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困难救助及慰问补助暂行规定(5号).doc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郑州铁院工〔2015〕5 号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在职教职工困难救助及慰问性补助发放暂行规定 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 、“纽带”作用, 是校工会的重要职责。对特殊困难教职工救助和生病住院教职工慰问, 是学校党委、行政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对教职工生活关心、关怀的具 体体现,也是校工会当好教职工的“娘家人”,给教职工送温暖的具体 行动。经学校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研究、学院工会同意,现对在职教 职工困难救助及慰问性补助发放做如下规定: 一、发放原则及对象 (一)发放原则:以解决教职工困难和关心教职工为目的,坚持公 平、公正、公开。 (二)发放对象:我校正式工会会员。 二、困难补助及慰问性补助发放范围 (一)困难救助内容及标准 1. 大病救助。对特困教职工因患重大疾病(病种见《郑州铁路职 业技术学院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郑铁学院党[2011]10 号文) 1 造成生活困难,视困难情况给予 1000—2000 元一次性医疗补助;教职 工患重大疾病,每年持续花费医药费较多,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 1000 元补助,并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帮助解决;主要靠教职工抚养且无 经济来源的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住院, 给教职工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给予 1000 元补助。 2. 教育救助。对特困教职工子女上大学困难的,在读大学生每人 1000 元;特困教职工家庭当年高考录取的大学新生每人 1500 元给予救 助。 3. 生活救助。因多种原因致使生活困难的,给予一次性 500 元生 活补助金。 4. 其他救助。教职工本人去世后,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2000 元,由 校工会和其生前所在分工会组织慰问,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教职工直 系亲属去世后,校工会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500 元,由教职工所在分工会 做好善后慰问工作。教职工因天灾人祸造成经济重大损失的,如火灾、 被盗、车祸等,视困难的具体情况给予救助。 5. 对学校或上级工会批转的困难职工来信来访反映或涉及的问题, 校工会及时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尽力帮助协调解 决其他问题。工作完成后将处理及救助情况报相关部门。 (二)教职工日常慰问补助内容及标准 1.教职工因伤病住院的,给予 200 元的慰问金或同等价值的慰问 品。 2.教职工婚嫁支付 500 元祝贺金。女教职工生育按 500 元标准购 买慰问品祝贺。 三、补助的审定程序 2 (一)困难补助审定程序 1.本人申请。个人提出困难补助申请,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 学院困难教职工情况登记表》(可在校工会网站下载),将申请递交所 在基层工会。 2.各基层工会对教职工的困难状况进行核实后,由所在单位基层 工会负责人签字,根据教职工的困难情况提出是否同意补助的建议及建 议补助金额,提交校工会。 3.校工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教职工困难救助会议,对教职工提出 的困难补助申请进行研究、讨论,作出是否同意补助及补助金额的决定。 如遇特殊情况,一事一议,作个案处理,可由校工会及时商定。 (二)日常性慰问补助办理程序 由基层工会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日常性慰问教职工情 况登记表》(可在校工会网站下载),并由基层工会主席在所报材料及 发票(须经办人二人)上核准签字,及时上报。校工会主席审批后,由 校工会工作人员办理。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职工 困难救助 暂行规定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5 年 5 月 15 日印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