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双随机制度.doc
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制度 为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规范环境执法事 中事后监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临潭县生态环 境保护局全面启动实施抽查“企业随机、执法人员随机、检 查结果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 一是明确抽查基础。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执 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执法监管信息平台作为开展随机抽查 的基础,将污染源分为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和特殊监管 对象三类。重点污染源主要范围为污水处理、垃圾填埋、涉 重金属行业;一般污染源为一般产污行业;特殊监管对象为 涉核及辐射类行业。 二是确定抽查比例。重点监管单位按每季度40%以上比 例抽查,特殊监管单位按每季度40%以上比例抽查,一般排 污单位按每季度20%以上比例抽查。确定执法人员3名。 三是明确抽查内容。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 对象的主要方式。重点抽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 、排污许可证、危险 废物管理、突发环境事件管理、环境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情 况。 四是规范抽查制度。随机选派环境执法人员对列入随机 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现场制作《双随机一公 开现场巡查笔录》,确保抽查留痕,执法到位,不留死角。随 机抽查名单对被抽查单位保密,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 象发生。对于事先向被检查企业通风报信、压案不查、履职 不力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应由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依照 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五是规范抽查备案程序。每季度抽查前,由县环境监察 大队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收集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和特殊 监管对象企业名录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报县纪委,在纪检 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企业名单,抽查名 单确定后,应在次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同时上报县纪委进行备案,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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