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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字〔2021〕41号关于印发《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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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字〔2021〕41 号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 年版)》的通知 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能源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 年版)》经区政府研究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 年 3 月 8 日 — 1 — 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 年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完善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体系,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各盟市 2021 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目标的通知》《关于下达乌海市 2021 年能耗双控目标和做好全年 及一季度能耗双控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节能专项工作协 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 版)的 通知》《乌海市能耗双控应急预案(2021 年版)》等法律法规和 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应急工作, 因不可抗力造成影响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四)预案体系 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应急预案是海勃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 系的组成部分。根据乌海市能耗双控应急预案,海勃湾区配套制 — 2 — 定区级应急预案,区级相关单位配套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企业制 定“一厂(企)一策”应急节能方案。 (五)工作原则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重点高耗能行业用能、重点用能 单位用能、重大投产高耗能项目用能、全社会用电量监测,统计 GDP 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及时准确把握全社会能耗、单位 GDP 能耗变化情况,建立健全能耗双控目标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 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积极有效应对能耗双控形势。 精细管控,精准节能。坚持“多耗能多限、少耗能少限”,实 施差别化管控措施,细化企业“一厂(企)一策”实施方案,确保 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能效水平的企业节能措施相对一致, 做到节能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属地负责,部门联动。 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统一 指挥全区能耗双控应急工作。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能耗双控 应急工作。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完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监测、 预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及时有序落实。 二、组织指挥体系 设立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统一领导、指挥全区能耗双控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 区发展改革委。总指挥由海勃湾区委常委、副区长担任,副总指 挥由政府副区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海勃湾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担 — 3 — 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海勃湾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海勃湾区政府 办副主任担任。组织机构、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清单附后。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1.调度监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区统计局、工信和科技局、 能源局、乌海市电业局,按月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全社会 用电量,按季对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单位 GDP 能耗情况进行调度 监测,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2.会商研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区统计局、工信和科技局、 能源局、乌海市电业局,根据能耗运行调度监测情况,对季度能 耗双控预警形势进行联合会商研判,必要时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和 部分行业专家集体会商。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调整、解 除建议。当预测可能出现黄色或红色预警时,按预警上限提出预 警级别建议。 (二)预警 1.预警等级 区级能耗双控预警,以乌海市下达的 2021 年能耗双控目标为 基准,根据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和全社会用电量情况作为各级别 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全区统一按照市级能耗双控预警分级,由低级到高级分别为 黄色(II 级)和红色(I 级)预警,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 — 4 — (1)1 月,全社会用电量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本地)年 度增速控制目标时; (2)2-12 月,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量(等价值)超出 (本地)年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 1/12,或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等 价值)拉动全社会能耗增长超过年度能耗总量增速控制目标时; (3)月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降幅不足以支撑 (本地)单位 GDP 能耗下降目标时; (4)本季度内预计有新投产高耗能项目纳入统计,将对(本 地)本季度能耗双控形势产生较大影响时。 (5)2-12 月,针对规模以上个别工业企业能耗增量(等价值) 超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 1/12 时,对超能耗增量的企业进行黄色 预警。 红色预警: (1)1 月,全社会用电量拉动能耗总量增长超过(本地)年 度增速控制目标 2 倍时; (2)2-12 月,月度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增量(等价值)超出 (本地)年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 1/6,或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等价 值)拉动全社会能耗增长超过年度能耗总量增速控制目标 2 倍时; (3)月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不降反升时; (4)本季度内预计有新投产高耗能项目纳入统计,将对(本 地)本季度能耗双控形势产生重大影响时。 (5)2-12 月,针对规模以上个别工业企业能耗增量(等价值) — 5 — 超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 1/6 时,对超能耗增量的企业进行红色预 警。 2.预警发布 当预测未来能耗双控目标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区级人民政 府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当能耗双控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由区人民政府(或应急指 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按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并执行相应级 别应急响应措施。 3.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当能耗双控目标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下 一个月或季度可改善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 发布信息。当监测到月度或季度仍然处于黄色或红色预警级别, 且预测未来一个月或下一季度不会有明显改善,可能触发更高级 别预警条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尽早采取预警升级措施。 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与预警发布相同。 4.预警审批 当预测或监测即将或已经达到区级预警启动条件时,区发展 改革委、统计局、工信和科技局、能源局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报告会商结果和预警建议,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向区 应急指挥部报批预警信息。 区级黄色预警,由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授权 办公室主任)签发审批;区级红色预警,由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 — 6 — 部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审批;发布区级预警解除信息, 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审批。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 II 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 I 级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 市应急指挥部发布区级预警时,预警启动范围内的辖区人民 政府按照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措施 1.总体要求 (1)区工信和科技局、能源局等部门指导纳入能耗双控应急 节能清单的企业制定“一厂(企)一策”操作方案,应包含企业基 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耗能环节及能耗情况,并载明 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节能措施,明确具体停(限)产的生产线、工 艺环节和各类节能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煤炭用量、天然气用量、 用电量等),细化具体节能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做到“可操作、 可监测、可核查”。 (2)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能以及党政军警机关、医院、学校 等重点单位和交通枢纽、军用设施、农业生产、金融等重要领域 的合理用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应急节能措施,对涉 及居民供暖等民生保障类企业,根据供暖面积、区域居民供暖达 — 7 — 标要求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 定产”,科学制定节能措施。 (3)在应急响应期间,能耗总量增长和单位 GDP 强度控制 应分别达到年度能耗双控控下降目标。 2. II 级响应措施 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企业落实应急响应,采取相应级别的响 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按照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对化工、钢铁、有色、电 力、建材、炼焦等高耗能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产能采取有序用能、 降低生产负荷、错峰生产、提前检修、加强节能管理等措施,减 少能源消耗量。 (2)对新投产高耗能项目采取限产措施; (3)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企 业落实“一厂(企)一策”应急节能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并增加对重点用能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 区级节能审查机关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 3.I 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 II 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按照能耗双控应急节能清单,对化工、钢铁、有色、电 力、建材、石化炼焦等高耗能行业及数据中心等采取停产、限产 等措施。 (2)对拟投产高耗能项目延缓投产。 — 8 — (3)城市管理部门控制大型娱乐场所、商场、宾馆饭店等户 外广告照明用电。 区工信、能源等部门对预警地区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 督导。 4.应急联动 (1)区级预警 II 级响应 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和科技局、能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 局、机关事务局、教育局、商务局等负有节能监管或督导职责的 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启动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协同落实节能措 施。工信和科技局、能源局、城市管理部门应同时加强分析、研 判、评估,每月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2)区级预警 I 级响应 在区 II 级响应的基础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综合督查 组,督查相关单位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5.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 5 个工作日内,区应急指挥部将应急响应评估 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应急响应等级、 节能措施、存在问题、实施效果等,并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 措施等。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 9 — 区政府应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监测、预警、监督检查和应急 演练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安全保障 启动能耗双控预警后,工业、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通 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依法停(限)产生产经营单位的停(限) 产期间的安全风险进行研判,依法确定停(限)产企业安全风险 等级,对风险较大的企业,要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到场全面排查 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停(限)期间安全稳定,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区级部门的沟 通,做好指导工作。 (三)能力保障 加强能耗双控预警能力建设,充实节能工作人员力量,加强 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诊断,鼓励能耗双控应急管 理部门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应急方案的制定,协助应急 期间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建立能耗双控应急值守制度,健全 应急人员通讯信息库,明确应急预警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 24 小 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六、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 加强预案以及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能耗双控有 — 10 — 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 建立健全能耗双控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 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 行。 (三)预案备案 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本预案要求制定《能耗双控应急预 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能耗双控应急响应专项实施 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应急预案要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办 公室备案。 七、责任追究 加强对区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应对能 耗双控工作不利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附件:1.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应急响应职责清单 — 11 — 附件 1 海勃湾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 指 挥: 徐 平 副总指挥: 白智隆 政府副区长 办公室主任: 朱丽华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王玉飞 成 员: 区委常委、政府区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戈兆勇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任博夫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忠军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张东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海 贾文利 区统计局局长 原国强 区能源局局长 贺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锋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 12 — 附件 2 应急响应职责清单 序号 责任主体 职责 应 急 指 挥 1.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区能耗双控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能耗双控应急重大问题。 1 部 2.负责区级预警信息审批、发布。 1.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能耗双控应急职责,督促各单 位落实应急节能措施; 应急指挥部 2.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研判、会商, 提出预警建议; 2 办公室 3.负责组织协调各行业、部门能耗双控应急联动工作; 4.负责开展能耗双控应急响应督导检查; 5.负责区级预警解除信息审批、发布;6.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编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区发展改 2.负责交通领域应急节能工作; 3 革委 3.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4 区统计局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2.负责于每月 14 日前,提供上个月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 加值能耗、高耗能产品产量, 以及重点影响企业名单;于每月 1 日前,提供本月申请纳入统计企 业名单;于每季度后 1 个月内,提供上个季度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单位 GDP 能耗、GDP 等;于 6 月 30 日前提供上个年度全区能源平衡表。根据统计数据、资料,测算全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情况,逐月逐季提岀预警的意见和建议; 3.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2.负责监测每月计划投产重点耗能工业项目情况、工业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情况, 并结合统计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于 3 个工作日内提出行业领域预警响应的意见和建 区 工 信 和 议; 5 科技局 3.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对工业企业用电的指导,提高电能管理水平; 4.负责开展主管行业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工作; 5.负责加强工业节能监察; 6.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 13 — — 14 — 6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2.负责监测每月计划投产重点耗能能源项目情况、能源高耗能行业 单位产品能耗 情况,并结合统计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于 3 个工作 日内提出行业领域预警响应 区能源局 的意见和建议;3.负责开展主管行业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工作; 4.负责能耗双控预警期间电力调度、清洁能源保供工作; 5.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7 区交通局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2.负责交通领域应急节能工作; 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8 区住建局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2.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9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区机关事 2.牵头负责公共机构应急节能工作; 务局 3.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区城市管 1.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理综合执 2.负责指导城镇集中供热、城市户外广告、景观照明等应急节能工作; 3.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局 11 1.负责组织全区能耗双控应急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委宣传 2.会同区信息办协调做好能耗双控应急期间舆情管理; 部 3.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2 1.负责指导所监管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临时停(限)产时的安全 生产工作; 区应急管 2.配合做好能耗双控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理局 3.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3 区商务局、 1.1.配合区机关事务局做好公共机构应急节能工作; 2.2.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局。 14 区财政局 15 1.负责每月 9 日前提供上个月度全区用电、发电数据。 2.负责提供于每月 1 日提供本月申请新增用电负荷企业名单; 乌海市电 3.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有序用能等预警响应措施。 业局 4.负责落实自治区电价政策; 5.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区级开展能耗双控应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完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8 日印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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