 做 好 对 公 安 机 关移送或排查出的精 局 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 险评估。 4.对 肇 事 肇 祸 精 神 病 人积极开展医疗救治、 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 病人协助公安部门集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5 相关依据 案 例 序 号 2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职 责 分 工 相关依据 中收治、信息登记报告。 5.牵 头 履 行 好 县 防 治 艾滋病委员会职责,落 实各项艾滋病防控措 施,开展艾滋病免费咨 询检测工作,协调各成 员单位开展艾滋病宣 传教育和特殊人群行 为干预。 6.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禁止吸食毒品工作和 吸食毒品人员的治疗、 康复工作,开展对毒品 滥用的预防宣传教育 工作;做好艾滋病人的 监测、检查和治疗工作; 做好精神病人的医疗 和康复工作。 1、加强治安行政调解 协调指导办公室建设, 1、《人民调解 积极指导基层公安机 法》 关做好治安行政调解 2、参照《关于 工作; 2、加强对人民 印发县综治委 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 三调联 “三调联动”专 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 项组〈成员单位 动即人 和业务指导,支持司法 民调解、 职责〉及〈主要 行政机关在公安派出 工作制度〉的通 司 法 调 县公安 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 解、行政 局 知》(益三调办 工作室,并提供其工作 调解的 [2012]3 号) 便利条件; 3、做好公 3、参照《关于 衔接联 安部《公安机关治安调 调整益阳县三 动工作 解工作规范》的监督执 调联动工作领 行工作; 4、建好警民 导小组成员的 联调队伍,健全群防群 通知》(益综治 治网络,完善治安联防 委[2014]9 号) 机制,对于复杂、疑难 矛盾纠纷实行公安派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6 案 例 江南镇一产妇邓 某入住安化县人 民医院分娩,当天 产下一试管男婴, 婴儿出生没有呼 吸,经医生全力抢 救,恢复正常,不 久婴儿又出现异 常,经抢救婴儿死 亡,导致死者家属 情绪失控,并通知 了死者娘家从马 路镇纠集几车人 来医院闹事,眼看 一场医患纠纷随 时可能激化为群 体性事件。面对这 种局势,镇政府领 导亲自坐阵指挥, 序 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职 责 分 工 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 联合调解制度。 1、加强对人民调解、 三调联动工作的经费 县财政 保障; 2、做好涉及本 局 系统矛盾纠纷的日常 排查和行政调解工作。 1、做好县医疗纠纷治 理工作组办公室日常 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 度,协调指导全县医疗 纠纷预防处置工作; 2、加强对医疗质量的 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 县卫生 降低医疗事故风险,做 局 好医疗纠纷源头治理 工作; 3、做好与人民 调解衔接联动工作,配 合县司法局加强医疗 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建设,要求医疗机构做 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工作。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7 相关依据 案 例 调解人员分工负 责,为稳定当事人 的对立情绪,调解 员分头做家属的 思想工作,坚决制 止患者家属的过 激行为,及时疏散 造势家属和围观 群众,有效控制混 乱局面,预防事态 进一步扩大。向情 绪稍微稳定的家 属积极宣传相关 法律法规,讲明有 关规定和处理程 序,并报知县公安 局、县卫生局、县 三调联动办、县维 稳办相关领导到 场一同进行调解, 通过反复协商,双 方终于达成一致 意见:由安化县人 民医院补偿邓某 死亡赔偿金 5 万 元。经过司法所工 作人员和人民调 解员巧妙地周旋、 耐心地劝解,一起 随时可能激化为 群体性事件的医 患纠纷得到了圆 满的解决。 序 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县国土 资源局 县林业 局 县水利 局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职 责 分 工 1、指导基层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严格依法实 施土地征收,做好补偿 和安置工作,坚决查处 违法违规征地和拖欠 征地补偿费用等违法 行为,维护被征收土地 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 和减少该领域矛盾纠 纷的发生; 2、做好因 土地征收、资源权属及 各类违法用地、采矿侵 害群众利益引发矛盾 纠纷的日常排查和行 政调解工作; 3、做好 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 工作,加强本系统人民 调解组织建设。 1、加强对林业法律、 法规的宣传,预防和减 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做好涉及本系统矛 盾纠纷的日常排查和 行政调解工作; 3、做 好与人民调解衔接联 动工作,加强本系统人 民调解组织建设。 1、加强对水利法律、 法规的宣传,预防和减 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做好涉及本系统矛 盾纠纷的日常排查和 行政调解工作; 3、做 好与人民调解衔接联 动工作,加强本系统人 民调解组织建设。 8 相关依据 案 例 序 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县住房 和城乡 建设局 县人社 局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职 责 分 工 1、严格执行《城市房 屋拆迁管理条例》,完 善房屋拆迁许可、 评估、 补偿等制度,严肃查处 不规范拆迁和违法拆 迁行为,预防和减少因 房屋拆迁导致矛盾纠 纷的发生; 2、做好本 系统因城镇房屋拆迁、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 和农民工工资、物业管 理、出租车管理、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类矛盾 纠纷的日常排查和行 政调解工作; 3、做好 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 工作,加强本系统人民 调解组织建设。 1、做好失业人员再就 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 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 作,依法查处用工单位 拖欠、克扣用工人员工 资等违法行为,维护劳 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和 减少该领域矛盾纠纷 的发生; 2、指导基层 成立具有劳动争议调 解职能的组织,及时排 查和调解矛盾纠纷,配 合做好劳动人事争议 人民调解工作,并将人 民调解和三调联动工 作纳入绩效考评的重 要内容; 3、做好与人 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 加强本系统人民调解 9 相关依据 案 例 序 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县工商 行政管 理局 县环境 保护局 县政府 法制办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职 责 分 工 组织建设。 1、加强县场监管,与 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 厉查处假冒伪劣等违 法行为,保护经营者、 消费者合法权益,从源 头上预防和减少消费 领域矛盾纠纷的发生; 2、指导建立各类县场、 消费者委员会人民调 解组织,配合做好县场、 消费领域人民调解工 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纠纷; 3、做好与人民 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加 强本系统人民调解组 织建设。 1、加强对环境保护有 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的发生; 2、做好全省 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 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核审批工作,牵 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 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 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 调全省重特大突发环 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 作,协调解决全省跨区 域环境污染纠纷; 3、 做好与人民调解衔接 联动工作,加强本系统 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1、加强对行政调解工 作的指导管理,规范和 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10 相关依据 案 例 序 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职 责 分 工 2、对三调联动工作有 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 执法情况进行法制审 查和监督; 3、指导县 (县)区政府法制部门 依法处理有关行政复 议案件,维护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1、与县“三调联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署办公,承担县“三 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 调和指导全县“三调联 动”工作,开展调查研 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情 况,起草有关文件,提 出建设性意见,参与制 定各项“三调联动”工 作措施,受县“三调联 县司法 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 局 对全县“三调联动”工 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 核评比。 2、指导人民调解委员 会组建驻法院人民调 解工作室和驻公安派 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 做好诉前人民调解、诉 中接受委托人民调解、 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 解工作。 3、指导县、乡二级建 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 中心,在县级成立“流 动调解庭”,提高对矛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11 相关依据 案 例 序 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职 责 分 工 相关依据 盾纠纷的快速调处能 力。 4、成立人民调解协调 指导办公室,进一步加 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 指导管理,健全人民调 解组织,加强培训工作, 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 的政治、业务素质,提 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 力和水平。 5、支持和指导人民调 解员充分发挥扎根群 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 势,协助人民法院提高 诉讼调解效率,人民法 院在执行工作中受阻, 需要人民调解员协助 的,人民调解员应支持 配合。 3 戒 工 毒 作 县司 法局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负责司法行政部门管 理的强制隔离戒毒工 作和戒毒康复工作。对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 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12 1、《中华人民 共 和 国 禁 毒 法》; 2、《戒 毒条例》; 3、 《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国禁毒法>办 法》; 4、中共 中央 国务院 案 例 序 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职 责 分 工 相关依据 负责吸毒人员查处、动 《 关 于 加 强 禁 态管控工作。依法对吸 毒工作的意见》 毒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中发〔2014〕 责令其社区戒毒、社区 6 号) ; 5 、 康复,决定吸毒成瘾严 《 关 于 加 强 戒 重人员强制隔离戒毒。 毒 康 复 人 员 就 县公 负责公安机关执行 3-6 业 扶 持 和 求 助 个月强制隔离戒毒工 服 务 工 作 的 意 安局 作,依法将戒毒人员转 见》(禁毒办通 送司法强制隔离戒毒 〔 2014 〕 30 所。承担县禁毒委员会 号); 6、中共 办公室职能,组织、协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调开展社区戒毒社区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康复工作 发《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加强禁 牵头开展美沙酮维持 毒工作意见> 重 治疗工作;负责戒毒医 要 政 策 措 施 分 疗、救治和科研工作; 工方案》的通知 负责制订、落实戒毒康 (中办发〔2014〕 复人员医疗保障(新型 49 号); 7、公 县卫生 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安部、司法部、 局 对在强制隔离戒毒所 国家卫生计生委 设立戒毒医疗机构进 《 强 制 隔 离 戒 行审批,组织指导戒毒 毒 诊 断 评 估 办 医疗机构开展吸毒成 法 》 ( 公 通 字 〔 2013 〕 32 瘾认定工作 号)。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13 案 例 序 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职 责 分 工 负责为符合条件的戒 毒康复人员进行失业 登记和就业援助;负责 对各类企业招用符合 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 戒毒康复人员给予社 会保险补贴;负责制订、 落实戒毒康复人员医 县人社 疗保障(职工基本医疗 局 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政策,将戒 毒基本药物、医疗服务、 吸毒检测、心理咨询等 戒毒医疗项目纳入医 疗保障目录;落实将戒 毒康复人员纳入职业 培训总体规划,开展职 业技能培训 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 县民政 的戒毒人员提供最低 局 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14 相关依据 案 例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县司法局依照《律师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负责全县律 师事务所及分所的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的初审和变更备案工 作;监督、指导全县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 规行为;指导律师协会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 依法从事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执法活动的县司法局及其 工作人员。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 适当性;(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五)其他需要监督检查 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 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二)县司法局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或者专 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且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每年至少一次, 检查的数量在行政执法总量的 5%以内;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15 (三)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 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 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 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 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 情况; (五)县司法局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 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 对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应及时 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对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由 县司法局法制部门组织执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县司法局对相关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一)行政执法主 体不合法的;(二)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三)具体 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四)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五)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 建议纠正或者撤销前款所列情形,应当制作《执法监督通知 (决定)书》。《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被检查的单位的名称; (二)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16 (三)处理的决定和依据; (四)执行处理决定的方式和期限; (五)执行检查的机构名称和做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 书》的日期,并加盖印章。 接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 按要求做出纠正,并书面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 机构报告执行结果。被检查的单位对《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 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构申请复查。 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构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 日起 15 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后做出的决定,被检查的单 位应当执行。 五、监督检查处理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不履 行法定职责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 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 (二)超过法定权限或者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 (三)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故刁难行政相对人的; (四)阻碍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诉、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 合法权利,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 (六)对于需要按照规定上报或者通报的事项,没有及时上 报或者通报的;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17 (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的其他行为。 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并可视情节单独 或者合并使用: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 位(《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1996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第 61 号省政府令); (四)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 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18 (二)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 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县司法局 作为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开展行政管理与行 政执法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 依法从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行政执法 活动的县司法局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依法从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 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受理、初审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县(县)区 司法局及其工作人员。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行政执法活动监督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具 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 全情况;(四)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 (五)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 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二)县司法局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或者专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19 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且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每年至少一次, 检查的数量在行政执法总量的 5%以内; (三)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 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 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 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 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 情况; (五)县司法局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 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 对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应及时 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对县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 法行为,由县司法局法制部门组织执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县司法局对相关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 (二)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 (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 (四)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五)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20 建议纠正或者撤销前款所列情形,应当制作《执法监督通知 (决定)书》。《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被检查的单位的名称; (二)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三)处理的决定和依据; (四)执行处理决定的方式和期限; (五)执行检查的机构名称和做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 书》的日期,并加盖印章。 接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 按要求做出纠正,并书面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 机构报告执行结果。被检查的单位对《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 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构申请复查。 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构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 日起 15 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后做出的决定,被检查的单 位应当执行。 五、监督检查处理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不履 行法定职责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 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 (二)超过法定权限或者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 (三)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故刁难行政相对人的; (四)阻碍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诉、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21 合法权利,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 (六)对于需要按照规定上报或者通报的事项,没有及时上 报或者通报的; (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的其他行为。 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并可视情节单独 或者合并使用: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 位; (四)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 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22 (三)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县司法局对全县辖区内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发生私自出具 公证书的,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等行为可作出警 告、罚款、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县司法局律师与公 证管理科依照《公证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员协会 进行监督、指导,主要负责对县(县)区司法局的工作指导和监 督,明确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县(县)区司法局律 师与公证管理股主要负责查处辖区内重大执业违法行为等。为切 实做好监管工作,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县公证处及其工作人员。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行政处罚以及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具体行政 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五)其他需要监督检查 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县司法局律师与公证管理股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或根据 需要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县(县)区司法局律师与公证 管理股根据上级机关部署或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23 (二)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 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 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 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 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 情况。 (四)县司法局律师与公证管理科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 关等部门的建议,对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行政执法行为的调 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四、监督检查措施 县司法局公证管理部门在行使管理职权即行政执法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 销。 (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 (二)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 (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 (四)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五)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 建议纠正或者撤销前款所列情形,应当制作《执法监督通知 (决定)书》,《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被检查的司法局公证管理部门的名称;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24 (二)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三)处理的决定和依据; (四)执行处理决定的方式和期限; (五)执行检查的机构名称和做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 书》的日期,并加盖印章。 接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 按要求做出纠正,并书面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 机构报告执行结果。被检查的单位对《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 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构申请复查。 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构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 日起 15 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后做出的决定,被检查的单 位应当执行。 五、监督检查处理 行使公证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 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 情形,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 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 (二)超过法定权限或者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 (三)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故刁难行政相对人的; (四)阻碍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诉、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 合法权利,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25 (六)对于需要按照规定上报或者通报的事项,没有及时上 报或者通报的; (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的其他行为。 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并可视情节单独 或者合并使用: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 位; (四)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 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26 (四)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 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 县司法局负责实施对全县辖区内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 机构行政许可初审、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依法行使行政执法事项职权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股及其工 作人员。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等。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内容的主要包括:(一)行政执 法主体的合法性;(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 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 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县司法局根据需要对司法鉴定部门组织开展执法监督 检查工作或者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 一次。 (二)县司法局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材料、实 施现场检查。受查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 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 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司法局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27 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通报受查部门纠正,受查部门应当报告纠正情况。 (四)县司法局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 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 对有关行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 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 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四、监督检查措施 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 司法局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 (二)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或者不当的;(四)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五)工作人员不履 行法定职责的;(六)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 五、监督检查处理 行使司法鉴定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 中,有下列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造成 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二)超过法定权 限或者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三)违反规定跨辖区实施行 政执法行为的;(四)在办案过程中,为违法嫌疑人通风报信, 泄露案情,致使违法行为未受处理或者给办案造成困难的;(五) 违反规定采取封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六)擅自 解除被依法封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七)无法定依 据、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故刁难行政相对人的;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28 (九)未按罚缴分离的原则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数额收缴罚 款的,对罚没款、罚没物品违法予以处理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征收财物、收取费用的;(十)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不予移交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的;(十一)泄露行政相对 人的商业秘密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十二)阻碍行政相对 人行使申诉、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情节恶劣,造 成严重后果的;(十三)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违 法事实认定错误,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具体 行政行为的;(十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者错误执行发生法 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复议决定和其他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 命令的;(十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十六) 对于需要按照规定上报或者通报的事项,没有及时上报或者通报 的;(十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 任的其他行为。 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并可视情节单独 或者合并使用:(一)责令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 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四)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五)因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承担全部或 者部分赔偿责任;(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29 (五)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一、主要内容 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选择是否给予处罚以及如何处罚的权力。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具体明确,没有赋予行政机关选择权限 的,不再制定裁量权基准。 二、标准规范 为进一步确保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合理性, 根据安化县人民政府要求,县局结合工作实践,修订完善的《安 化县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 准》)。详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平台。 三、有关措施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行政处罚,应 当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决定适用。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 行政处罚应当全面贯彻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在其 规定的裁量权范围内实施。处罚超出《裁量权基准》相应幅度规 定的,应当经行政处罚工作部门集体讨论。 行政处罚工作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应当说明《裁量权基准》 的适用情况;超出《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幅度的,应当说明具体 事实和理由。未作说明的,审核案卷的法制工作部门可以要求补 充说明或作退卷处理。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法律文书中引用法律、法规、规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30 章作为行政执法依据,不直接引用规范性文件和《裁量权基准》 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违反《裁量权基准》实施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 议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确认处罚明显不当 的,可以决定撤销、变更行政处罚或者确认行政处罚违法。 行使《裁量权基准》中未列明的其他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 参照《裁量权基准》执行。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31 四、公共服务事项 序 号 服务 事项 1 组织开展各 类主题法治 宣传教育活 动 2 组织律师参 与公共法律 服务、开展 法律服务专 项活动 3 组织公证员 参与公共法 律服务开展 法律服务专 项活动 组织公证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 律师与 人民调解,进行法制宣传等活动;围绕县委县 公证工 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公证人员开展专项服务活 作管理 动,提高县场主体法律意识,降低法律风险, 股 为我县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法 律服务。 4 组织基层法 律服务工作 者参与公共 法律服务、 开展法律服 务专项活动 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工作者担 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 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 基层工 法律援助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公 作股 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07377232148 5 法律咨询 设置接待窗口,对不特定来访对象提供免费法 法律援 律咨询服务。 助中心 07377221400 主要工作内容 承办 机构 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送法下 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 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 法制宣 日暨全县社区法治宣传日等各类主题法治宣 传教育 股 传教育活动。 组织律师担任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涉 律师与 法涉诉信访接待、人民调解,进行法制宣传, 公证工 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 作管理 等法律服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 股 律师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提高县场主体法律意 识,降低法律风险,为我县企业和项目提供法 律服务 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32 联系 电话 07377224501 07377221400 07377221400

安化县司法局责任清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