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doc
长师院发〔2019〕 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 2019 年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和遴选国家级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 学建设目标,构建以项目驱动为载体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 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 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经学 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申报 2019 年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和遴选国家级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组织项目申报及遴选工作的领导,审定校内选拔的实施细则。 组 长:向小川、杨 双 副组长:李柳柏、米永生、王东辉、李世春、谢 艳 成 员: 董顺伟、汤鹏主、各教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教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由教 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团总支书记、 教授、博士等为成员,负责院内项目的选拔与实施。 二、指导思想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 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 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 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 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 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 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 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 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 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申报要求 (一)本次推荐项目从 2018 年已立项的校级项目中产生,重 点面向二、三年级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 如是三年级本科生,则必须有一名低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第二负 责人,待原项目负责人毕业后由项目第二负责人替补成为项目负 责人;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应由二、三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者必须诚信守法、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勇于挑 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 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 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能合理使用项 目经费。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记录。每个项目可以是个人或团 队申请(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 5 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 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三)该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结项。创 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 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 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四)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 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最多可配 2 位指导教师(指 导教师、导师成员)。创业实践申报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 师和社会企业导师各 1 名。指导教师或导师成员应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原则上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 (五)项目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以解决本学科、 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 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具备一定的市场 应用前景或体现一定的学术性、创新性或实用性。要充分考虑到 本科生的实际情况,具备可行性,避免选题过大、内容过深,超 出本科生的能力。申请创业实践项目还应具备前期创新性成果, 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 业实践活动。 五、日程安排 (一)2019 年 4 月 29 日 15:00 时前,项目负责人向所在教 学院提交《重庆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 件 1),经教学院严格初审排序后,将《国家(市)级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附件 2)和 学生项目申请书(纸质三份和电子版一份)一起,于 2019 年 5 月 5 日 15:00 时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 版压缩后发至信箱:614116643@qq.com,邮件注明“××学院市 级大创申报项目”,项目:学院+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二)2019 年 5 月 6 日-10 日,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委 对申报的计划项目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出优秀项目。学校公示立 项项目名单,报送重庆市教委。 (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在市级项目中 遴选。 六、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有关要求 获准立项的项目须签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 书》。学校将根据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开展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 题验收工作。 (二)项目研究时间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 1 年,创业实践 项目原则上为 2 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 研究计划,不占用课业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毕业前完成项 目实施。 (三)项目经费 1.教育部对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资助 1 万元/项,学校 按 1:1 配套经费。 2.学校对重庆市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资助 6000 元/项, 创业实践项目资助 2 万元/项。 七、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 2019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的申报工作,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 管理,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务必严格把关,遴选 出优秀项目排序后报送教务处,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量控制在 4-5 项,其中一项是申报国家级项目。 (二)各教学院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本单位专业教 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 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三)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 全面开放,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教学示范中 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要充分发 挥好示范与辐射作用。 (四)各教学院要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 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 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 (五)学校推荐出的项目,学校统一组织项目负责人在“重庆 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 http://cqcx.cqupt.edu.cn),在线填报《重庆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联系人:王涛 电 廖进 宋发群 话:72792282 教务处 2019 年 4 月 23 日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 国家(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