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硕士新生报到须知(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docx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8-2019 学年 北京集中教学校区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请于 2018 年 8 月中下 旬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迎新服务网 (http://welcome.ucas.edu.cn/index.php/zh-cn/)或中国科学院 大学主页(http://www.ucas.edu.cn)-学生-学籍学工--新生报到-迎新服务网查看集中教学校区的报到相关事项与要求。请随时关注 迎新网站,相关工作如有调整也将在网站上发布。 本学年第一学期定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开学,请按规定时间报到 注册入学。报到校区及时间安排如下: 1.雁栖湖校区,8 月 30 日至 8 月 31 日,每天 8:00-17:00,集 中办理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工程 科学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学院、化学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光电技 术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存济医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 院、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公 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光电学院、现代农 业科学学院、外语系新生报到手续。 中丹学院报到时间,由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 以上院系新生将在雁栖湖校区完成为期一年的集中教学。 2.玉泉路校区,8 月 31 日 8:00-17:00,集中办理经济与管理 学院金融专硕、数学科学学院基础数学专业和部分应用数学专业新 生报到手续。 3.中关村校区,办理经济与管理学院 MBA、公管学院公共管理 硕士 (MPA)新生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学院新生将在中 关村校区完成集中教学。 国际学院新生报到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新生所属院系等事宜详情,请于 8 月下旬登录迎新服务网站查 询。其他具体事宜,请见附件。 请勿提前来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请及时与所在研究 所、院系联系并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后报到。报到时间最 多推迟 10 个工作日,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E-mail:sao@ucas.edu.cn 北京市玉泉路 19 号甲,邮政编码:100040。 附件 1:各校区乘车路线 附件 2:集中教学研究生报到迎新流程 附件 3:报到需带物品及准备材料 附件 4:住宿管理须知 附件 5:研究生收费说明 附件 6: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附件 7:户口迁移须知 附件 8: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附件 9:入学资格审查 预祝你来校顺利! 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〇一八年五月 附件 1: 各校区乘车路线 1.玉泉路校区(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 19 号甲)乘车路线: 北京站:乘地铁 2 号线,复兴门或建国门转乘地铁 1 号线到玉 泉路站下,A1(西北口)出口向西 50 米即到。 北京西站:乘地铁 9 号线,在军事博物馆站下车,换乘地铁 1 号线到玉泉路站下车,A1(西北口)出口向西 50 米即到。 北京南站:乘地铁 4 号线,西单转乘地铁 1 号线到玉泉路站下 车,A1(西北口)出口向西 50 米即到。 2.雁栖湖校区(北京市怀柔区怀北庄)乘车路线: (1)按到达玉泉路校区的方式到玉泉路校区,乘坐学校统一安 排的车辆到雁栖湖校区报到(推荐)。 (2)自行前往雁栖湖校区报到学生乘车路线: A.北京站:乘地铁 2 号线,在东直门站下车,从 B 出口出, 于东直门公交枢纽换乘 936 路公交车到怀柔区怀北庄站下车,路西 即到。 B.北京西站:乘地铁 9 号线,在国家图书馆站换乘地铁 4 号 线,在西直门站换乘地铁 2 号线,在东直门下车,从 B 出口出,于 东直门公交枢纽换乘 936 路公交车到怀柔区怀北庄站下车,路西即 到。 C.北京南站:乘地铁 4 号线,在宣武门站换乘地铁 2 号线, 在东直门下车,从 B 出口出,于东直门公交枢纽换乘 936 路公交车 到怀柔区怀北庄站下车,路西即到。 D.自驾车:上京承高速,从怀柔出口(14 出口)出,向“怀柔 城区”方向,靠左走“会都路”高架桥,沿高架桥 G111 出口出,向雁 栖湖方向一直往北前行,过雁栖湖 300 米路西即到。 3.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80 号)乘车路线: 北京站:乘地铁 2 号线 ,在西直门站换乘地铁 4 号线 ,在人 民大学站下车(C 口出) ,乘坐 660 路公共汽车到保福寺桥南站下 车路东即到。 北京西站:乘特 19 路公共汽车到保福寺桥南站下车,路东即 到。 北京南站:乘地铁 4 号线(安河桥北方向),在海淀黄庄站下 车(C1 东南口出),至海淀黄庄东站乘坐 630 路(或运通 109 路),在保福寺桥南站下车路东即到。 附件 2 集中教学研究生报到迎新流程 1.查询报到相关信息:报到前新生需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迎新 服务网(http://welcome.ucas.ac.cn/index.php/zh-cn/)查询住 宿及院系迎新安排等通知。 2.报到确认及办理住宿:报到当天新生根据迎新服务网上的住 宿信息,持校园卡和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公寓办理报到确认及 入住手续。 3.户口材料接收:报到当天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指定地点审 核上交户口迁移材料。 4.入学教育:报到后新生应在迎新服务网上查询所在院系迎新 活动安排,参加体检及入学教育活动。 5.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报到后根据各院系安排,新生党员将组 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院系党委或党总支。 6.入学资格审核:新生应提前准备好录取通知书、相关学位学 历证书,报到后根据院系安排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在报到前未收到校园卡的新生,请联系录取研究所或院系老 师,报到手续及入住办理均需使用校园卡完成。 附件 3: 集中教学研究生自带物品及准备材料 一、请随身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迁移户口需要的户 口卡或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共青团团员证、校园卡 等重要证件,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 2 张。切勿邮寄或托运。 二、请新生务必在报到(8 月 30 日)前自行登录中国科学院大 学教育业务平台上传本人在学阶段照片,以免影响报到手续办理。 1.登录教育业务平台方式: 进入国科大主页(http://www.ucas.edu.cn),点击主页顶部的 [学生],进入国科大综合信息网(http://onestop.ucas.edu.cn),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于 7 月下旬登录迎新网站—新生本人信 息查询。 2.上传路径:登录教育业务平台----学籍管理——档案管理— —个人信息——学籍操作-----填写 ,上传在学照片,在“档案操 作”中完善本人研究生登记表。 3.照片要求: (1)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2)图片尺寸(像素):宽 150,高 210 (3)图片大小:不大于 150k (4)图片格式:JPG (5)照片背景:单一色 附件 4: 住宿管理须知 1.参加集中教学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应在学生宿舍住 宿。因特殊情况不在校内宿舍住宿,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研 究所签字同意、院系领导审批同意,到学生处、宿舍管理部门备 案,住宿床位不再保留。 2.学校分配给学生的床位,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 让,不得私自调换。 3.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可由学生自己携带,也可到北京自行购 置。行李请随车办理托运手续,学校不负责办理提前寄送的行李。 4.因身体状况(身体有残疾或伤病)以及身高 1.90 米以上的, 不适应睡高架床的,须在入学前提出申请,以便及早安排。 5.学生公寓内禁止使用和存放微波炉、热得快、电炉、电冰 箱、电磁炉、电饭煲(电饭锅)、电饼铛、电烤箱、烤面包机、电热 杯、电暖气、电热毯、酒精炉、煤油炉、煤炉、火锅、液化气炉等 用具。 附件 5: 研究生收费说明 一、学生应按年度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除特殊说明外,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 士生 10000 元/年•生,硕士生 8000 元/年•生;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 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 12000 元/年•生,硕士生 10000 元/ 年•生按学年收取。 2.经另行批准的部分专业的研究生学费按批复意见和招生简章 收取。 3.学生住宿费标准为: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 生,每人每年 600 元至 1200 元之间,具体标准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根 据楼宇住宿条件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在研究所住宿的学生,其住 宿费的收取按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科大为每位新生统一办理建设银行借记卡,银行卡默认 初始密码为 955330。学生收到银行卡后,请尽快在 ATM 机上或当地 就近的建设银行网点柜台核查开户人姓名并进行激活和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不影响学宿费划扣)。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 95533 挂失。学校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等费用, 入学后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随身携 带该银行卡到校并妥善保存。 四、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两周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国科大为 其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建行卡)中。国科大 于开学初统一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五、参加集中教学学习的学生,请在报到前,将体检费约 70 元 和两个月就餐洗浴生活费用一起存入我校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中。报 到后,通过校园内圈存机将建设银行卡余额转入校园卡后,方能持 校园卡消费。学校将通过“一卡通”系统于 9 月中旬批量结算学生 自理的体检费用。 六、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在规定期限缴纳学费的学生, 需要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点迎新网链接下 载,需要在入学前准备好),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按照规定程 序提出缓交学费的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以缓交,缓交期不 超过 4 个月。 七、研究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八、在学研究生按规定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学习科研表现优秀 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各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附件 6: 中国科学院大学集中教学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1.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带有回执联的 2007 年新版方为有 效,填写项不得有空白。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一定要详 细,否则回执难以准确寄回。 2.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据, 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不归口北京市委教工委管理的抬头单位应填写: “北京市委教工委组织处”,去处应写“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党 员原所在党组织归口北京市委教工委管理的抬头单位直接写:“中 国科学院大学党委”。参加集中教学的研究生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报 到时,根据通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院系党委或学校党委组织部。 3.请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空白处写明本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 日期。如在“(有效期 天)”后面注明“本人于 2018 年 5 月 1 日发展为预备党员”。 4.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在大学已超过半年的,请原所在 党支部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由党委或党总支部盖章 密封后交由本人,报到后交所在院系党委或党总支部。 5.没有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请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 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 6. 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预备党员,请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按要 求如实记载流动期间的表现,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 7. 转入国科大时预备期已满并超过一年的预备党员,将不再讨 论其转正问题。 8. 接收新生组织关系时间截止为当年 10 月 31 日,超过截止日 期不再接收。 9. 非脱产 MBA 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不转入中国科学院大学。 10. 不参加集中教学的新生,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根据各录取单位 规定办理。 介绍信填写示例: 附件 7: 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一、新生户口迁移政策 1.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录取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新生可自愿 选择是否将个人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户口迁移仅限入学时办 理,未迁户口的在校生无法再将户口迁入学校; 2.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将个人户口迁入学校,便于就近办理出入 境证件及签证、结婚生育手续、无犯罪证明、公证以及其他需户口 的手续。不迁入集体户口不影响毕业后的留京落户。 二、哪些新生的户口可以迁到学校? 1.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各院系、北京地区各研究所录取的新生, 可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 2.录取类型为定向、委托或非脱产自筹培养的新生,不办理户 口迁移手续; 3.已持有北京市、上海市常住家庭户口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 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4.北京地区以外研究所录取的非定向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时 应按研究所通知,将户口迁往研究所所在地,详细要求由研究所规 定。 三、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 3 号 由京外地区持《户口迁移证》报到的新生,请务必确保地址准 确无误,否则无法落户。 四、迁入国科大集体户口的户口迁移材料具体要求 1.从京外地区迁入的新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中 “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信息必须具体到市或县,且“婚姻状 况”不得为空。如有遗漏必须返回迁出地派出所更正(手写更正处 需盖章确认)或提交派出所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接收, 无法落户; 2.来自北京各高校的新生,需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 卡中“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信息必须具体到市或县,且“婚姻 状况”不得为空。如有遗漏必须返回原派出所更正,否则不予接 收,无法落户; 3.《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 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且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如发现有误,应 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及在校学习期 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 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新生请提前在《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左上 角用铅笔写上本人的联系电话、学号以及录取研究所或院系的名 称。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欲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需在入学时将《户口迁移证》、 《常住人口登记卡》交至报到现场工作人员,不参加集中教学的新 生可交至录取研究所或院系主管老师; 2.上交《户口迁移证》的新生需同时办理北京市居民身份证 (需采集照片、指纹并交纳工本费 20 元),具体安排请在入学后关 注国科大综合信息网(http://onestop.ucas.ac.cn/)通知; 3.中国科学院大学京区学生集体户口由户籍管理办公室集中管 理,《学生集体户口使用指南》可在综合信息网“学籍学工”-“集 体户口”栏目查询下载; 4.中国科学院大学户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640433。 附件 8: 集中教学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新生凭本人团员证或开具团组织介绍信,到所在院系进行团组织 关系转接。 2.团员证遗失的新生请在原单位补办。 3.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大学委员会”。 4.不参加集中教学的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根据各录取单位规 定办理。 入学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 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 二、审查范围: 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各个研究院、 所、中心等单位及国科大校部各院系、本科部(以下简称“研究所”)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在集中教学校区报到的新生资格审查由各院系统一组织。 三、审查内容: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身份信息、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身 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 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硕士新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原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毕 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入学相关证明)、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 博士新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 本科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 学生如因贷款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 交 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扣发证明(原件)。 复查不合格的,经国科大批准,取消学籍;凡弄虚作假、徇私 舞弊取得学籍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情况严重的移交有关 部门调查处理。 四、入学体检 学籍隶属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校部各院系的博士、硕士研究 生、本科生均应参加入学体检。 在集中教学校区报到的新生体检由国科大统一组织。 入学体检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 (一)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的,由本人申 请,经所在研究所批准和国科大备案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 学资格的,不具有学籍; (二)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的健康证明,在规定时间,提出入学申请,经核实并在指定医院复 查合格,确认能够坚持学习的,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三)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