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绥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2021-2025).doc

〆Nancy ゛╮゛54 页 163.42 KB下载文档
绥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2021-2025).doc绥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2021-2025).doc绥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2021-2025).doc绥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2021-2025).doc绥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2021-2025).doc绥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2021-2025).doc
当前文档共54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绥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2021-2025).doc

绥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 (2021-2025)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2021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现状..........................1 一、 “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1 二、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9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期限................13 一、指导思想....................................13 二、基本原则....................................13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15 四、 编制依据...................................15 (一)法律法规..................................15 (二)规划标准及其他............................16 第三章 规划目标、指标与任务....................17 (一)总体目标..................................17 (二)具体目标..................................18 第四章 重点任务.................................21 一、坚持环保优先战略,全面推进绿色发展。........21 二、强化精准治污,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21 第五章 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25 一、健全法规体系,强化法制建设..................25 二、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25 三、严守“三条红线”............................26 四、完善社会共治体系............................26 五、完善环境保护绿色投融资机制..................27 第六章 保障措施.................................29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9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29 三、加大投入,提高能力..........................29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30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监督下和上级环保部门 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 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按照“五位一体”的基本要求,坚持 “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不动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 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以生态文明、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推 进美丽绥宁建设。紧紧围绕全面小康社会的环境内涵与标志 性指标,以系统思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革创新破解环 保难题,下大力气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大气、水、 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县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县域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一、“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 作为全国重点林区县,我县“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了 “生态立县、人才兴县、旅游带动、特色发展”战略,始终 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致力改善生态环境,目前已 成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和湖南省生态旅游示范区;被国家、 省授予“中国竹子之乡”“三湘林业第一县”称号,获评 “全国绿色小康县”“绿色中国生态成就奖”。 (一)全力推进“双创”工作 1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编制 出台了《绥宁生态县建设规划》《关于全面推进绥宁生态县 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等系列 文件,并将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绥宁县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8 年 9 月《中共绥宁 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 强生态环境保护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的意见》发布; 2019 年 8 月 《 绥 宁 县 国 家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示 范 县 规 划 》 (2019-2022 年)通过评审;12 月完成《绥宁县国家生态文 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2 年)修编工作,并印发 《绥宁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2020 年 5 月召开了全县“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和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工作推进会,要求紧紧 围绕创建目标,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合理开 发和永续利用为重点,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责 任制,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双创” 圆满成功。 (二)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县虾子溪饮用水源、巫水 河花园阁断面、游家湾断面、河口断面的水质均由地表水Ⅲ 类标准提升到Ⅱ类标准,达标率为 100%。地表水水质排名已 经上升到全省纳入统计的 126 个县市区的第 2 位。开展了入 2 河排污口的检查、统计,并对重点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监测。 2020 年,我县没有出现黑臭水体,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 100%,水质综合排名全省第二。 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 3.80 降低为 3.01,下降 了 20.8%,位居全省 18 位;空气质量优良率由 87.4%提高到 98.4%,提高了 12 个百分点,优良天数由 319 天上升为 359 天;PM10 、PM2.5 浓度由 66ug/m3 、42ug/m3 降低到 45ug/m3 、 31ug/m3,分别下降 31.8%和 26.2%。 县 城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平 均 值 昼 间 由 54.8dB(A) 降 为 51.6dB(A),夜晚由 45.5dB(A)降为 43.7dB(A),达标率均为 100%;交通噪声平均值由 71.9dB(A)降为 69dB(A),达标路 段比由 22.22%上升为 60%。 (三)“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显成效 1、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十三五”期间,县委县政 府印发了《绥宁县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关于划定高污 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开展燃煤小锅炉关闭专项行动,县 城城区 10 蒸吨以下燃煤(燃柴)锅炉全部淘汰。县城天燃 气管道建设完成并逐步投入使用。开展砖瓦企业整治专项行 动,关闭取缔了 29 家黏土砖厂,拟保留 7 家页岩砖厂有 4 家安装了脱硫除尘塔进行烟气处理。开展 VOCs 专项治理, 湖南中集竹木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南省丰源体育科技有限 公司完成了粘胶、油漆工艺 VOCs 废气治理任务。全县 26 家 3 加油站完成了油气回收和双层罐改造任务。启动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和家具制造等行业的 VOCs 综合治理试点和汽车维 修企业的 VOCS 治理试点。开展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控制 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工作,县城主要 建筑工地基本做到了 6 个 100%。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渣土 运输实行密闭运输,杜绝抛洒滴漏现象。加强城区道路清扫 保洁,确保路面、绿化带、街道、人行道经常保持干净。开 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行机动车环保检测和安 检同步,全面淘汰了黄标车,公交车由油改电。 2、大力实施碧水保卫战。开展了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 项整治行动,2017 年 7 月,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 《绥宁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问题全面清理整治,关闭取缔或 搬迁了虾子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长铺村预制板材厂、 姚乐菊等三家豆腐加工点、绿洲神泉矿泉水厂、绥宁县凯轩 木制品厂、绥宁县礼成木制品厂、绥宁县林材综合厂、罗维 龙地板厂、嘉瑞家私家具厂。在一级保护区设立隔离防护栏 2.2 千米,建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25 千米,将一级保护区生 活废水收集经提升泵引入县城污水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 厂处理;建设农田退水排水渠 2.0 千米。“十三五”期间完 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日处理生活污水由原来的 1 万吨增加到 2 万吨,处理后废水排放由一级 B 标提高到一级 4 A 标。完成了袁家团工业集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顺利竣 工投入使用,园区废水收集后经一体化设备预处理接入绥宁 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完成了县垃圾填埋场渗漏液收集处理工 程项目整改,增加 100 吨/天渗滤液处理能力,安装了废水 在线监测系统,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验收。湘商产 业园 3000 吨/日工业废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启动了武阳镇 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前期筹备工作。 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 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分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 宜养区的通告》,全县禁养区 82 家生猪养殖场退养全部到 位,限养区、宜养区坚持适度规模,转变养殖方式,推进粪 污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和种养结合,加快建设畜牧业生态工 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期间,155 个村完 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建设了 2000 多套四格池污水处 理装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达到 60%以上,加强农村水 源保护,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 90%以上。加强工业废 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十三五”期间,查处了联纸厂的白 泥堆放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和胜德、吉升等企业超标排放工业 废水的环保违法行为,环保立案 9 起,罚款 25 万元,行政 拘留 2 人。 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遂年提高,2018 年达到 95%。 加强县域河流管理,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 制实施意见》(绥办发[2017]16 号),全面开展了河长巡河 行动,对巡河发现的水污染、流域垃圾、水域岸线林地破坏 5 及河道采砂进行了全面整治,确保了县内饮用水质达到Ⅱ类 标准,一般水域达到Ⅲ类标准以上。 3、稳步开展净土保卫战。“十三五”期间,完成了涉 及土壤污染的工业源、农业源以及生活源进行现场调查、资 料收集、数据审核等调查工作,编制了绥宁县土壤污染源 (污染地块)调查报告,出台了《绥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对县合力铁矿有限公司、县金鼎矿业有限公司、县 红岩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县东锐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4 家公司 的尾矿库进行排查,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对红岩、李西 等 6 个乡镇 38 处非法采洗砂场进行了关停取缔,对采砂山 场裸露山体及时进行覆绿。投入 400 多万元对侗溪原垃圾填 埋场环境问题进行了治理。对全县土壤治理项目开展了土壤 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工作,编制了评估报告并通过了专 家评审。 (四)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1、开展“绿盾”行动。对黄桑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花园阁湿地公园开展生态破坏巡查与整改回头看,对发 现的问题协调住建、林业、国土等部门进行查处和整治,拆 除关闭了违规建设的岩田锰矿。现黄桑自然保护区“绿盾行 动”7 个问题已全部销号。 2、划定生态红线。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下,经与省市技术组多次对接,县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县 6 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审定, 划定我县生态红线面积为 1004.5 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 积的 34.44%。 3、加强生态建设。充分发挥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 转移支付资金作用,组织实施了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四 边五年”绿化,重点对荒山荒地、砂石开采区、废弃矿山、 裸露山地等生态脆弱区实施“复绿工程”。加强土地综合整 治、生态家园、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防洪堤建设、病 险水库治理、山塘清淤、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等生态项目 建设。完成造林 2.04 万亩、义务植树 87 万株、油茶新造 0.7 万亩。实施封山育林 2.2 万亩,规划天保林 112 万亩。全县 共创建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1 个、名村 2 个,全国生态文化 村 1 个,中国传统村落 8 个,美丽乡村 3 个,省级环境优美 乡镇 3 个,省级生态示范村 4 个,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1 个,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有效地改善了我县县域生 态环境质量。 (五)加强“三个保护”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呈稳定增长趋势, 2020 年森林覆盖率为 76%,是全省平均的 1.4 倍。森林覆盖 率、活力木总蓄积量、活力木年生长量、单位面积蓄积量、 人均蓄积量、年产材量皆居湖南省第一位;完成造林 3225 公顷、木材产品产量 6.55 万立方米、竹材产品 350 万根, 7 年末实有油茶林面积 16860 公顷,油茶籽产量 5490 吨。我 局配合相关部门一起,抓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我县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 物 21 种,其中I级 3 种,Ⅱ级 18 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 动物 37 种,其中Ⅰ级 5 种,Ⅱ级 32 种,被列入《濒危野生 动物国际贸易公约》的野生动物 26 种。通过开展“爱鸟周” 宣传活动,共发放爱鸟护鸟倡议书 1800 份、“鸟类基础知 识”宣传册 1200 本;“十三五”期间,我局与县森林公安、 工商等部门一起不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行动 高达 70 余次,有效地加强了对经营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 3、抓好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我县现有黄桑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黄桑风景名胜区、黄桑地质公园、花园阁国家 湿地公园 4 处自然保护地,其中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2590 公顷、黄桑风景名胜区 23460 公顷、黄桑地质公园 13080 公 顷、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 799.91 公顷。在县里的统一领导 下,我局与各部门一起,联合保护与开发,黄桑生态旅游区 荣升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堡子岭国有林场成为“全国森林 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巫水画廊景区获批国家 3A 级景 区;绥宁入选湖南省大湘西精品线路重点县;侗寨申遗步伐 加快推进,“四月八姑娘节”“乡村旅游节”等节庆活动有 序开展,游客人数大幅增长。2019 年共接待游客 257.99 万 人 次 , 实 现 旅 游 收 入 23.97 亿 元 , 较 2018 年 同 比 增 长 8 10.7%,其中创汇 117.98 万美元。 (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市环保 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环境问题信访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 一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了打击非法采沙洗沙 “雷霆行动”,对红岩、李西等 6 个乡镇 38 处非法采洗砂 场进行了关停取缔,刑事立案 11 起,刑拘 19 人,网上追逃 12 人,对 4 名违规从事非法采砂的党员干部予以党内立案处 理,同时对采砂山场裸露山体及时进行覆绿。二是县政府对 2017 年中央环保督查交办的 15 件、2018 年省环保督查交办 的 25 件信访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解落实各 相关部门,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到位,对标对表 寻找差距,制定方案整改到位。全县办结中央环保督查和省 市环保执法检查交办的信访案件 43 件, 环保立案查处 25 件, 罚款 92.83 万元。对 7 家(其中页岩砖厂 1 家,皂化物 1 家, 机制木炭厂 1 家,采矿 1 家,寨市炼油化工企业 1 家,碎石 场 2 家)未批先建、未验先产、生态破坏或污染严重治理无 望的建设项目实行了关闭,对 14 家(其中造纸厂 2 家,煤 矸石制品和水泥粉磨厂各 1 家,化工企业 1 家,机制木炭厂 1 家,生物质颗粒厂 1 家,页岩砖厂 7 家)废水、废气或噪 声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了停产治理。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 突出环境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9 (五)深化环评审批等“放管服”改革,有效控制新 污染 1、深化环评审批改革。绥宁县环保局贯彻落实环境保 护部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清单,简化项目环评文件类别和审批程序。主动加强与有关 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县里重大项目建设动态信息,做好 项目审批服务,完善绿色通道,审批用时比法定时限压缩一 半,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2、清理整治违规建设项目。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 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总体思路,对全县建设项目 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 105 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 处理。开展了小水电清理。针对需要补办或完善环评手续的 63 家水电站,开展了书面告知和电话通知等工作,督促其按 时完成环评手续,对 63 家小水电环评审批出具了初审意见。 3、加强环保审批。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做到“三个严格”和 “四个不批”,不降格环评、不越权违规审批。加强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 可证制度,对没有环境容量或超过县域环境容量的“两高一 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建立审批台账,审批信息网上公示, 按时上报季报、年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 10 新的污染。 (六)主要指标、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1、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绥宁县环境保护“十三 五”规划》共分四大类型设有指标 24 项。(1)环境质量指 标 7 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地表水水环 境功能达标率、巫水河出境水(河口断面)水质达标率建成 区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等 4 项指标现状达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 55 分贝的比例、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 70 分贝的比例、城市建城区绿化覆 盖率等 3 项指标现状不达标;(2)污染控制指标 9 项,城 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率、全县机动车尾 气达标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废放射源收贮率等 5 项指标现状达标;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和放射性废物安全 处置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 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4 项指标现状不达标;(3) 总量控制指标 4 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 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能够实现达标;(4)监管能 力建设指标 4 项,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率与联 网率和自动空气监测站运行率与联网率达标;环境监测站通 过计量认证率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达标 率不达标。 2、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绥宁县环境保护“十三五” 11 规划》确定了 14 项重点工程。截止 2020 年底,县城饮用水 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各 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燃煤小锅改电或清洁能源项目、宝庆 联纸脱硫除尘设备改造、金泰硅业除尘设备改造、绥宁县空 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绥宁县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等 8 项工程已完工;沅江巫水河口溪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未启动; 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正 在开展中,项目进度滞后。绥宁县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一期工 程、绥宁县污染源废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 二、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强力推进污 染防治攻坚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 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保持了绥宁山青水秀、天 蓝地绿的美丽形象。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生态环境 保护依然面临诸多问题,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还 有一定的差距。 (一)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大气环境中颗粒物浓度有季节性变化,瞬时值有时偏 高,影响优良天数。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政策及相关法规 未得到落实,地表水在局部地段出现指标超标。部分工业企 业和矿山的废渣、废水、废气未得到有效处理,企业对开采 矿山后的植被恢复依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少数企业环保 12 法制观念不强,重发展、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还 有发生。农村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对环 境污染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 (二)污染治理难度逐步加大 各工业企业近几年大都加大了环保投入,采取了一定 的治理措施,但处理深度不够,距全面稳定达标排放还有一 定的差距;县城规划区污水收集管网未全覆盖,没有雨污分 流,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有待提高;工业园区没能按照规划 和环评要求全面落实产业布局,完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拆 迁任务。还有一些分布工业园区外的生产规模小、效益差的 散小企业投入污染治理的能力十分薄弱,废水、废气、噪声 排放没有达到环保要求,部分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 (三)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农村地区农药、化肥大量施用,畜禽养殖量增大,秸 秆焚烧屡禁不止,生活污水处理滞后,垃圾分类处置不足, 随意倾倒和堆存,人居环境“脏乱差”需进一步综合整治。 农业环境管理和农村环保工作的管理经验、技术手段还比较 欠缺,需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越来 越被广大群众重视,部分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没有得到保障。 乡镇污水处理较难,集中处理的成本较高。畜牧养殖的污水, 特别是小规模养殖产生的污水难以根治。农村垃圾处理难、 分类难,要研究思考,探索一条新路。种植方面的污染,没 13 有基础数据,农药、化肥污染的情况没有摸底、核实。 (四)环境监测难题突出 各类噪声、渣土扬尘、油烟及医疗废物一直是环境监 管的难题。绥宁县一直在打造康养基地,“呼吸在绥宁”项 目,大力宣传绥宁的空气质量,但目前却呈现逐年下滑的趋 势。一是县城空气质量受城市道路和建设施工扬尘影响,特 别是几年,桥梁、房地产等项目的建设,导致县城环境空气 中颗粒物有增加趋势;二是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污染日 益突出,特别是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三是 噪声扰民较为普遍,“十三五”期间,影响县城区及周边区 域环境噪声的声源依次为交通、施工、社会生活等。从环境 信访投诉工作看,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扰民一直是群众 投诉的热点。 (五)环境监管能力薄弱 环境监测、执法、应急、信息建设等环境保护监管执 法能力建设进度滞后,必要的监测执法设备保障不够,环保 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等导致环境监管能力薄弱。造成这些问题 的原因:一是粗放式发展遗留下来的环境问题亟待解决。改 革开放以来,我县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过多依赖增 加物质资源消耗、过多依赖环境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 张和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在经济快速增 长的同时,粗放的发展方式也带来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 14 题。产业结构与布局不合理,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企 业比重大,造成资源过度开采,污染物大量排放,环境质量 逐步恶化。加之过去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一些生态环境问 题得不到及时处理,不断累积到今天。因此,改善生态环境 质量也需要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二是环保意识需要进一步 提高。一些单位与个人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 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 道理认识不够深入,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形成, 转型绿色发展理念滞后,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财税增收困难, 企业效益下滑,习惯性回到原来固有的粗放式发展思维,在 污染治理上犹豫不决,摇摆不定。部分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心 不强,对环保部署和要求落实不到位,遵纪守法意识淡薄, 存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建设项目不履行环境影响评 价审批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环保设施未建成就投入生产, 又带来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三是部门联动,齐抓 共管的格局难以形成。某些部门总认为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 一家事,少数部门单位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部门之间推诿 扯皮,对存在问题不是想办法去解决,而是能拖则拖、绕着 走,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如自然保护地项目的保 护和开发问题,比如矿山、采砂引发的污染的后续处理,都 是后续环保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置。 15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期限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 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三大攻坚战。以生态文明、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推进美丽绥 宁建设。紧紧围绕全面小康社会的环境内涵与标志性指标, 以系统思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革创新破解环保难题, 下大力气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大气、水、土壤等 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绥宁县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新 绥宁的建设筑牢环保屏障,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 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环境保护优先为 方针,以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县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的, 将环保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在特殊区域实行环境优先 方针,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工 作重点,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力推进全 县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16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发展,强化保护。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 “山水林田湖草” 命运共同体为指导思想,在生态保护中 发展,在发展中生态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 展。 (二)环保惠民,促进和谐。 坚持以人为本,优先解决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水 体污染、噪声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 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从源头预防,彻底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重大隐患, 防止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危害群众健康的生态环境污染群 体性事件;坚持污染源头和全过程预防,从单纯改善生态环 境质量转变为环境质量改善与污染物防治、生态保护有机结 合,全面推进污染源头治理。 (四)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运用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 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全面推进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污染监管力度,推进 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生 态环境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17 (五)改革创新、破解难题。 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效 解决一些地方盲目开发、过度开发的问题。建立科学的考核 体系,落实部门职责,纠正忽视环境保护的片面政绩观问题。 完善生态经济政策,发挥市场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着力破解资源价格和违法成本过低,治污减排积极性不高等 问题。 (六)分区管理、协同防治。 根据生态环境特点,对县域实行差别化的资源开发和 环境管理政策,加强区域、流域特征污染物控制。推进污染 物“联防联控”、“联防联治”,多手段综合解决生态环境 问题。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绥宁县行政范围,全县总面积 2927 平方 公里,人口 38.33 万人。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 四、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6)《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3) (二)规划标准及其他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意见》(2015) (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 定》(2005) (10)《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 (1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12)《绥宁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 19 第三章 规划目标、指标与任务 2021-2025 年,既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期,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 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坚持 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 来,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尤其是 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 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 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在高 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绥宁实际,围绕全县高质 量发展,围绕绥宁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通过不断深 化环保领域的改革创新,实现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 的同时,环境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改善,使全县的生态环境建 设在十四五期间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 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水、 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 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饮水安 全得到保障,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 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 20 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全县绿色 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 管控,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 2035 年远景目标的实 现打下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初步按环境质量指 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保护指标和监管能力建设指标四大 类提出,最终以省市设计的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确定。 1、环境质量指标 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巫水河、虾子 溪等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地表水功能区规划标准,达 标率达到 100%。城乡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优 良天数达到 320 天以上。县城区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比 例在“十三五”基础上提高 10%。 2、污染防治指标 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 2020 年基础上根据 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预测新增量和国家下达的任务进行 确定。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污水处理厂运行 率达到 9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80%以上。动车 尾气达标率达到 100%。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 95%以上。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90%以上。城市 2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和放射 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 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达到 90%以上。废放射源收贮率达到 100%。工业企业厂界、 建筑工地场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达到排放标准。 3、生态保护指标 森林覆盖率达 77 %,森林蓄积量 2000 万 m3。城市建 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5% 以上。 4、监管能力指标 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达标率达到 100%。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率与联网率达到 100%。 自动空气监测站、水环境质量监测站运行率与联网率达到 100%。 22 表 3.2-1 指 标 类 型 序 号 环 境 质 量 指 标 5 6 7 8 污 染 控 制 指 标 水环 境 3 4 9 10 11 大气 环境 声环 境 生态 环境 水环 境 大气 12 环境 13 2020 年 单位 现状 值 指标名称 1 2 绥宁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 固体 废物 14 处置 15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 % 标率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达标 % 率 巫水河出境水 (河口断面) % 水质达标率 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六 项指标)达到二级标准以 天 上的天数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 % 55 分贝的比例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 % 70 分贝的比例 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率 污水处理厂运行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全县机动车尾气达标率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稳定 达标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率 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和放 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23 2025 年 规划 值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90 ≥300 66.7 ≥70 40 ≥70 % 30 ≥45 % 85.3 ≥90 % % % 70 70 90 ≥80 ≥80 ≥100 % 80 ≥90 % 100 ≥100 % 50 ≥80 % 70 ≥90 指 标 类 型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监 管 能 力 建 设 指 标 序 号 2020 年 单位 现状 值 指标名称 16 率 废放射源收贮率 % 17 化学需氧量 吨 18 氨氮 吨 19 20 21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环境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率 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标准 化建设水平达标率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运行率与联网率 22 23 24 自动空气监测站运行率与联网 率 24 2025 年 规划 值 ≥100 3193. 8 吨 吨 % 100 3548 .7 376. 3 1488 515 100 % 90 ≥100 % 100 ≥100 % 100 ≥100 338.7 1265 438 ≥100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一、坚持环保优先战略,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把环保优先战略切实落实在社会经济建设各个方面, 积极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 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严守生态保护 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和 产能,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 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落实“三线一单”湖南 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环境空间调控,优化产业发展布 局。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优化环评审批 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制度,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 事后监管,实施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减量替代和排 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精准治污,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要求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 量。围绕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化 “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全面实行河长制。 (一)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 全面推进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定 期监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状况,及时将饮水安全状 25 况信息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强 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警监控和应 急处置能力;加大对白岩水保护力度,争取在“十四五”期 间,申报为省级保护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加强水质安 全监测、监管执法和信息公开,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 程控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深入 推进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县城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巩固前 期环境保护成果,严防问题反弹;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 部署,全面完成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年内完成 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启 动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千吨万人”和县级以上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规范化建设,全县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 100%。 强化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县城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和改造,实现县城规划区“雨污分流”,建成区污水全收集、 全处理,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农 村地区以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低 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达到 80%以上。 强化工业废水防治。重点排查绥宁县工业“一区两园” 26 整治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 动监控运行不正常等问题;袁家团、湘商产业园依托城镇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对出水的影响进行评估, 对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限期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并采取其他措施加以整治;推动加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环 境管理水平,建立完善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 档”。严防关闭的小造纸、小炼油等“十五小”企业和“散 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加强重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 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改造升级现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安装 自动监控设备,工业园区内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 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深化流域水污染管理。以资江、沅江为主脉,大中小 水库为节点,加快构建以资江、沅江流域为重点的饮水格局、 用水格局、河湖生态格局;深入推进以资江、沅江为重点流 域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流域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突出 抓好重点支流保护和重点区域整治,加大非煤矿山整治和流 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全面完成槎江、桐江等重点整治项 目,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工业 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非法采砂整治、湿地生态修复、 农村安全饮水等领域治理工作;加强资江源头地区保护,按 期完成国家、省级安排的资金项目。严格落实 “河长制”、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提高排污口入江水质标准。严格落实 27 岸线分区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利用,严禁非法采砂、 水上餐饮、乱倒垃圾、废水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地表水水 质进一步改善,总体水质达到优良。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控 积极推进“呼吸在绥宁工程”,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 文明示范区的创建,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创建进入验收阶段, 积极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大力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促进煤炭消耗量同比下降。扩大高污染 燃料禁燃区范围,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严禁审批 35 蒸 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 设。主要工作: 推动采矿、建材行业提标改造:加强重点区域水泥、 砖瓦、石材、石灰等建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加 快企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和生产工艺过程中 的无组织排放治理。生产企业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 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 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粉状物料应密闭输送,其他物料 输送应在转运点设混合搅拌、制备等工序,均应采用封闭式 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对生产工艺产尘点(包括矿山开 采),设置降尘、集气罩、配备收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 烟尘外逸,除尘器应设置密闭灰仓及时卸灰,除尘灰不落地; 28 减少地面积尘,保持厂区清洁:车辆驶离厂区时应清洗车轮、 清洁车身;厂区道路、原料堆放路面应硬化,定期清扫、洒 水清洁。 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提高重点区域 VOCs 排放行业 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要严格限制工 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制药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 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企业尽量入园区。严格涉 VOCs 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 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 法管理。严格把好铸造建设项目源头关口,重点区域新建或 改造升级的铸造建设项目,建议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2022 年之前对铸造行业原料贮存、装卸、混合、转运、加装、 工艺过程、产品出料、包装等生产环节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 所有产生颗粒物或 VOCs 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 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采取 密闭、封闭、喷雾等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将全面使 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 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 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到 2022 年县城区建成区道路机械 清扫率达到 90%,县级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80%; 到 2024 年,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95%以上,县 级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85%以上,城市出入口 29 及城市周边干线公路路段、城区道路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全 覆盖。及时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道路施工单位配置移动式 喷淋设施,增强防尘抑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渣土堆放 贮存管理,防止渣土被雨水冲刷外溢至未施工区域,进而被 车辆碾压卷起扬尘。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 处安装远程视频监控,与住建部门联网;按规定安装在线监 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监测设备 具备监测 PM2.5、噪声、气象等参数的能力,具备报警灯装 置,各监测模块与数据采集子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结构。建 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数据到平台,并保 证数据传输率和有效率均在 85%以上。 兼顾移动源污染治理: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等 各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严厉打击超标 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夜间进城柴油车的整治力度,通过 视频抓拍等措施加强对“黑烟车”的执法力度,基本消除重 点区域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大力开展排放监督检 测,在重点路段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特护期加 大检查力度。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 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 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 LNG 或电 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 程项目中选用 LNG 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 30 30%。 四、实施土壤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 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治理与修复。 全县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 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 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县委、县 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 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 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非法排污、倾倒有毒 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 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 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 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使用;市环保局绥宁分局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 理工作,督促重点行业企业与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 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 加强污染源监管,遏制土壤污染扩大趋势:加强日常 环境监管。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 31 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 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 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绥宁分局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 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湖南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 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采砂、 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 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要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 防止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 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实行节水、 控肥、控药,加大配方肥、有机肥、缓控释肥料、土壤调理 剂、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等推广应用,大力 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 控。加强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推广应用, 开展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加 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 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严格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饲料、饲料添加剂中微量物质的含 量,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中重金属对土壤造成的污染。加强 32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开展种养业有机结 合、循环发展试点。 五、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从源头开始保护治理 推动“天空地一体化”监管监测建设进度。建设涵盖 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统一规划、 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县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覆盖县 城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覆盖重点水域、 “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界水体的水质自 动监测网络;建设覆盖污染行业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 社会关注热点重点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覆盖 县城周边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及功能区的声环境监测网络, 重点提升噪声敏感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建立完善水资 源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农业环境质量等监测网络。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全面整合生态环境 数据资源,建设生态环境信息资源中心,提高生态环境大数 据管理平台数据分析能力,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共享与服务能 力。采集利用互联网信息,扩展吸纳物联网环境感知信息, 积极介入外部委生态环境信息。完善生态环境信息资源中心 门户功能,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共享服务和可视化展示能力。 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综合开发与利 用,建设固定源统一数据库管理。 提高政务信息服务能力: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平 33 台,整合集成建设项目环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自然 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行政许可审批系统 和信息,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为社会提 供“一站式”政务服务,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信 息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局网站、微信、微博“一网两微” 政府信息公开支撑能力,强化信息公开移动化应用,建设企 业环境信息公开系统,提高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服务能力。推 进全市统一的社会公众参与系统和移动端建设,实现公众举 报自主查询,基于公众参与系统推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宣传生态环境只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加强政民互动。 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和 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 禁止直接焚烧和露天堆放生活垃圾。 减少农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 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 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农村清洁工程制度,推进农村生 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治非正规垃圾 填埋场,全面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努力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 化、资源化。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产 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鼓励将处理 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 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 34 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 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生活垃圾集中转运 处置。 推动农村地区绿色发展:充分利用农村地区良好的生 态资源优势,探索“两山”转化路径,融合推进农村生态产 业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整治与特色农产品种 养、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康养产业等有机结合, 把激发村民改善环境的内生动力与增收致富结合起来,实现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 选取典型市县, 以垃圾分类收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农膜回收处理、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为主题,结合当前各部门开展的试点示 范工作,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样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 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总结和推广一批农村环 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的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探索一条百 姓富、生态美有机结合的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七、全面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养殖行业环境整治为重 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 防治。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全面贯彻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 35 行动。实行节水、控肥、控药,加大配方肥、有机肥、缓控 释肥料、土壤调理剂、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 等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 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试点与推广应用,开展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与资 源化利用试点。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 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 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严格规范兽药、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饲料、饲料添加 剂中微量物质的含量,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中重金属对土壤 造成的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 严格畜禽禁养区管理。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 100%以上,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0%。合理规划水产养殖布局和 规模,严格规范河流、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 推动区域农作物秸秆全量利用。以秸秆就地还田,生 产秸秆有机肥、优质粗饲料产品、固化成型燃料、沼气或生 物天然气、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生产秸秆板材和 墙体材料为主要技术路线,建立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 基料化、原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模式。到 2025 年,秸秆综合 36 利用率达到 85%以上。 八、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完善生态管制,加强分级分区管控。加快“三线一单” 的建设,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结 合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的内容,制 定区域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 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 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 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 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破坏。加强规划环评和建 设项目环评中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容的审查,规划和建设项 目都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并尽量避让,对不可避让的要进行 不可避让论证,并依法依规按程序通过审查,没有审查论证 的环评不予审批。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湖南省绿色矿山管理办 法》,加快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 2022 年,全县所有矿山企业都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开展全县废 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5 年前全面完成全市有视觉污染、 水土流失严重、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任务。 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 推动两江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构建绿色安全屏障。开展森 37 林经营,加强新造林地、中幼龄林抚育管理,对低质低效林 逐步进行提质改造,在发展生态林的同时,要兼顾发展薪炭 林和经济果林,既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又能方便农民生活, 还可拓宽农民经济收入渠道, 逐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减少生产生活对林业生态的影响。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 任制,提高植树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保证森林面积、蓄积 量及覆盖率稳定增长。完善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 系。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与法规体系。推进自然保 护区建设。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地体系,科学布局保护区空 间结构。对已经有的自然保护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监管能 力建设,推进未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受保护区域自然保护区申 报工作。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制定应 对气候变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评估气候变化对重 要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影响,研究 气候变化背景下生物多样性的动态、维持机制与保护对策; 开发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监测技术, 建设监测网络, 开展重点监测;建设物种迁徙廊道,降低气候变化对生物多 样性的负面影响;培育优良动植物新品种,增强其适应气候 变化的能力。 九、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对于绥宁县涉及 38 环境评估的项目,要前期介入,细化监控目标,强化环境风 险评价,细化风险识别、风险预测,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 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对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 论证。有环境风险源但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相关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受理,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相 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要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建设项目 “三同时”验收后的监管和排查,对不符合环境风险防范要 求的企业按相关规定处罚。加强管理,勒令环境风险高的企 业建设并完善日常和应急监测系统,配备其生产特征污染物 监测设备,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建立风险预测预警系统。开展环境风险摸底与评估。 对邵阳市重点环境风险源和对应的环境敏感点进行全面;调 查与综合评估,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建立 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对排放重 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 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把 环境风险纳入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 境执法等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应急 监测能力。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资金保障机制和应急 处置专项资金,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提供资金保障。明确相 关部门环境应急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到 2025 年, 39 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完善。 十、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执法 提高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监测能力要与新环保形势 相适应,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环境监测体系。明确环境监测转 型思路,发挥环境监测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倒逼作用,发挥监 测对环境执法的裁量作用。加快邵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用房、 仪器设备及人员配置达到国家西部三级标准,保障监测工作 顺利开展。以强化现有环境监测能力为核心,不断扩展监测 领域。强化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配备柴油发电机,避免 因停电造成的监测中断。继续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 作,并实现在线联网,鼓励企业安装实施视频监控。加强监 管,确保在线监控设备运转正常。加快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体系。加强逐 步引进具备土壤镉、汞、砷、铅、铬、铜、锌、镍等重金属 元素和有机污染物的监测设备,并开展监测监察人员培训工 作,提高土壤监测能力。强化危险废物监测能力建设,建立 健全危险废物鉴定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监测队伍的建设, 制定完善应急监测实施办法,加强应急检测箱和各类应急监 测设备的配置。积极引入第三方环境监测,补充环境监测能 力的不足。 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强化执法能力保障,推进环 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 40 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加强环境 监察队伍建设,实施环境监察队伍达标建设工程,落实人员 编制,提升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落实环境 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加强环境监察 基础设备的配置,全面提升环保执法水平。 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把 项目环保审批关,加强对已批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三同 时”执行率。严控新建源、严管现役源、严查风险源,在加 强环境增量管理的同时,着力加强环境存量治理,促使重点 行业和区域拿出生态修复时间表。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和排污许可证管理。重拳出击违法排污行为,对环境违法 “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完善违法排污企业从严查处和 永久性退出市场机制,建立违法排污“黑名单”曝光制度和 有奖举报制度。加强与发改、水利、卫生、建设、国土、农 林、司法等部门的协调合作,严肃查处影响环境安全的各种 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违法排污企业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切实 做好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绿色城镇化建设 建设城市生态景观:发挥县城巫水河生态资源和民族 文化资源优势,统筹科学规划,分类有序推进。高度重视城 市面山治理,严禁城市周边面山可视范围内、公路和河流两 41 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地区的私挖乱采,对违法违规, 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一定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通过对城镇 生态要素的挖掘和人工生态系统的建设,通过调水、清淤和 河岸陆域整治等工程措施,保持城市河流自身的完整性、多 样性、清洁性和可持续性,恢复城市水空间,构架城市内的 水系网络,全面推进河道生态湿地、滨河绿化带规划建设, 形成由水面与水岸共同构成的水景廊道,将沿河分布的各节 点公园连为一体,打造城市河流生态景观带,实现“水清、 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打造生态城市、环保城市、绿 色城市。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引导:广泛开展的生态文明主题 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全面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 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全方位、大范围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普 知识和价值取向,从而将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 各个层面。依托世界地球日、低碳活动日、世界环境日、国 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载体,面向社会积极宣传和倡导生态文明 理念。同时,利用各类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为平台,建立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干部培 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素养和意识。纳入企业培 训计划,加强对企业干部职工的生态文明知识、环境保护和 生态建设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 42 加强农村生态文化教育培训。通过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和生 态道德教育机制,强化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的全方位生态 教育体系,增强全面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牢固生态思想、生态心理、生态道德以及人与自然平等、和 谐的价值取向,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 43 第五章 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 一、健全法规体系,强化法制建设 以解决地方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地方立法,完善 法规体系,确保依法依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结合绥宁县实 际环境特征,依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 例》、《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20)》、《湖南省核与辐 射环境管理条例》等系列法规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二、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进一步推动一批生态环保领域重大改革的实施和落地, 在落实好《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湖 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湖 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建立完备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实施《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加强环境质量考核,对市、 县市区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实施月公布、半年警示、年度考核 奖惩。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和城乡协同治理模 式。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 度。实行“一企一档”,加强排污主体基础信息、环境信息 管理。加快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单位、个人环境守 信激励、失信惩罚制度。 44 三、严守“三条红线”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 祉。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前提和基础, 须科学规划、精准落地。各级政府要真正把事关国家生态安 全的重要生态区域统一纳入一条红线的管控之中,也要因地 制宜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监管制度,确保各项 制度落在“纸上”,更落在“地上”。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 可持续发展理念,爱护环境、敬畏自然,严守资源利用上线, 切实转变毫无节制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竭泽而渔、杀鸡 取卵式的发展方式,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真正护美绿水 青山,做大金山银山。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 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科学 划定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等领域生态红线, 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 的趋势。严格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 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 不下降、质量不降低。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 壤、噪声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 政府环保责任红线,相应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 险防控措施。 四、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积极培育生态文明建设,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义核 45 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从儿童和青少年抓起,从家庭、学校 教育抓起,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 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 训体系,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 内容。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 主题宣传活动,鼓励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充 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资源环境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 律法规、科学知识等,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提高 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全社会崇尚生态 文明的社会氛围。 五、完善环境保护绿色投融资机制 进一步完善现有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商业银 行信贷资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开展绿 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 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 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 业化、专业化程度。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 逐步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推进县、乡镇 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 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 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PPP 等多种模式, 46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 用和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 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 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 47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 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紧盯目标任务,定期 研究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境质量形势分析研判,主动 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措施,协调推进各项工 作。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以环境评价为切入点,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 污染新增量。强化项目的“三同时”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 理要由重审批向审批、监管与验收并重转变。加大处罚力度, 建立按日处罚机制,增加处罚种类,着力解决执法软弱、监 管不到位等问题,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环保执法权 威。 三、加大投入,提高能力 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作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 逐年增加投入,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和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投资主体通过招投标或其他等 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运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立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逐步完善政府、 48 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促进环保重点工程的建 设和实施。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环保知识,推广珍惜生态环境、 保护绿水青山的理念。充分利用学校、文化、广电和新闻媒 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 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 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 49 附表 1 绥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1 乡镇饮用水源 保护项目 2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县生态环境 分局 县生态环境 分局 3 乡镇生活污水 处理项目 县农业农村 水利局 新建 4 县城雨污分流管网改扩 建工程 县住建局 新建 5 工业污染源废气、废水处 理提标改造工程 各排污企业 改建 6 7 8 9 工业集中区集中 工业集中区 管委会 供热项目 全县畜禽养殖粪污治理 县畜牧局 资源化利用项目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县农业农村 转运系统工程 水利局 县生态环境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分局 起止年限 总投资 (万元) 2021-2025 500 2021-2025 500 2021-2025 15000 2021-2025 8000 2021-2025 1000 2021-2025 6000 2021-2025 10000 2021-2025 10000 监测站业务用房,监测室标准化建设,虾子 2021-2025 溪水源地和关峡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600 建设性质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标识标牌、开展水 质监测等 对全县生活入河排污口及工业入河排污口 整治 涵盖除长铺镇、长铺子乡、武阳镇外的 14 个乡镇,新建污水处理厂 14 座,每乡镇日 处理污水规模最少 200 吨 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高污水收 集率和处理率 胜德、天成、吉升三家造纸厂和县城屠宰场 废水处理升级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生 物质锅炉改装高效率布袋除尘器 新建集中供热锅炉、管道等设施,淘汰其他 分散供热锅炉 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所有养殖场配套 粪池收集贮存等设施 新建 34 座垃圾收集站和 5 座垃圾中转站 5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