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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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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2 年度本单位共承办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人大建议 4 条、县政 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 24 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是倾听群众呼声、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的重 要抓手。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 作,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压实责任、较真 碰硬,提高质量。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期答复完毕,办结率 100%,满意率 100%,实实在在解难题,千方百计提质量。 一:对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 008 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 动车管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7 月 1 日,综合行政执 法局 90 名执法人员走上街头,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三小车辆”禁行劝 导工作。整治行动现场,执法人员认真查控,对进入禁行范围内的“三 小车辆”进行阻拦劝导,逐一喷涂首次违规标记,向群众宣传发放治理 “三小车辆”明白纸,劝导车主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做到不购买、 不驾驶、不乘坐“三小车辆”,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车主,配合公安 部门依法进行查扣,及时恢复交通秩序,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同时开展 错时值守,加强对早中晚三个高峰时段的管理力度,确保整治行动取得 最大成效。 (二)、强化日常管理巡查力度。以主要道路、学校周边、公园 广场、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为突破,对各非机动车停放点和沿街商 铺责任人进行了宣传和告知,强化停放点和商铺的“门前四包”责任制 意识;对管理不到位和沿街商铺经营者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的,督促其 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进行教育,对行人乱停乱放 车辆的,劝导其停放到停车线内。 (三)、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度。针对商铺门前人车流量 大、流动性强的特点,组织执法队员做好宣传与沟通工作,充分调动商 户参与非机动车治理的积极性,并结合“门前四包”责任制度,督促沿 街商店自觉做好门前车辆有序停放管理工作,对于未履行“门前四包” 责任的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教育。 (四)、合理引导,强化对共享单车的管理。首先做好摸底调查。 向共享单车企业提出投放合理、管理有序的要求,并促使相关企业配备 管理人员。其次要求企业不得扎堆停放单车,对企业违规停放的行为进 行告知、依法证据保存,缓解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压力。最后对于共享 单车乱停乱放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的行为,经多次沟通告知没有改观的, 我局将采取强制暂扣的手段,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已依 法证据保存违规单车 30 余台。 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文明管理和服务人民为抓手, 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加强宣传引导,提醒广大市民按照规定合理停放 非机动车,积极规范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及时纠正非机动 车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道路畅通,市容井然有序,非机动车停放整齐划 一。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二:对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 009 号建议(关于治理城区三轮 车乱停、乱放)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7 月 1 日,综合行政执法 局 90 名执法人员走上街头,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三小车辆”禁行劝导 工作。整治行动现场,执法人员认真查控,对进入禁行范围内的“三小 车辆”进行阻拦劝导,逐一喷涂首次违规标记,向群众宣传发放治理“三 小车辆”明白纸,劝导车主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做到不购买、不 驾驶、不乘坐“三小车辆”,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车主,配合公安部 门依法进行查扣,及时恢复交通秩序,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同时开展错 时值守,加强对早中晚三个高峰时段的管理力度,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最 大成效。 (二)、强化日常管理巡查力度。以主要道路、学校周边、公园广 场、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为突破,对各非机动车停放点和沿街商铺 责任人进行了宣传和告知,强化停放点和商铺的“门前四包”责任制意 识;对管理不到位和沿街商铺经营者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的,督促其及 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进行教育,对行人乱停乱放车 辆的,劝导其停放到停车线内。 (三)、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度。针对商铺门前人车流量大、 流动性强的特点,组织执法队员做好宣传与沟通工作,充分调动商户参 与非机动车治理的积极性,并结合“门前四包”责任制度,督促沿街商 店自觉做好门前车辆有序停放管理工作,对于未履行“门前四包”责任 的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教育。 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文明管理和服务人民 为抓手,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加强宣传引导,提醒广大市民按照规定 合理停放非机动车,积极规范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及时纠 正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道路畅通,市容井然有序,非机动车停 放整齐划一。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三:对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 029 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 流动摊点治理) (一)、对执法人员明确分工,划定区域,责任到人。根据学校上 下学时间节点,提前到岗,延迟下班,有效治理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 车等乱开、乱停、乱放行为,确保上、下学时间段道路畅通。 (二)、积极结合有关学校,通过学校对学生加大教育力度,引导 学生拒绝到流动摊点买相关物品。 (三)、对流动摊点严管重罚,发现一起,治理一起,达到警示一 片的目的。 通过集中治理,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1000 人次,暂扣流动小吃车 10 辆,暂扣各种电子秤 30 个,目前全县城区内各主要学校周边市容秩 序良好,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观。 同时建议学校开放操场等空间,让提前接学生的家长在学校内等 待,避免接送学生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同时在放学时间段由相关部门封 锁该路段,禁止社会车辆经过,只准学生家长车辆通过并自觉有序停放。 另外,学校要错时放学,避免学生、家长等汇聚一起进进出出,影响道 路畅通。 对于该路段出现的流动摊点,我局一定坚持工作原则不松懈治 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让广大群众意识到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社会 共识。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考核。对学校周边实行细致的责 任分工,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做到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强化对执 法人员的监督考核力度,鞭策执法人员把学校周边环境切实治理好维护 好,杜绝流动摊贩随意占道经营。 (三)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流动食品摊点的治理是一项 系统性的工作,单靠哪一个部门很难凑效。今后,我局将加强与学校、 社区、工商、公安、卫生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流动食品摊点进 行共防共治,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另外,我局 也联合学校、交通、交警等部门,疏堵结合,协助学校维持好学校门口 的交通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 宝贵意见。 四:对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 033 号建议(关于建设人民路至凤 凰路、建设路至凤凰街路灯管网的建议) 凤凰镇为我县重点镇,我局为支持重点镇建设,前期已完成黄河 街(临商路--高速口)、人民街(临商路--15 路)、建设街(临商路--15 路)的路灯改造安装工作。因当时人民街(15 路--凤凰街)、建设街 (15 路--凤凰街)道路改造未完成,不具备路灯安装条件,导致路灯安 装工作无法进行。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道路配套施工进度,组织路灯采购招标工作, 争取尽快完成以上路段的路灯安装工作。 五: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060 号提案(关于我县城镇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移交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中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 组织公建中队执法人员对城区各住宅小区进行登记排查,重点对被侵占 公共服务用房的阳光颐景园、阳光润昌苑、君悦家苑 3 个小区进行督查 落实,经核实: 1、鄄城阳光润昌苑小区公共用房原规划建设为物业、社区办公、 城管执法、治安管理,文化活动站为一栋 4 层建筑。目前 1-3 层改为幼 儿园,4 层为物业办公和党员活动室。我局 2018 年 3 月 22 日已作出过 30000 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但建设单位至今未改正,因我局 职能有限,无强制关停措施,申请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协助查处,教育 和体育局称该幼儿园具有办园许可资质,无法协助处理,所以建议由产 权主管部门协助业主委员会或产权所有人收回该产权,或者因侵占公共 财产由司法部门打击。 2、阳光颐景苑小区公共用房原规划建设为幼儿园一处(3 层); 沿舜陶路 143 号楼南侧,设置会所、物业、居委会为一栋 3 层建筑。目 前幼儿园交付使用,水泵和热力房原为地下,现擅自改为地上 2 层,物 业在二楼。会所未交付现为超市。我局 2020 年 3 月 16 日对会所已作出 过 64669.98 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但建设单位至今未改正, 因我局无强制关停措施,申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协助查处,但市场 监督管理局称该超市具有行政审批的营业资质许可证,无法协助处理, 建议由产权主管部门协助业主委员会或产权人收回该产权,或者因侵占 公共财产由司法部门打击。 3、君悦嘉苑小区公共用房原规划建设为幼儿园、物业用房规划面 积共计 1594.18㎡,现小区办公用房被幼儿园全部使用,物业未能进入。 因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用途是幼儿园,审批许可面积 1594.18㎡ (三层),这两个一致,从规划许可证上看不存在小区物业办公用房被 幼儿园使用,我局对此问题无法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侵占社区配套幼儿园小区查处力度,积极协 调各相关单位,加强统筹,齐抓共管,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确保工作 落实到实处。以服务群众为导向,推动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2、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工作。在社区服务用房建设的推进过程中, 我局要求局属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做好住宅小区服务用房建设 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推进工作,全力支持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工作,打 造和谐社区,切实将社区服务用房移交工作落实落细,不断提高基层治 理和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六: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065 号提案(关于加快鄄城 一中老校区门前道路建设的建议) (一)、对执法人员明确分工,划定区域,责任到人。根据学校上 下学时间节点,提前到岗,延迟下班,有效治理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 车等乱开、乱停、乱放行为,确保上、下学时间段道路畅通。 (二)、积极结合有关学校,通过学校对学生加大教育力度,引导 学生拒绝到流动摊点买相关物品。 (三)、对流动摊点严管重罚,发现一起,治理一起,达到警示一 片的目的。 通过集中治理,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1000 人次,暂扣流动小吃车 10 辆,暂扣各种电子秤 30 个,目前全县城区内各主要学校周边市容秩 序良好,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观。 同时建议学校开放操场等空间,让提前接学生的家长在学校内等 待,避免接送学生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同时在放学时间段由相关部门封 锁该路段,禁止社会车辆经过,只准学生家长车辆通过并自觉有序停放。 另外,学校要错时放学,避免学生、家长等汇聚一起进进出出,影响道 路畅通。 对于该路段出现的流动摊点,我局一定坚持工作原则不松懈治 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让广大群众意识到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社会 共识。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考核。对学校周边实行细致的责 任分工,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做到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强化对执 法人员的监督考核力度,鞭策执法人员把学校周边环境切实治理好维护 好,杜绝流动摊贩随意占道经营。 (三)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流动食品摊点的治理是一项 系统性的工作,单靠哪一个部门很难凑效。今后,我局将加强与学校、 社区、工商、公安、卫生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流动食品摊点进 行共防共治,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另外,我局 也联合学校、交通、交警等部门,疏堵结合,协助学校维持好学校门口 的交通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七: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069 号提案(关于公交站牌 和路标加上传统称呼的建议) 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尽快落实城区道路传统名称及新 路名称,确认后在人民广场、历山公园、濮水公园等公园场所设立城区 道路图,并注明各街道新名字和传统名称。充分发掘我县优秀的历史文 化遗产,并将这些元素融入濮水湿地公园规划和建设中,把濮水湿地公 园打造成为群众了解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的重要场所,传播好鄄 城文化,讲好鄄城故事。 再次感谢您对公园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 意见。 八: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070 号提案(关于加强城边道 路路灯管理) 针对您提出的北环路和周边部分道路无路灯,对居民夜间出行存 在安全隐患,我局虚心接纳。并根据您的意见与建议,积极采取相应措 施,组织人员对我县城乡结合部无路灯路段进行了全面摸排,举一反三, 建立问题台账。对于小问题,立行整改;对于大问题,纳入工作计划, 限期整改。目前我局正积极对接相关施工企业,针对全城路灯改造问题 商讨施工方案,待方案经政府批准后,我局将督促施工企业尽快进场施 工,争取早日完成路灯安装,照亮居民回家路,真正解决百姓夜间出行 不便的问题,切实提高我县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路灯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 意见。 九: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071 号提案(关于修建立体停 车场的建议) 针对停车难的问题,我县在城区主要干道及沿线商铺门前合理组 织划设了公共停车位约 6000 多个,其中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在路沿石以 上商铺前划设了约 2000 个;配合交警部门在充分考虑了人流量、车流 量和区域密集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城区主要干道划设公共停车位约 4000 个。划设公共停车位做到了最大限度扩充车位,有效缓解了停车难 的问题。 同时我局对城区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进行 治理。根据城区不同路段、不同时段出现的不同情况,实行网格化管理, 责任到人,明确责任,明确路段。一是执法人员到位,把有关人员分片 区、分点位、分路线,人人参与,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二是时间,位。 执法人员提前上岗,推迟下班,同时确保执勤人员在岗率百分之百。三 是措施到位,全面加强市容秩序管控,在辖区重点点位及途经路线周边 等重点区域安排专门执法力量巡查盯守,确保市容秩序井然有序。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沿线居民 按要求停车在划线区域内,逐步提升城区文明交通程度,打造“畅通、 有序、文明”的停车环境。在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 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对车辆乱停乱放以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进 行重点治理,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畅通、整 洁、安全的出行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十: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082 号提案(关于解决城市停 车难问题) 针对停车难的问题,我县在城区主要干道及沿线商铺门前合理组 织划设了公共停车位约 6000 多个,其中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在路沿石以 上商铺前划设了约 2000 个;配合交警部门在充分考虑了人流量、车流 量和区域密集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城区主要干道划设公共停车位约 4000 个。划设公共停车位做到了最大限度扩充车位,有效缓解了停车难 的问题。 同时我局对城区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进行 治理。根据城区不同路段、不同时段出现的不同情况,实行网格化管理, 责任到人,明确责任,明确路段。一是执法人员到位,把有关人员分片 区、分点位、分路线,人人参与,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二是时间,位。 执法人员提前上岗,推迟下班,同时确保执勤人员在岗率百分之百。三 是措施到位,全面加强市容秩序管控,在辖区重点点位及途经路线周边 等重点区域安排专门执法力量巡查盯守,确保市容秩序井然有序。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沿线居民 按要求停车在划线区域内,逐步提升城区文明交通程度,打造“畅通、 有序、文明”的停车环境。在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 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对车辆乱停乱放以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进 行重点治理,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畅通、整 洁、安全的出行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十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085 号提案(关于有效缓解 城市停车难问题) 对停车难的问题,我县在城区主要干道及沿线商铺门前合理组织 划设了公共停车位约 6000 多个,其中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在路沿石以上 商铺前划设了约 2000 个;配合交警部门在充分考虑了人流量、车流量 和区域密集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城区主要干道划设公共停车位约 4000 个。划设公共停车位做到了最大限度扩充车位,有效缓解了停车难的问 题。 同时我局对城区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进行 治理。根据城区不同路段、不同时段出现的不同情况,实行网格化管理, 责任到人,明确责任,明确路段。一是执法人员到位,把有关人员分片 区、分点位、分路线,人人参与,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二是时间,位。 执法人员提前上岗,推迟下班,同时确保执勤人员在岗率百分之百。三 是措施到位,全面加强市容秩序管控,在辖区重点点位及途经路线周边 等重点区域安排专门执法力量巡查盯守,确保市容秩序井然有序。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沿线居民 按要求停车在划线区域内,逐步提升城区文明交通程度,打造“畅通、 有序、文明”的停车环境。在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 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对车辆乱停乱放以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进 行重点治理,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畅通、整 洁、安全的出行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十二: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098 号提案(关于完善城区 道路配套设施建设的提案) 金山街舜陶路以西至古泉路,道路沿线有鄄城县第一中学和鄄城 县育才实验学校两座学校。为确保师生及周边群众夜间出行安全,我局 于 2020 年对该路段进行了路灯安装,共安装路灯 102 基,并在鄄城县 第一中学南大门又另外加装 2 基高杆补光灯。针对提案所提出的金山街 舜陶路至临商路路灯安装问题,已纳入鄄城县路灯改造范围内。目前我 局正积极对接相关企业,针对全城路灯改造问题商讨方案,待方案经政 府批准后,我局将督促施工企业尽快施工,争取早日完成路灯安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路灯亮化建设,加强路灯维护巡查维护,对原有 亮化坚持每周夜间巡查一次,及时做好维护更换,全面提升城市“颜 值”。 再次感谢您对路灯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 意见。 十三: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07 号提案(关于加强中小 学周边流动摊点管理的提案) (一)、对执法人员明确分工,划定区域,责任到人。根据学校 上下学时间节点,提前到岗,延迟下班,有效治理电动三轮车。电动自 行车等乱开、乱停、乱放行为,确保上、下学时间段道路畅通。 (二)、积极结合有关学校,通过学校对学生加大教育力度,引 导学生拒绝到流动摊点买相关物品。 (三)、对流动摊点严管重罚,发现一起,治理一起,达到警示 一片的目的。 通过集中治理,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1000 人次,暂扣流动小吃车 10 辆,暂扣各种电子秤 30 个,目前全县城区内各主要学校周边市容秩 序良好,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观。 同时建议学校开放操场等空间,让提前接学生的家长在学校内等 待,避免接送学生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同时在放学时间段由相关部门封 锁该路段,禁止社会车辆经过,只准学生家长车辆通过并自觉有序停放。 另外,学校要错时放学,避免学生、家长等汇聚一起进进出出,影响道 路畅通。 对于该路段出现的流动摊点,我局一定坚持工作原则不松懈治 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 广大群众意识到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社会共 识。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考核。对学校周边实行细致的责任 分工,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做到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强化对执法 人员的监督考核力度,鞭策执法人员把学校周边环境切实治理好维护好, 杜绝流动摊贩随意占道经营。 三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流动食品摊点的治理是一项系 统性的工作,单靠哪一个部门很难凑效。今后,我局将加强与学校、社 区、工商、公安、卫生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流动食品摊点进行 共防共治,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另外,我局也 联合学校、交通、交警等部门,疏堵结合,协助学校维持好学校门口的 交通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十四: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08 号提案(关于降低城镇 燃气隐患安全工作) 燃气安全问题,事关居民群众安全,事关家庭幸福,我县部分老旧 小区由于当年建设住宅的时候与城市的基础设施是不配套的,比如暖气、 煤气、还有其他的网络系统都没有配套,之后在配套过程中自然就产生 这种现象,也确实有隐患存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联合鄄城鸿奥 燃气有限公司对辖区内小区进行全面摸排,并在燃气管线附近明显处安 置警示牌。同时,督促燃气专营单位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对燃 气管线巡查的力度和频次,创新燃气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安装波纹软管、 报警器等新技术,及时排除隐患,积极整改到位,杜绝事故的发生。凝 聚其他部门力量,共同治理电线缠绕户外燃气管道的现象。我局积极与 供电、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单位协商沟通,呼吁各部门联 合整改,共同解决安全隐患。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在线上,充分利用电视、公众号等媒体广 泛宣传天然气使用注意事项,在线下,通过向群众发放明白纸,举行宣 传教育活动等,讲解发生天然气安全事故时的防御技能和逃生技巧等, 使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深入人心。 再次感谢您对燃气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十五: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12 号提案(保障环卫工 人生命安全,规范环卫队伍建设) (一)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环卫工人安全管理的重要 性。“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自麻痹”,环卫工人由于特殊的工作环境, 每天在人流和车流中作业,生命安全时刻受到车辆的威胁,安全意识缺 乏和片刻的疏忽,都将使这一特殊群体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加 之我县环卫工人多为中老年人,对干交通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在思想上 没有清醒、明确的认识。因此,加强环卫工人安全管理刻不容缓,随着 社会的进步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形势对环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环卫事业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和关注,环卫安全问题亟待加强, 所有这些对于广大环卫工人自身安全、家庭幸福,对于维护环卫队伍的 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清扫保洁人员安全作业 能力。对于未上岗前的环卫工人,抽调保洁区管理员对其进行严格的工 作培训,包括日常工作职责、规范穿着工作服装、在作业时正确放置车 辆等问题;定期由保洁区经理主持召开环卫工人安全例会,强调环卫工 人做好户外作业安全保护措施,增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个人安全 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三)是严格规范清扫保洁操作流程。按照“宁停十分,不抢一 秒”的作业原则,要求环卫工人上岗必须着作业装,尽量避开车辆高峰 期,面向车辆行驶方向作业,边扫边看,不与车辆争抢时间。 (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夏季高温 天气期间,环卫工人根据负责区域大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早 7:00 前完成清扫即可;上午作业时间 8:00--11:30;下午作业时间 2:00--6:30,避开高温时间作业。并为环卫工人采购风油精、花露水、 藿香正气水、遮阳帽等防暑物品,及时发放到每一位环卫工人手里。同 时,在高温时段增加机械化作业频次,加大机械保洁力度,做到人歇车 不歇,最大限度降低一线工人劳动强度。 (五)是加大安全作业巡查、督查力度。主管领导及管理人员深 入一线,零距离调查、了解、掌握环卫工人安全作业情况。特别是对一 些年老体弱和不适应环卫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做到及时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 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呼吁:请大家自觉爱护环境卫生,不 要随意丢弃果皮杂物,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为我们的环卫工人减 负。 再次感谢您对环卫管理工作的关注,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 意见。 十六: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21 号提案(关于改善我 县城市供暖效果) 到目前为止,已经供暖的小区,多为老旧小区,房屋质量低,保 温条件差,供热设施、供热管材质量不高,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造成热 损过高,难以达到供暖效果,导致部分小区或小区内部分业主冬季供暖 效果差问题,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菏泽市供热条例》等文件规 定,目前已督促供暖公司对此类用户进行了退费工作。 对于探索灵活合理用暖收费方式的建议,我局根据物价局文件严 格监管供暖费收取标准,并定期对供热企业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乱收 费”行为。 对于加强供暖设施硬件建设的建议。2021 年度能环热力投资约 1.2 亿元,新建城区供热主管网约 14 公里,分支管网约 7 公里;投资约 2000 万元建成长青余热利用交换站一座。供热保障面积不断扩大,供热保障 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全部供热能力(锅炉+燃气炉+长青余热)估算可 以达到 200 万平左右。 我局始终把供暖工作作为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课题来抓。成立供 热服务股,加大对供暖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供暖质量,统筹做好各级 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高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取暖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 贵意见。 十七: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22 号提案(关于加强对 供暖公司监管的建议) 2021 年供暖季状况:供暖小区(含单位)40 个,实际供暖面积 97.8 万平米,收费标准为 20 元/平米,共收取暖费约 1870 万元,红线内配 套费 90 万元;2021 年受煤炭价格居高不下,水煤浆燃料费每吨均价上 升为 1800 元,水电费仍按照市场价格,供暖成本大幅增高,企业为减 少亏损,投资了近 8000 万元建设了利用长青生物质余热工程进行补充 供暖,发挥了巨大作用,基本保障了全县供暖。 我局积极采纳您所提出的建议,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进一步加 强对供暖企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科学合理配置供热源和管线布局。在不影响各方利益的前提下, 采取就地就近的原则对供热区域和居民小区进行划分,以减少热量因管 线过长造成的消耗。 (二)是坚持定期和随机检查供热站点供热运行情况。走访固定测温点 和其他热用户,及时了解确认热用户室温,妥善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 将问题解决在源头,将温暖送入每家住户。 三是按照实施服务的范围,调查供热企业的服务事项和业主的满意度。 了解供热管理中有关供热质量的技术指数和连续供热管网供回水温度 对比情况。对百姓不满意的,企业运行存在严重问题的,长期以往损害 百姓的公共利益的,严肃处理,促使供暖企业转变观念,增加服务意识, 保证供暖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供暖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十八: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23 号提案(关于切实提 高城区集中供暖质量的建议) 到目前为止,已经供暖的小区,老旧小区较多且供暖条件较差, 新建小区达到供暖条件的楼房偏低,偷盗暖现象严重,管理措施没有跟 上等原因,难以达到供暖效果,导致部分小区或小区内部分业主冬季供 暖效果差问题。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菏泽市供热条例》等文件 规定,目前已督促供暖公司对此类用户进行了退费工作。 另外在今年供暖运行中,我们接到很多投诉电话,一些问题都能及时的 解决,但也接到很多恶意投诉的电话,小区管理人员或供暖公司维修人 员入户测温,室内温度明明已达 20℃或更高,仍拨打投诉电话,造成维 修人员人力浪费,还让很多确实需要维修的业主不能得到及时维修。 我局始终把供暖工作作为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课题来抓。成立供 热服务股,强化对供暖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管道巡查频次,统筹做好 各级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高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取暖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 贵意见。 十九: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069 号提案《关于公交站 牌和路标加上传统称呼的建议》 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尽快落实城区道路传统名称及新 路名称,确认后在人民广场、历山公园、濮水公园等公园场所设立城区 道路图,并注明各街道新名字和传统名称。充分发掘我县优秀的历史文 化遗产,并将这些元素融入濮水湿地公园规划和建设中,把濮水湿地公 园打造成为群众了解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的重要场所,传播好鄄 城文化,讲好鄄城故事。 再次感谢您对公园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 意见。 二十: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082 号提案《关于解决城 市停车难问题》 针对停车难的问题,我县在城区主要干道及沿线商铺门前合理组 织划设了公共停车位约 6000 多个,其中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在路沿石以 上商铺前划设了约 2000 个;配合交警部门在充分考虑了人流量、车流 量和区域密集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城区主要干道划设公共停车位约 4000 个。划设公共停车位做到了最大限度扩充车位,有效缓解了停车难 的问题。 同时我局对城区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进行 治理。根据城区不同路段、不同时段出现的不同情况,实行网格化管理, 责任到人,明确责任,明确路段。一是执法人员到位,把有关人员分片 区、分点位、分路线,人人参与,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二是时间,位。 执法人员提前上岗,推迟下班,同时确保执勤人员在岗率百分之百。三 是措施到位,全面加强市容秩序管控,在辖区重点点位及途经路线周边 等重点区域安排专门执法力量巡查盯守,确保市容秩序井然有序。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沿线居民 按要求停车在划线区域内,逐步提升城区文明交通程度,打造“畅通、 有序、文明”的停车环境。在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 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对车辆乱停乱放以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进 行重点治理,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畅通、整 洁、安全的出行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 多宝贵意见。 二十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28 号提案《加强农村 环境整治 提高群众幸福感》 近年来,我县、镇、村三级都成立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形成了县镇村三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机制。为提升农村人居环 境,我县分阶段开展集中治理,为 17 个镇(街)共配备压缩式垃圾运 输车 86 辆,环卫工人力保洁车 1600 余量,垃圾桶 24000 多个,对当日 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各镇(街)领导干部、村 党员干部全员出动,在将房前屋后卫生“三包”给农户的同时,引导农 户参与综合整治,清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将农民生产和生活废弃物 综合进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推进垃圾减量。 经过县、镇、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所有村庄的环境 卫生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广大群众尝到了环境卫生整治 的好处,群众卫生保持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村民环卫意识逐步增强。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 更多宝贵意见。 二十二: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29 号提案《关于进一 步加强鄄城历山公园管理的建议》 鄄城县历山公园位于县城西部,温泉路以西、西环路以东、人民 街和黄河街之间,公园面积 190000 平方米。公园内部设置 6 米宽环形 彩色沥青跑道,串联起形象广场区、儿童活动区、滨湖湖生态区、湿地 生态区、花阶游憩区、文化娱乐区、滨水休闲区等七大功能区。 一、宠物狗管控措施 根据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鄄城县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鄄 政发〔2022〕5 号)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我局负 责指导、监督县城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查 处携带犬只出户不既时清除犬只粪便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故我局 历山公园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增加“遛狗高峰期”巡逻队员巡逻频次, 加大对遛狗人士的现场劝导力度等系列措施整治不文明遛狗现象。 (一)是在公园出入口设置警示牌和提示标语,在公园内悬挂宣 传横幅的方式宣传公园文明游园准则。 (二)是通过公园广播循环播放公园管理规定,提醒游客公园禁 止携带宠物入园。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在公园出入口处制止带宠物入园的游客, 在巡逻过程中如发现遛狗的游客立刻要求其将宠物牵好并从出口尽快 离开公园。 通过采取长期管控措施,目前遛狗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缓解, 但尚有部分游客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公园管理人员也积极的进行沟通, 对不听劝解的游客,公园管理人员会报请公安机关,交由执法部门依法 处理。 二、噪音问题管理情况 鄄城县历山公园是一处供市民锻炼休闲的开放式场所,平日里到 广场来观光、休闲的游客市民非常多,也有不少爱好健身的市民会在公 园里打拳、练剑、跳广场舞及打鞭等。周边居民早晨、傍晚跳广场舞、 唱歌已成习惯。为此,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生活噪音专项整治劝导活 动,与现场的甩鞭及跳舞群众进行了沟通和说服引导。 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对该处加强巡查,尽量让市民降低音量 (不得大于 60 分贝),文明娱乐、健身,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 认识,积极营造和谐、安宁、文明的公园环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 活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公园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 意见。 二十三: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35 号提案《关于在濮 水公园、历山公园建设展览灯箱》 一、濮水湿地公园建设情况 现开放的濮水公园项目一期,东西长 3 公里,面积 78.61 万平方米, 其中水域面积 18.71 万平方米,计划投资 5.9 亿元。该公园是我县面积 最大、设计理念最新、设施配备规格最高,集休闲娱乐、文化展览、观 光旅游为一体的综合型湿地公园,极大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文化品味, 成为我县对外开放的一个新窗口、新名片。规划建设了亲子休闲区、山 水体验区等 5 大功能区,城濮兵戎、古韵流芳、箕山独卧等 8 个景 观节点,融入了尧舜、孙膑、陈王、古鄄八景等鄄城历史人文元素。 目前,濮水二期项目建设正在前期准备中,预计今年 10 月开工建 设。将根据规划,进一步完善濮水公园文化展览景观节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鄄城县濮水湿地公园项目下一步将根据以园养园的原则,在县委县 政府安排部署下,完善配套服务,探索经营模式,提升服务品质,减轻 财政投入,进行策划、开发、运营、管理及招租等事宜,把濮水湿地公 园打造成集休闲娱乐、文化展览、观光为一体的旅游胜地,从而推进我 县“文化旅游名县”建设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公园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 宝贵意见。 二十四: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46 号提案《关于改善 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我县城区绿化依据县规划局《鄄城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规划绿地 范围建设宽 3 米绿化带,道路绿化以乔木、灌木及造型绿篱搭配,在保 证通透性的同时增加景观效果。道路绿化具有遮阴、降温、降噪、吸收 汽车尾气、净化空气、缓冲等多种作用,为我县赋予了绿色、环保、生 态、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为改善车辆乱停乱放存在安全隐患,防止部分不文明群众人为破 坏绿化,造成绿化带经常性缺失,裸露土地严重,对绿化带设置高 30 厘米蘑菇石进行景观提升,设置小距离间隔路口方便商户及消费者通行, 改善我县城区环境治理问题,提高城区环境。 针对您提出的绿化带内存在各类垃圾的问题,我局绿化部门和环 卫部门联合办公,积极作为,在人流量多的地段、绿化受损严重、垃圾 乱扔情况较多的位置,多次进行绿化保护宣传,设立绿化保护护栏,防 止人为破坏保护绿化成果、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在减少环卫工人负 担的同时为我县营造一个秩序、文明的社会环境。 针对您提出的拆除绿化蘑菇石,最大限度的减少绿化占用地面空 间面积大、合理绿化人民街的问题,我局将积极与县规划部门结合、向 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所提建议,制定可实施方案。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绿化带内乱扔垃圾宣传及执法力度, 及时劝住减少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积极营造群众中满意的营商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二十五: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49 号提案《居民垃圾 分类投放》 鄄城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出台 了《鄄城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减量为出发 点、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制度。目前,我县在所 有 镇( 街 )的 文 明 村 ( 美 丽 乡 村 ) 和 黄 河 迁 建 社 区 试 行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每个镇(街) 试点人口数不低于 5000 人。县乡两级共投入约 2900 万元用于生活垃圾 分类治理,主要用于微生物发酵处理设备、易腐垃圾运输车的采购,垃 圾资源化处理站厂房建设及垃圾分类运营的奖补,垃圾宣传培训等;并 聘请专业人士对乡镇干部、村干部、保洁公司经理、管理员、保洁员、 村民等进行多次培训,目前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 类处理模式初步探索建立,并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我县将建成以陈王街道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逐 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再次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 意见。 二十六: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51 号提案《关于鼓励 秸秆离田,生物质锅炉高效燃烧替代燃煤》 2021 年度山东能环热力有限公司投资投资约 2000 万元建成生物 质燃烧余热利用交换站一座,利用生物质锅炉高效燃烧替代燃煤提供热 能。目前进行补充供暖目前的全部供热能力(锅炉+燃气炉+长青余热) 估算可以达到 200 万平左右。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 意见。 二十七: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54 号提案《关于青年 路护城河北岸(二路至六路)环境治理的建议》 因早期未对公共厕所位置进行合理规划,导致该路段无合适区域 安装移动卫生间或建设公共厕所。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 寻找合适区域,争取在青年路护城河北岸(二路至六路之间)安装移动 卫生间或建设公共厕所。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 意见。 二十八: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1101155 号提案《清除住宅 区内高大杨树的建议》 (一)、目前我县城区内确实存在部分杨树,且树龄较大,归属 于个人所有,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由我局负责管理的城区公共绿地中, 建成区内均无杨树生长,建成区外北环及临商路栽植一排高大杨树作为 防护林(栽植于 2010 年),起到隔离国道尾气、净化空气的作用,距 城区住宅区较远。 (二)、每年在春季杨絮高发期,我局利用高压雾炮,对北环及 临商路杨树树冠进行喷淋冲刷,喷淋能够打落部分杨絮,对树下绿地进 行喷洒,并抑制地面飞絮再度飘移,有效遏制了杨絮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在下一步绿化建设中,我局将根据各项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在 居民住宅区附近的园林绿化建设中杜绝栽植杨树品种,做好源头治理, 避免为广大居民带来危害。创新杨絮治理方式,继续做好北环及临商路 的杨絮治理工作,保障居民拥有干净无忧的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绿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 贵意见。 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大大促进了综合 执法工作的完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 弱环节,个别建议和提案答复针对性还不够强,距离县委县政府要求、 代表委员满意、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规范办理。 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标准,完善工作台账,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工 作,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代表 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加大办理力度,切实把人大建议、政协 提案落到实处,也热诚欢迎人大代表监督、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使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促进、完善,让人民群众满意,让政府满意,让 代表们满意。 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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