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指南.docx
附件 1 2021 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 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指南 根据《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办法(试行) 》 (晋留 管委发〔2019〕2 号)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程 建设及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要求,加强我省高层次、国际化人 才队伍建设,就 2021 年度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实施发布 如下申报指南: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指申请人录取后的派出身份,对应不同的留学期限、 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分为: 1.高级研究学者:3-6 个月。 2.访问学者:3-12 个月。其中,留学期限在 6 个月以下的 仅限“合作资助项目”申报。 3.联合培养博士生(在我省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 研究):6-12 个月。 二、优先资助领域 优先资助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改 革、企业技术改造等各类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中确定的经济社会 发展重点产业和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及人文社会 科学领域。 优先选派入选国家和省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入 选国家部委和省直厅局专家库的专家,国家和省重点学科专业、 1 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研究中心、临床试验基地等重点 研究开发基地以及标杆、示范、优势和试点企业的专家学者、专 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人员,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的 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教育科研机构访学进修, 开展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331” “136”“111”三 大重点工程,14 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创新生态系统和 “能源革命”、“农谷建设”、促进“双一流”大学建设等山西省 重点发展领域人员。 三、资助类别及方式 省筹资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按照资助类别划分为全额资助 和合作资助两类。全额资助是指由省筹资金按照资助标准提供奖 学金;合作资助是指由省筹资金和派出单位按照资助标准联合提 供奖学金。合作资助类申请人录取后,其所在单位需按时足额缴 纳配套经费。山西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向派出人员发放。 全额资助类申请人需参加省留管办组织的统一评审,择优录 取。合作资助类项目由派出单位根据本行业领域发展需要,提名 本单位优先发展专业及学科领域的申请人,在提名范围内由省留 管办组织评审,择优录取。 四、资助项目 1.全额资助类 派出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计 划选派 15 人左右。 2 2.合作资助类 2021 年度,合作资助类设“科研团队合作资助项目”、“医护人员 合作资助项目”和“高校率先发展合作资助项目”3 个项目。合 作资助类项目申请人须获得所在单位提名和配套资助承诺。 “科研团队合作资助项目”。派出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访 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省筹资金与所在单位按照 1:3 的比例 资助。 根据我省高精尖缺人才需求,所在单位以已有的科技合作项 目为载体,利用单位间已有合作渠道,选派 3-5 名相关人员组成 访学研修小组,赴国外进行专题合作研究。“访学研修小组”应由 相同或相近专业、具有合作基础的人员组成,留学目标与研究课 题一致,在外留学期间及回国后应继续共同进行研究工作。小组 成员可同期派出,也可分批派出。在外留学期间,小组成员中需 至少有一人达外语合格标准。“科研团队合作资助项目”以团队 为单位申报,以申请人为单位录取,团队资助总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每位申请人资助期限须符合派出身份要求。计划选派不超 过 6 个团队。 “医护人员合作资助项目”。派出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访 问学者。资助期限为 3-12 个月。计划选派不超过 15 人,省筹资 金与所在单位按照 1:1 的比例资助。申请人应为省内医院医护人 员。 “高校率先发展合作资助项目”。派出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资助期限为 3-12 个月。计划选派 不超过 15 人,省筹资金与所在单位按照 1:1 的比例资助。申请人 3 应为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在岗在编教师或在读博 士生。 五、派出渠道 2021 年度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全部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 渠道派出,即由申请人本人或所在单位负责联系国外访学(留学) 单位。 六、申请条件 1.各类申请人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 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 录,德才兼备,具有学成回国为山西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以及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提出申请时为我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业务 精良,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年龄在 18—55 周岁之 间,身心健康;符合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 1)及 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根据《山西省促进晋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具体措施》,在我 省高校任教、就读的台湾教师和学生可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同等申 请公派留学资格。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条件: 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196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 级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重点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研究中 4 心、临床试验基地等重点研究开发基地以及标杆、示范、优势和 试点企业的教学改革、科技创新带头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开展合作的项目负责人。 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 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生产建设中成绩突出,近五年内获得 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或出版国家规划教材、 高水平专著,或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有较大影响、较高 他引率的学术论文,或有重大科技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或在生产管理中取得突出工作业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行政管理人员,须担任或具有相当 于副厅级及以上行政职务,不受职称条件限制。 3.访问学者申请条件: 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本科毕业 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行政管理人员,须担任或具有相当 于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4.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条件: 省属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 过 35 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了 联合培养计划,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 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 较大发展潜力,申请时须符合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 (附 1)或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外方正式邀 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已取得国外学习单位正式邀请信 或取得国外导师同意接收意向。 5.“科研团队合作资助项目”申请条件: 派出人员为 3-5 名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组组长;项目组组长 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较强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全面负责 项目组在国外的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具 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或较强科技创新能力,较大发展潜力;项 目组目标明确,成员之间每人都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分工合理, 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符合选派类别基本要求;与拟留学单位有 一定合作基础,已取得国外合作单位正式邀请信或同意接收意向。 申请科研团队项目需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答辩。 6.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或省筹公派出国留 学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曾获得国家或省筹公派出国留学资格, 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省留管办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 5 年以内, 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省留管办批准放弃且时间在 2 年以内;曾 享受省筹资金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资助(不包 括成班派出项目)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 2 年。 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选拔方式 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采取“个 人申请、单位审核、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工作流 程为:省留管办布置选派工作;个人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单位;单 位严格按照选派办法要求确定推荐人选,选拔推荐中要着重对申 6 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等严格把 关;受理单位应结合本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 报送省留管办;省留管办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八、申报材料及要求 详见附 2 九、申请受理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8 日。 十、派出及管理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 前,留学人员须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签约公证手续。留 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我省公派出国 留学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 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每季度向省留管办委托的第三方服 务机构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应按期履行回省服务义务。不按协 议规定履行回省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其他约定的,按有关规定 处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7 附1 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类别申请人应具备适应国外学习、生活需 要的基本语言能力。 二、访问学者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 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 50 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 分 13 分(含)以上,口试总分 3 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 60 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 55 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 55 分(含)以上, 其中口试总分 3 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 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 8 个月(含) 以上,或连续工作 12 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省筹 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 3 个月(含)以上。 4.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 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 结业证书。 5.在省留管办确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班参加相应语种培 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8 6.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 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5.5 分、托福网考 80 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 架(CECRL)B2 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 TOPIK3 级。 7.承担过一门及以上外国留学生全英文授课教学任务(应 由所在单位外国留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8.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 语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 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 或单独出具证明)。 *相关说明 1.上述外语合格条件系留学人员申请和派出的统一标准, 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 格。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 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语 (TOPIK) 、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2.高级研究学者类别申请人应具备适应国外学习、生活需要的 基本语言能力。证明材料为其本人所在单位及拟留学单位开具的 证明材料(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 考试(WSK)成绩通知单。 4.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 9 证书。 5.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可以提 供以下所列任一: (1)往年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2)可认定留学期限、留学单位和学历的相关佐证材料: ①曾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 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曾在国外工作或研修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 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曾留学单位及国内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分别 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 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6.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 考框架(CECRL)B2 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 (CECRL) B2 级的证书或成绩等。 7.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 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选派合格标准可申请 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对外方 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 (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 定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 三、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申请人,申请时须符合访问学者具 备的外语条件,或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外方 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10 四、如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或访问学者,申请时外语条件可适 当放宽。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 荐(每单位重点推荐比例不超过 30%),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 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材料。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高级 研究学者需提交拟访学单位和所在单位提供的关于申请人具备 适应国外学习、生活所需要的基本语言能力的证明材料方可派出; 访问学者须通过参加确定的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 WSK/TOEFL/IELTS 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五、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11 附2 2021 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 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一、基本申报材料及要求 1.《山西省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根据申请的出国留学身份类别对应填写《山西省公派 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或《山西省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研究生类)。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 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电 子扫描件内容一致。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请务必 仔细核对无误后再提交。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 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并加盖公 章。对于提名“合作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需在“是否提名其申 报合作资助项目”栏勾选,受理机构初审意见由各受理单位在认 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受理单位公章。 未提交单位推荐意见或单位推荐意见为“不合格”“不属 实”“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 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则《申请表》中外语水平应填写未 12 达标。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但所在单位重点推荐者,亦需提供可 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英语四级、六级考试、 WSK/TOEFL/IELTS 考试等各类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 印件。 6.在研材料 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 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研证明为相关立项文件(限 3 页), 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 证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交。 7.论文首页 论文首页扫描件。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 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如无,可不提交。 8.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省筹资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 的奖励(原则上应是近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般不 超过 5 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9.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同意接收意向证 明材料 申请以联合培养博士生身份出国进修学习和申请“科研团队 合作资助项目”的申请人在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 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同意接收意向证明材料。其他项目申请人 如在申报时不能提供,须在办理派出手续时提供正式邀请信,同 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可提供正式邀请信的申请人。 13 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 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应明确如 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 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 不早于 2021 年 9 月 1 日,且不晚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7)国外指导教师信息(联合培养博士生提供) 。 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有一种条件除外,即邀请 信在申请人取得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2021 年省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如因疫情原因,暂时未 能取得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亦可提交国外单 位同意接收意向证明材料,例如邮件往来等。推荐单位须对同意 接受意向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 二、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还需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如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上相关批复文件或证明材料 的复印件。 三、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的国内学校,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 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 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 14 见表(省留管办提供参考样表)。 2.国内导师推荐信 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的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 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 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 评价等。推荐信应由国内导师提供并亲笔签名。 3.联合培养计划(外文) 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 字以 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另提供经国内所在单位审核的中 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4.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 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 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 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如 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5.成绩单复印件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自本科阶段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 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 盖章。 四、受理机构审核及提交办法 1.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并提供所有材料电子 扫描件(以“所在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 ,电子扫描件模 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 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 A4 复 印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15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 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 留学资格。 2.受理单位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审核申请人纸质材料和电子 材料,确认无误后,将审核后的申请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统一 提交省留管办。 3.受理单位需出具正式推荐公函。 4.受理单位所有材料于规定时间向省留管办提交,逾期不 予受理。省留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5.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16 附3 山西省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021 年度) 申请人近照 请仔细阅读本年度《申报指南》后填写,所有材料需正反打印 标准一寸 受理机构名称: (39mm× 29mm)、光纸、 1、申请人基本信息 正面、免冠 姓名(中文) (拼音)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身份证有效期 手机号码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行政职务技术职称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单位电话 主管部门参加现工作时间 最后毕业院校最高学历 所获最高学位时间最高学位 从事专业留学专业 是否国家级人才 □是 □否 是否国家重点学科 □是 □否 是否外籍或取得外国永久居留 □是 □否 2、申请留学情况 申请项目资助类别: □全额资助项目 □合作资助项目(申报“合作资助项目”需获得所在单位提名) 申请留学身份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个月 □访问学者个月 申报项目名称: 留学专业名称: 具体研究方向: 申请留学国别: 1) 2) 计划留学单位: (有邀请信的填写) 1)是否享受过 csc 地方合作资助项目(非成班派出)资助 □否 □是 2)是否享受过省筹公派出国留学资助 回国时间 □否 □是 3)如申报国别未录取,是否同意安排到其它相同语种国家 所在单位部门如有以下情况,请列出具体名称: □国家重点学科: □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国家重大项目: □创新团队:□双一流: 17 回国时间 □同意 □不同意 3、外语水平 外语语种 是否达标: □是 □否 达标方式说明: □外语专业毕业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近两年 WSK 考试 总成绩听力口试考试日期 □其他说明 4、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可加行) 时间 学校/单位名称 主修专业/内容 学习方式 所获学位/证书 证书编号 5、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可加行) 时 间 学习/工作所在地区/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在外身份 学习/从事专业 使用语言 所获学位/证书 6、国内工作经历(可加行) 时 间 单位名称 专业/工作内容 技术职务/级别 行政职务 7、主要成果(可另附页,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著作/论文 题目 发表时间 刊物名称 18 卷/期/页 收录情况 主要合作者 排名 专利 名称 专利类型 批准时间 专利号 批准号 排名 承担或参与的项目 名 称 时 间 项目编号 批准立项部门 参加类型 排名及职责 授奖部门 排名 获得奖励情况 名 称 时 间 等级 19 8、主要成果摘要(不超过 3000 字): 9、研究计划(不超过 3000 字) 主要内容:◇制定本次出国学习/研究计划的背景 ◇本次学习/研究目的 ◇实施本次学习/研究计划所需的时间、方法 ◇申请本次出国学习/研究的意义 ◇选择拟进入的学校或研究机构的名称及选择的原因(如已有邀请信,可另附) ◇完成国外学习/研究后,回国继续开展工作/学习的计划 20 10、国外邀请人/合作者简介(如有) 姓名国籍 年龄职称 现工作单位 主要研究领域 国外邀请人(合作者)的研究方向及特点,与申请人是否有前期合作基础等。 申 请 人 保 证 上述各项中所提供的情况真实无误。如被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录取,本人 保证遵守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签订协议,履行有关义务,不延长 留学期限,保证按协议确定的计划按期学成回国,为省服务。 申请人签字: 日期: 21 年 月 日 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 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名称: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推荐人姓名: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 已在本单位工作年 1.申请人所在单位需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制定本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留学人员加强目标 和过程管理,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对申请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工作业绩、科研 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按时足额缴纳配套经费(合 作资助类)。对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管理责任。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及时对 其进行考核,汇总典型成果并及时提交省留管办。 所在单位对以上责任和义务是否知悉:□是 □否 2.申请人政治立场,道德品行方面是否合格:□合格 □不合格 3.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是否属实:□是 □否 如有不属实之处,请予说明: 4.所在单位对被推荐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是: □重点推荐(不超过本单位推荐总人数的 30%) □一般推荐 □暂不推荐 5.所在单位是否提名其申报合作资助项目:□是□否(请查阅“合作资助项目”资助比例) 6.如无异议,请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员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 发展潜力;思想政治品德与身心健康状况;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校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的目标要求; 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推荐参加“合作资助项目”还需承诺按时足额缴纳配套费用。(500 字以内,可 另附页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理机构初审意见: 公章: 22 附4 山西省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021 年度) 申请人近照 请仔细阅读本年度《申报指南》后填写,所有材料需正反打印 标 准 一 寸 受理机构名称: ( 39mm × 29mm)、光纸、 1、申请人基本信息 正面、免冠 姓名(中文) (拼音)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身份证有效期 手机号码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行政职务技术职称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单位电话 主管部门参加现工作时间 最后毕业院校最高学历 所获最高学位时间最高学位 从事专业留学专业 是否国家级人才 □是 □否 是否国家重点学科 □是 □否 是否外籍或取得外国永久居留 □是 □否 2、申请留学情况 申请项目资助类别: □全额资助项目 □“高校率先发展合作资助项目” (需获得所在单位提名) 申请留学期限: 个月 申报项目名称: 留学专业名称: 具体研究方向: 申请留学国别: 计划留学单位: 1)是否享受过 csc 地方合作项目(非成班派出)资助 2)是否享受过省筹公派出国留学资助 □否 □是 □否 □是 时间 所在单位部门如有以下情况,请列出具体名称: □国家重点学科: □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国家重大项目: □创新团队:□双一流: 23 时间 3、外语水平 外语语种 是否达标: □是 □否 达标方式说明: □外语专业毕业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近两年 WSK 考试 总成绩听力口试考试日期 □其他说明 4、 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可加行) 时间 学校/单位名称 主修专业/内容 学习方式 所获学位/证书 证书编号 5、 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可加行) 时 间 学习/工作所在地区/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在外身份 学习/从事专业 使用语言 所获学位/证书 6、 国内工作经历(可加行) 时 间 单位名称 专业/工作内容 技术职务/级别 行政职务 7、 主要成果(可另附页,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著作/论文 题目 发表时间 刊物名称 24 卷/期/页 收录情况 主要合作者 排名 专利 名称 专利类型 批准时间 专利号 批准号 排名 承担或参与的项目 名 称 时 间 项目编号 批准立项部门 参加类型 排名及职责 授奖部门 排名 获得奖励情况 名 称 时 间 等级 25 8、主要成果摘要(不超过 3000 字): 9、研究计划(不超过 3000 字) 主要内容:◇制定本次出国学习/研究计划的背景 ◇本次学习/研究目的 ◇实施本次学习/研究计划所需的时间、方法 ◇申请本次出国学习/研究的意义 ◇选择拟进入的学校或研究机构的名称及选择的原因 ◇完成国外学习/研究后,回国继续开展工作/学习的计划 26 10、国外导师 姓名国籍 年龄职称 现工作单位 主要研究领域 个人网页 简历 主要包括:工作经历、主要研究领域;近 5 年出版的著作及发表的重要论文、主持重点科研 项目及所获重要学术成果、奖励。 11、国内导师 姓名年龄职称 主要研究领域 简历 主要包括:工作经历、主要研究领域;近 5 年出版的著作及发表的重要论文、主持重点科研 项目及所获重要学术成果、奖励;与国外院校/导师合作情况 申 请 人 保 证 上述各项中所提供的情况真实无误。如被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录取,本人 保证遵守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签订协议,履行有关义务,不延长 留学期限,保证按协议确定的计划按期学成回国,为省服务。 申请人签字: 日期: 27 年 月 日 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 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名称: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推荐人姓名: 所在年级: / )- 如需,是否同意其延期毕业:□是 □否 1.申请人所在单位需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制定本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留学人员加强目标 和过程管理,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对申请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工作业绩、科研 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按时足额缴纳配套经费(合 作资助类)。对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管理责任。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及时对 其进行考核,汇总典型成果并及时提交省留管办。 所在单位对以上责任和义务是否知悉:□是 □否 2.申请人政治立场,道德品行方面是否合格:□合格 □不合格 3.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是否属实:□是 □否 如有不属实之处,请予说明: 4.所在单位对被推荐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是: □重点推荐(不超过本单位推荐总人数的 30%) □一般推荐 □暂不推荐 5.所在单位是否提名其申报合作资助项目:□是□否(请查阅“合作资助项目”资助比例) 如无异议,请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员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 思想政治品德与身心健康状况;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校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的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 荐人的使用计划。推荐参加“合作资助项目”还需承诺按时足额缴纳配套费用。(500 字以内,可另附页并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理机构初审意见: 公章: 28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 ――――――――――――――――――――――――――――――――――――――――――― 申请人姓名: 博士所在年级及博士毕业时间: 国内所学专业/研究方向: 拟留学专业/研究方向: 拟留学国别、单位: 推选院校名称: 校内主管部门(盖章): ―――――――――――――――――――以下由专家填写―――――――――――――――――――――― 专家姓名 评审专家组 (二位以上) 信息 专业技 术职称 所在院系 从事专业 2.拟留学 专业 3.拟留学 单位 4.国外导师 5.留学必要 性和学习计 划的可行性 □非常熟悉 □熟悉 □不太熟悉 □非常熟悉 □熟悉 □不太熟悉 □非常熟悉 □熟悉 □不太熟悉 1 为“差”,5 为“优” (请在相应分值上打“√”) 审 核 项 1.申请人 综合素质 对申请人学科专业的熟悉程度 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学习及科研工作兴趣和能力、 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等和发展潜力 是否属国家或山西发展急需专业 1 2 3 4 5 1 2 3 4 5 是否为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 1 2 3 4 5 与国内所学专业的关联程度 1 2 3 4 5 与国外导师专业的关联程度 1 2 3 4 5 在国际上的综合水平、在拟留学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 1 2 3 4 5 能否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学习科研条件 1 2 3 4 5 学术地位,是否属本学科前沿水平及学术活跃程度 1 2 3 4 5 科研实力,在研课题情况,相关科研工作经历 国内外导师的学术联系及合作程度,如共同课题、研究项目的开展 情况 拟留学专业国内外发展水平的差异程度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学习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1 2 3 4 5 6.品德修养、 身心健康等 根据各校实 际评审需要 补充内容 综合意见: 1.请评审组长填写专家组综合意见(应包括对申请人素质,拟留学专业、单位、导师及留学必要性等的综合评价): 2.结论:重点推荐□ 一般推荐□ 不推荐□ 专家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