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doc
附件 4 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 具体判定标准的函 教学司函〔2010〕2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建议修改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有 关规定的函》(卫医政管便函〔2010〕76 号)的建议要求, 现将“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通 知如下: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超过参考 值上限指标 2 倍以上者(含 2 倍),应当进行 B 超复查。B 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 不合格。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 招生单位。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