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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常熟理工学院“十佳百强”学生宿舍评选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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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十佳百强”学生宿舍评选办法(试行)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十佳百强”学生宿舍创建,加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 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兴趣爱好及习惯养成,激励学 生创建干净、整洁、明亮、安全、和谐、效率的生活、学习环境, 使学生宿舍成为学习的重要场所、文化的展示窗口、学生的和谐 家园。 二、评定标准 (一)基本标准 1、宿舍成员思想进步,爱国、爱校,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 2、宿舍成员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遵纪守法; 3、宿舍成员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及宿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4、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和谐相处; 5、宿舍曾经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 (二)特色标准 各类型十佳百强宿舍除满足基本标准外,还要符合以下标准: 1、学业示范宿舍 (1)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学 习氛围; (2)宿舍成员考试无不及格; (3)宿舍成员都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4)宿舍成员参加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优良; (5)宿舍成员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文章 者及在各类重大学习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2、党员示范宿舍 (1)宿舍成员 50%以上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宿舍成员热爱祖国、热爱班集体,思想进步,积极参加 党校学习和党团组织活动; (3)宿舍成员有两人以上在班级、学院、学校中起到了先锋 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出了突出成绩。 3、科技创新宿舍 (1)宿舍成员有两人以上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 发明创造、科技实践等活动且作品获得名次,或在国内外公开发 行的刊物上发表过科技或专业论文,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 (2)宿舍成员有获专利项目者可优先考虑。 4、创业示范宿舍 (1)宿舍成员有三人以上为校级及以上创业园创业团队成员, 或在相关创业竞赛中获奖,或为我校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 员,或取得创业实训合格证书。 (2)相关学生考试成绩无不及格。 5、文体标兵宿舍 (1)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有 突出表现; (2)宿舍成员有两人以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奖项, 或者宿舍成员有两人以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或社会实践 类奖项。 6、最美环境宿舍 (1)宿舍全体成员均未有宿舍内务卫生扣分行为; (2)宿舍布置要整齐、雅观,内容要积极向上,有一定的文 化氛围,能够体现专业特色。 7、爱心公益宿舍 (1)宿舍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富有爱心; (2)宿舍全体成员能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或社会公益活 动,表现突出,受到社会或学校表彰。 8、和谐温馨宿舍 (1)宿舍成员关系融洽,没有出现过调换宿舍现象,在互帮、 互助、互学方面有突出事迹; (2)宿舍成员与相邻宿舍同学和班级同学之间关系融洽、和 睦相处。 9、自强有为宿舍 (1)宿舍成员中有两人以上在克服困难、承受挫折方面有顽 强的毅力,有自尊、自爱、自强的精神,在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 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宿舍成员的学习成绩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10、全面发展宿舍 (1)宿舍成员都担任学生干部; (2)宿舍成员都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3)宿舍成员中至少有两人还获得其他方面的荣誉。 三、评定步骤 (一)申报:以宿舍为单位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报材料, 由学院初步筛选并确定推荐名单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处宿舍 管理科。 (二)初评:学校组织人员对学院推荐的宿舍进行统一评定, 对于特色明显,并能够充分展现我校学生风采的宿舍,由学校按 一定标准资助其进行创建。 (三)创建:获得学校资助进行创建的宿舍,根据“十佳百 强”学生宿舍评定标准要求,认真执行创建方案,并按学校要求 定期汇报创建进程,接受学校定期检查。 (四)验收:获得学校资助进行创建的宿舍,在创建期结束 后,其创建成果将通过书面材料总结、现场展示汇报等形式接受 学校的验收,验收合格者,授予“十佳百强”学生宿舍荣誉称号 并挂牌。 (五)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其称号: 1、已不符合各类型“十佳百强”学生宿舍认定标准的; 2、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 3、宿舍内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事故; 4、有其他充分理由需要撤消称号的。 四、附则 1、本评选办法适用于全体本科学生。 2、本评选办法的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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