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乱收费自查治理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清查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 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治教费办通【2020】 3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湘治教费办通【2020】5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 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主要内容 1.违规补课乱收费 2.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 3.违规向学生摊派各类费用和校企合作乱收费等问题 4.变相以企业或民办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 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 5.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费,强制、组织学生 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 6.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应遵循学生自 愿原则,不得影响正常教学,不得与学历教育挂钩,不得强 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 二、时间、范围 自查自纠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10 月 28 日 自查自纠范围:校内各单位自 2018 年以来发生的教育 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检查措施,采取 有效的检查方法,保证工作到位,不走过场。要通过多种形 式开展自查,坚持以检查促规范,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取得实效。 2.各单位对照自查内容要逐项进行检查;在自查的基础 上,学校要进行抽查。 3.对自查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要及时处理, 能清退的要及时清退。对屡查屡犯、情节恶劣的乱收费典型 案件,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单位要按时上报自查结果,在 2020 年 10 月 28 日 下班前将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交 计财处收入核算科,电子版发邮箱 1457493631@qq.com。如 对自查内容有具体问题,可咨询计财处收入核算科。 联系人刘林燕,联系电话 13762932383. 怀化学院 2020 年 10 月 26 日 部门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一、组织落实情况(包括主要做法) 二、对专项检查项目逐条说明自查情况 三、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