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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青岛分院有限公司关于粗糙度及轮廓测量仪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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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 标的物名称:粗糙度及轮廓测量仪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青岛分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32 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 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 .........................................................................................15 第四章 标的物及需求(URS) .......................................................................16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1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30 1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青岛分院有限公司 二、标的物名称:粗糙度及轮廓测量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相应的 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7)本标的物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标的物说明: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投标截止日期:2023 年 3 月 3 日止。 六、开标日期:2023 年 3 月 15 日。 开标地点: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青岛分院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青岛分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彬 联系方式:0532-58923301 2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 内容 号 说明与要求 1 标的物名称 粗糙度及轮廓测量仪 2 放置地点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青岛分院有限公司 2 号车间 3 需求数量 粗糙度轮廓一体测量机壹套,便携式粗糙度仪壹套 4 技术要求 详见 URS 5 验收标准 详见 URS 6 招标范围 测量仪器设备 7 质保期 1 年(投标人自行竞报最长质保期) 8 工期要求 投标人自行竞报最短工期。(含安装、调试)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容与“第一章 投标公告 ”一致。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日后的 5 12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发货前 30%,到货验收合格 后付 30%,质保金 10%(设备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13 踏勘现场 天(日历日)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勘测所需一 切费用自理。 投标人拟澄清的问题,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 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 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5 1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替代方案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书: 1 份正本, 1 份副本。 技术标书: 1 份正本, 1 份副本。 3 招标文件 装订: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分开制作装订,胶装。 包装: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包装,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递交地点: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青岛分院有限公司。 及截止时间 18 开标 19 评标方法与标准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3 开标日期:2023 年 3 月 03 日止。 月 15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青岛分院有限公司 208 会议室 综合评定 招标单位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青岛分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武彬 联系电话 0532-58923301 20 邮箱 412737254@qq.com 4 招标文件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4 项。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2.2 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3.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公告。 3.3 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标的物及需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6.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 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获得招 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 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按前附表标明的联系方式发电子邮件或传真,并电话通知前附表 所列处的业务联系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 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 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 件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这种澄清或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具有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 件后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 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 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 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并应分别装订。 10.2 商务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10.2.1 报价函部分 6 招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 10.2.2 资格审查部分(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及 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资质、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所投货物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若中标,在货物验收 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货物的海关进口证明、货物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并负责办 理全部与设备有关的进口证件及手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7) 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10.2.3 商务报价部分 (1)投标报价汇总表 (2)报价明细表 (3)质保期期限规定 (4)商务偏离表 (5)获奖证书; (6)业绩证明文件(只提供与标的物同型号的); (7)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资料。 10.3 技术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10.3.1 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 (1)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宣传彩页、图纸和数据)等相 关资料。 10.3.2 设计或方案 (1)编制依据及原则 (2)调试、验收方案; 7 招标文件 10.3.3售后服务方案 (1)技术支持及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方案及计划(包括培训人数、时间、地点、 目的、内容、培训程度等)。 (2) 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机构,质保期后服务收费情况。 10.3.4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相关格式进行编制;没有的格 式,可以自行设计。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 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平面布置图和踏勘现场的结果,进 行深化设计,自行计算各项工程量,编制各项单价、合价及投标总价,本报价为固定材 料单价总价包死,如图纸发生变更并经采购方现场签证方可进行工程追加。 12.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报价明细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 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材料的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 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 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 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 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2.3 投标人的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得 调整。同时,在合同实施期间也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2.4 投标人应按《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报价明细 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2.5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 其标书将被拒绝。 12.6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2.7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12.8 投标报价不包含总包配合费,但现场施工水电费用投标方自理。 12.9 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 8 招标文件 13.投标货币 13.1 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 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5.1 本次招标不接受替代方案。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正本为原签字及全部盖原章,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并在 封面盖原章即可)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6.4 全套投标文件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 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 明“商务/技术标书正本”或“商务/技术标书副本”。 17.2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商务/技术标书正本”或“商务/技术 标书副本”; 17.2.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7.2.2 注明标的名称; 17.3 除了按本须知第 17.1 款和第 17.2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 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情况发生时, 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9 招标文件 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7.1 款、第 17.2 款和第 17.3 款规定装订和 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 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5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 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 19.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 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 织采购。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 退回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 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8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 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 标 22.开标 22.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在此邀请所有 投标人参加。 22.2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3 10 招标文件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2.3 开标核查 22.3.1 开标由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青岛分院有限公司招标小组组织并主持。 22.3.2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 要内容。 22.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 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或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被按规定 废标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2.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 标: 23.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8 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3.1.2 逾期送达的; 23.1.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3.2 招标人未将有效投标文件,送招标人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4.评标 24.1 招标人负责评标活动。 24.2 评标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3 评标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 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4.4 评标人员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 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4.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 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1 招标文件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资格审查 26.1 按照本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对拟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 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30 条规定,凡 属于评标人员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8.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4 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审。 28.2 评标时,招标人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 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 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8.3 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 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9.1 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 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9.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 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 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0.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2 招标文件 30.1 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进行评估和比较。 30.2 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依次进行技术及商务,并以书 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0.3 招标人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和打分,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将全部合格投标人依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 进行评标名次排序。 30.4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30.5 经评审,招标人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七)定标 31.定标 31.1 招标人将根据书面评标报告按投标人排序,依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3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2.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 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3.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5 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4.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4.1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 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转让(转包)给他人。 35.履约担保:无 13 招标文件 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 详见附件: 合同模板 14 招标文件 第四章 一、 标的物及需求(URS) 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粗糙度轮廓一体测量机 1. 功能用途: 可以实现各类零部件粗糙度和轮廓的精密检测。 2. 技术性能参数: 2.1 水平轴  水平驱动器测量长度≥120mm。  水平驱动器可实现±45°旋转,有急停开关,限位保护。 2.2 垂直轴  垂直测量高度:≥500mm。  垂直轴分辨率≤0.1μm。 2.3 传感器 2.3.1 粗糙度传感器测量范围:≥1mm; 传感器分辨率≤2nm。 轮廓传感器测量范围:≥60mm;传感器分辨率≤10nm。 2.3.2 测针及传感器采用磁吸式链接,有防碰撞保护功能,更换测针快速便捷。 2.3.3 粗糙度传感器可以横向旋转 90°,实现测量轴径的粗糙度功能。 2.3.4 传感器测头可通过程序控制,具有测头与工件表面自动接触功能。 2.3.5 传感器水平运动具有操纵杆和电脑控制两种驱动方式。 2.4 测量软件,基于 Windows 界面的软件,可选择中文界面,主要功能包括: 2.4.1 软件采用最新系统平台,控制及测量界面采用图形直观展示,易操作。软件界 面及结果输出具有中文支持;提供备份盘及有效的安装指南,以便于买方需要时快速恢 复系统;所有软件均需使用正版。 2.4.2 软件可以对被测件不同位置的粗糙度与轮廓度的测量进行评定。 2.4.3 软件自带自动标定程序,具有粗糙度、轮廓传感器的标定方法与程序。 2.4.4 软件可测量和评定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以及 ISO4287,ISO13565-1-2 和 ISO12085 的粗糙度参数、波纹度参数、未滤波参数、R+W 参数、Rk 参数等。 2.4.5 轮廓测量数据可通过软件进行过滤、自动调平、旋转、放大或缩小等。 15 招标文件 2.4.6 软件可评定形状和轮廓,可标注和分析各点坐标、长度(距离)、高度、半径、 两圆心中心距、角度(含两直线之间的夹角)、直线度、螺纹直径、环槽等几何参数。 轮廓调平与找正,可任意生成坐标基准直线,可实现轮廓上任意点到基准轴线和坐标原 点的垂直距离和水平距离显示。 2.4.7 软件具有测头自动寻找圆弧最高或最低点的功能。 2.4.8 软件具有输入/输出 CAD 数据,实现实际轮廓与理论轮廓的比较,并进行误差 分析或测绘的功能。 2.4.9 具有粗糙度/轮廓度测量和分析的自学习编程功能。 2.4.10 可采用不同滤波器及不同取样长度,对粗糙度、波纹度参数进行重新计算。 2.4.11 可输出检测报告,测量结果可以存储, 结果可输出为 PDF 格式。输出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报告标题、测量条件、测量结果、日期时间及各类轮廓图形。 2.4.12 软件具备综合的轮廓分析功能,包括局部轮廓放大和调平、轮廓自动调平功 能、水平和垂直放大比任意可调、轮廓局部删除、轮廓拼接和对比等功能。 2.4.13 软件具备高精度宏观轮廓测量精度补偿功能,比如针尖半径补偿、线性误差 补偿等。 2.4.14 可直观展示系统的重复性或进行差异化比较测量。 2.5 设备精度要求 粗糙度测量示值误差:≤3%(提供国家或国际权威机构校准证书/检测报告)。  轮廓度测量不确定度:≤0.25μm。  半径测量不确定度: 15mm<0.02%。  角度测量不确定度:≤0.5′。 2.6 工装夹具及附件: 2.6.1 提供一套台面夹具(置物工作台),用于工件的固定和定位。要求 X-Y 双向可 调,可旋转,便于查找和定位被测表面顶点; 2.6.2 角形虎钳一套,要求回转范围±60°,夹紧宽度不小于 70mm。 2.6.3 用于放置轴类零件的 V 型铁一块。 2.6.4 满足设备校准使用的粗糙度校准件、轮廓校准件,所有标准器应有出厂证书。 2.7 工作台 大理石平台≥1000*500mm,同时配备仪器桌。 2.8 计算机系统 16 招标文件 计算机要求为工作站级系统,国际知名品牌,处理器主频≥3.2GHZ,内存≥8GB, 硬盘≥1T,显卡≥4G,≥19 寸液晶显示器。 便携式粗糙度仪 1. 功能用途: 便携式粗糙度仪:可以实现零部件粗糙度在生产现场的快速检测。 设备结构合理,精度满足产品检测要求,具有足够的静态及动态刚度,良好的稳定 性和动态品质,同时维修方便;所选测量系统执行元件精度高,可靠性好,响应速度快; 各项指标均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适用于车间环境。 2. 技术性能参数: 2.1 设备参数要求 2.1.1 测量原理:导头测量,差动电感,可实现便携式测量传感器与主机之间无线蓝 牙传输数据。 2.1.2 测量精度:示值误差≤±10%,重复误差≤±5%。 2.1.3 测量范围大于±120μm。 2.1.4 测量分辨率≤0.01μm。 2.1.5 便携式粗糙度仪能检测的粗糙度参数不少于以下: Ra, Rz, Rt, Rmax, Rp, Rpm, Rv, RPc, RSm, Rq, RSk, Rku, Rdq, Rdc, Rmr, Rk, Rpk, Rvk, Mr1, Mr2, A1, A2, Rpk*, Rpk, Rk, Rvk, Rvk*, Mr1, Mr2, R, Rx, Ar, Nr, CR, CF, CL, W, Wx, Aw, Nw 2.1.6 取样长度至少包含:0.25mm、0.8mm、2.5mm。 2.1.7 取样长度数量:1~5 个。 2.1.8 扫描长度按 ISO 至少包含:1.75mm、 5.6mm、17.5mm。 2.2 基本配置要求 2.2.1 投标方注明操作系统,要求采用全中文操作环境。 2.2.2 主机配备液晶显示屏和操作面板,设备主机内置热敏打印机,可打印测量结果。 2.2.3 内置大容量存储卡,能存储 200 条轮廓或 999 次以上测量结果,并具备统计分 析功能。 2.2.4 设备主机内置大容量环保型电池(可反复充电,无记忆效应),带有电源适配 器或电池充电器,电池容量可满足 600 次以上的测量。 17 招标文件 2.2.5 测头接触圆弧半径 2μm,测针材质选用天然金刚石。 2.2.6 配有粗糙度标准样板; 2.2.7 仪器使用附件;打印纸 2 卷、便携工具箱,中英文操作手册等完整的技术资料; 二、安装与调试、验收 1. 安装与调试 1.1 乙方提供设备平面布置及预埋件(并注明电、压缩空气等的供应等技术要求), 经甲方审核,双方会签后,甲方负责地基施工,电、压缩空气等辅料接至机床电柜/控制 柜端口。 1.2 乙方负责设备到甲方现场就位、安装、调试,直至验收的全过程工作,乙方调试 人员自备安装、调试及确认静态精度所需的专用工具。甲方提供设备的暂存场地,由乙 方派人指导,甲方协助卸车。乙方对全程安装、调试全权负责。 1.3 在整个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配备专门人员,协助、配合乙方开箱、检验并安装 调试。 1.4 设备在安装调试合格后,乙方技术人员,进行 1 周的现场支持。并及时解决现场 可能发生的设备问题,以确保设备高效率运转。 1.5 包装箱应坚固耐用,适于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陆运 输和整体吊装。乙方必须附带装箱清单及其它附件清单,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最终 用户拆箱、清点后由乙方、最终用户签收。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运输不妥引起的货物 锈蚀、损伤和丢失的责任。 1.6 乙方技术人员在安装过程向甲方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讲解有关合同设备的功能, 操作,维修和故障的排除。 2. 验收 2.1 验收依据: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图纸、投标澄清函、采购合同、双方的相关通信 函件、会议纪要。 2.2 设备终验收在甲方工厂进行,应包含如下主要内容: 2.2.1 按设备功能说明及技术协议附件中各项标准进行功能验收,凡属功能性项目达不 到文件规定的则不能通过功能验收。由此影响设备的终验收由乙方自行负责。 2.2.2 资料齐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2.3 设备应运行稳定、可靠、安全,无异常声音和非正常振动。设备不允许出现漏水、 漏液、漏气。 18 招标文件 2.2.4 设备外观应无损伤,设备应该完整且所有的零部件应该安装牢固,所有的焊缝饱 满、无残渣等缺陷。 2.2.5 所有的管道和电缆线等,应排列有序(正确、牢固、整齐)无皱褶、收缩和裂缝。 所有的接头应完全正确地连接。 2.2.6 设备应有完整的标牌,且清晰易见;设备的润滑系统工作可靠,润滑点易于接近, 设置润滑图标牌,注明润滑部位、时间间隔、牌号、用量,润滑油箱的容量。 2.2.7 设备的安全要求符合 CE 规范。 3. 终验收规程: 终验收在甲方工厂进行,乙方对于测量机本体和测量机校准所必须的校正仪器和装 置能通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测量仪器溯源中的精度。 验收标准: • 粗糙度重复性测量:测量标准样板十次,重复性不超过标准值的 3% • 粗糙度精度测量: 测量标准样板十次,示值误差不超过标准值的 3% • 轮廓半径不确定度:R ≤ 25 mm,≤0.05%;R > 25 mm,≤0.1% 终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收报告。 三、主机及关键部件为进口品牌,如各测量轴、传感器、丝杠、导轨等。 四、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4 个月。 五、质保期:设备终验收后 12 个月。 19 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20 招标文件 粗糙度及轮廓测量仪 商务文件 投标文件 标的物名称: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21 (签字、盖章) 月 日 招标文件 目录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投标承诺书 4、 投标报价 5、 资格审查资料 6、 投标商务偏离表 22 招标文件 一、投标函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标的物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该标的物,并确保该标的物能正常运行。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 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书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标的物。 (5)我方保证本标的物质量达到 4、 标准。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箱: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签字) 年 23 月 日 招标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标的物的投标。授权 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投 标 性别: 年龄: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印章): 年 附: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24 月 日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承诺书 (一)投标承诺书 (招标单位): 我单位有幸参加 (标的物/标的物名称)的招投标 活动,在此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 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谈判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 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报价资格、记入信用档案等处 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25 月 日 招标文件 四、 投标报价 标的物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总报价 名称 型号 数量 报价(元) 交货时间 质保期 付款方式 分项报价 序号 名称 描述 品牌 合计(元) 26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招标文件 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是否含在总价内 27 备注 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 证照资质材料 注:所有公司资质材料均复印件即可,需加盖公章,无需原件。 28 招标文件 六、商务偏离表 标的物名称: 名称 招标文件 响应文件 要求 实际情况 偏差内容 说明 注: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29 月 日 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30 招标文件 技术偏离表 标的物名称: 名称 招标文件 响应文件 要求 实际情况 偏差内容 说明 注:技术偏离需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规定逐项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3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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