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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八字哨镇2020年贫困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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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八政发〔2020〕141 号 益阳市八字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八字哨镇 2020 年贫困退出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八字哨镇 2020 年贫困退出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八字哨镇人民政府 2020 年 9 月 30 日 - 1 - 八字哨镇 2020 年贫困退出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镇 2020 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提高贫困退出质 量,根据《2020 年湖南省贫困退出实施方案》 (湘扶发〔2020〕 5 号)、《赫山区 2020 年贫困退出实施方案》 (益赫扶发〔2020〕 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 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近期在湖南省考察调研时对扶贫工作重要 指示精神,把脱贫质量摆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贫困人口脱贫标准, 坚持履行规范的脱贫程序,确保程序完整、结果真实,切实做到 真脱贫、脱真贫,使脱贫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 的检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既不降低也不拔高标准,不提不 切实际的目标。凡达到脱贫标准的及时退出。 (二)坚持有序退出,严格履行程序,确保贫困退出稳定可 持续。 (三)层层审核,签字负责。贫困人口脱贫,坚持谁核实、 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审核,责任压实到人。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委书记陈聃任组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汤建新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李真勇、人 - 2 - 大副主席戴海滨任副组长,镇扶贫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 联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扶贫办,由镇扶贫办主任蔡军兼任办公 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共同参与贫困人口脱贫 退出复核工作。 四、贫困人口脱贫 1.脱贫标准。以户为单位,按照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 4000 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 安全有保障标准执行,均为否决指标,具体见《2020 年度贫困 户脱贫验收表》(附件 1) 。 2.数据采集。按照脱贫标准,由镇负责组织镇村干部、驻村 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入户调查,采集填报相关基础数据。 3.脱贫程序。按照村民主评议、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乡 镇入户核实、乡镇公示上报、区级比对复核、市核查、区批准脱 贫并公告的程序进行。 4.实施步骤 (1)镇、村培训部署(9 月 29 日—9 月 30 日)。乡镇召开 班子会议和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和工作计 划,动员部署,扎实培训,安排工作,压实责任,村级召开会议 贯彻落实,确保辖区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推进。 (2)村民主评议(10 月 1 日—10 月 8 日)。村支“两委” 干部、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小组,确定全村 - 3 - 拟脱贫户名单,村民代表评议小组组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 驻村工作队队长分别在《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 “村民主 评议意见”栏签字,村委会加盖公章,其他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 本上签字。 (3)贫困户确认(10 月 9—11 日)。村组干部和结对帮扶 责任人上门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符合脱贫条件的贫 困户认可帮扶措施和成效,在《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 “贫困户确认”栏签字认可(原则上由户主本人或 18 岁以上家 庭主要成员签字,严禁代签,户主不在家的可以授权委托人签字, 附委托书)。帮扶责任人在“帮扶责任人意见”栏签字确认。 (4)村级公示(10 月 12—20 日)。贫困户签字确认后,由 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留存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以村为单位填写《2020 年度贫 困户脱贫验收送审表》 (附件 2) ,并附《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名 单》(附件 3)均加盖公章后报乡镇。(公示后上报乡镇:10 月 20 日) (5)乡镇入户核实(10 月 21—23 日)。由乡镇组织乡镇干 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分村开展拟脱贫户入户核实工作,对照验 收标准,逐户逐项核实填写《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 “乡 镇核实”栏,核实后达到脱贫标准的,由核实人员在《贫困户脱 贫验收表》“乡镇核实人员意见”栏签字。 (6)乡镇公示(10 月 23—31 日)。根据入户核实情况,乡 镇党委和政府研究确定拟脱贫名单,并在乡镇公告公示栏公示, - 4 - 时间不少于 7 天,留存影像资料。乡镇公示无异议的,以乡镇为 单位分村填好《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送审表》 ,并附《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名单》 ,均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报区扶贫办。 同时,各乡镇就拟脱贫户形成向区人民政府的请示文件,报送到 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区比对复核(11 月 1—11 月 5 日)。 数据比对(11 月 1—11 月 4 日):相关行业扶贫部门,对 乡镇上报的拟脱贫人口,重点就贫困人口脱贫的“三保障”及饮 水安全保障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数据比对,核实校准各部门数据, 确保数据统计口径一致, 并将数据比对及核实情况形成红头文件, 并附具体名单,提交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经比对发现异常 的进行入户核实,未核实的不予退出,核实后未达标的不予退出。 其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核实核准的拟脱贫人口饮水 安全情况;镇卫生院负责提供核实校准的拟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情况;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提供核实校准的拟脱贫人口就业扶贫情况和提供核实校准的拟 脱贫人口接受大病救助、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接受 临时救助情况、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镇卫生院负责核实拟 脱贫人口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镇联校负责提供核实校准的拟 脱贫人口接受义务教育情况、适龄学生失学辍学情况、在校生享 受教育资助政策情况;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提供核 实校准的拟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情况。 抽查复核: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直相关部门组成抽查复核工作 - 5 - 组,区扶贫办对其进行培训后, 随机抽取各乡镇拟脱贫人口的 50%, 开展入户复核,填写《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 “区级复核” 栏,在“抽查复核意见”栏签字确认,再将表格及相关资料报区 扶贫办汇总。区扶贫办于 11 月 6 日将达标的拟脱贫户名单报区 人民政府审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识为“脱贫” 。 (8)市核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照 6—10%的比例,随机抽取脱贫人口进行实地核查。 (9)区批准脱贫并公告(11 月 10 日-20 日)。区人民政府 依据市核查审定的脱贫人数,对达到脱贫标准的,填写《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送审表》“区人民政府”栏并加盖公章,批 准脱贫,并在赫山政府门户网站及区内其他主要媒体公开发布贫 困户脱贫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 重视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贫困退出质量。各 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退出验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 问题,确保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相关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分管专干抓落实,承担贫困人口脱贫有关数据比对、结果提供等 职责。扶贫部门要认真履职,协调有关方面做好指导培训、调查 核实、公示公告、备案管理、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严明脱贫纪律,严格标准程序。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本 方案明确的退出标准、工作程序和完成时限等,倒排工期,认真 抓好落实,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督促检查,对凡在贫困退出验 - 6 - 收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违 规操作等问题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保持动态跟踪,巩固脱贫成果。各村要加强对脱贫的 贫困人口动态跟踪,掌握目前实际情况,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加大 帮扶力度。同时上级原有扶贫政策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不变,巩 固脱贫成果。对新增和返贫的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做到应进 则进、应扶则扶。 附件:1.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 2.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送审表 3.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名单 - 7 - 附件 1 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 户 主 姓 名 : 码 : 区 序号 家 庭 人 口 : . 乡镇 村 脱贫指标 组 验 收 联系电话: 标 准 人 户 主 身 份 证 号 . 乡镇核实 区级复核 1 人均纯收 元。达 标□ 贫困户当年人 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 4000 元。计算方法:贫困户 入 均纯收入稳定 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 达 标□ 未达标□ 超过 4000 元 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贫困户家庭建档立卡人口数。 未达标□ (原因:) (原因:) 2 不愁吃 常年食品(粮食)有保障。 达 标□ 达 标□ 未达标□ 未达标□ (原因:)(原因:) 3 不愁穿 常年穿衣有保障。 达 标□ 达 标□ 未达标□ 未达标□ (原因:)(原因:) 4 义务 教育保障 适龄未成年人(6-15 周岁)均能接受义务教育,符合特 达 标□ 达 标□ 教的儿童需接受特殊教育,没有失学辍学现象(因重度残疾、 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能够提供医 未达标□ 未达标□ 疗诊断书的除外)。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原因:)(原因:) 5 基本 医疗保障 家庭成员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 达 标□ 达 标□ 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 未达标□ 未达标□ 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 (原因:)(原因:) 6 住房 安全保障 达 标□ 达 标□ 房屋场地安全,结构安全,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危房改造 未达标□ 未达标□ 户已完成危房改造并入住。易地搬迁户必须入住。 (原因:)(原因:) 饮水 安全保障 有水喝且饮水安全。一是人均每天水量不低于 35L,全 年供水保证率不低于 90%;二是集中式供水水质应符合 达 标□ 达 标□ GB5749 规定,分散式供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 未达标□ 未达标□ 期饮用无不良反应;三是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原因:)(原因:) 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 800 米、垂直距离不超过 80 米。 7 经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评议小组评议,拟确定该户为脱贫户。 8 村民主评议 意见 评议组长(签字): 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驻村工作队长(签字) : 村 委 会(盖章): 年 月 日 经过自身努力和各方帮扶,本户已达到脱贫标准,现自愿退出贫困户序列。 9 贫困户确认 户主签名: 年 10 帮扶责任 人意见 月 经过自身努力和结对帮扶,该户已达到脱贫标准。 帮扶责任人(签字): 年 11 乡镇核实 人员意见 日 月 日 经乡镇核实,该户达到脱贫标准。 验收核实人(签字) : 年 月 日 月 日 □①未达到□脱贫标准。 经抽查复核,该户①达到 12 区级抽查复核 意见 区级抽查复核人员(签字): 年 说明: 1.此表一式 2 份,贫困户档案、乡镇人民政府各存 1 份。 2.村级评议组长(签字)中的“评议组长”,指村“两委”指定的评议会议主 要负责人。 3.“帮扶责任人意见”一栏,帮扶责任人可与该户同时签字或之后补签。 - 9 - 附件 2 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送审表 区 序号 单位名称 乡镇 审 批 经村民代表评议,我村拟脱贫户 1 村 意 户 见 人,具体名单附后。 村民委员会 村委会(盖章): 年 经入户核实,并公示无异议,确认该村 2 乡镇人民政府 户 月 日 人符合脱贫标准, 具体名单附后。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经抽样复核,批准该村 3 户 月 日 人脱贫,具体名单附后。 区人民政府 区人民政府(盖章): 年 说明:1.此表中“区人民政府”一栏在市核查确定我区脱贫人口数后再行填写。 2.此表一式 3 份,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区扶贫办各存 1 份。 - 10 - 月 日 附件 3 2020 年度贫困户脱贫名单 区 乡镇 村(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合计 组名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户 人 - 11 - 益阳市八字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12 - 2020 年 9 月 3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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