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docx
附件 6 2023 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 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有关政策说明 一、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我省公 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以 兼报本科提前批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其他非军事院校计 划[包括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 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种子科学与工程 和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 (含优师专项)招生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 批中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报 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艺术类专业的 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 。 二、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 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 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 上不得转专业。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 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 6 年,其任教 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州、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 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 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 域和服务学校类型, 在所定向的区域范围内相应学校间流动, 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八、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 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九、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 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 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 的公费培养费用和违约金。12 月底前,各市州教育局应汇总 本辖区内当年已办理违约处理手续的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的有关情况,填写《2023 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违约 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 18),并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 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