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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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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doc

海南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海南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高品 质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 划的通知》(国发〔2021〕10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发 〔2021〕17 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乌海政发〔2021〕24 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乌海政发〔2022〕11 号)和《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海南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 知》(海南政发〔2021〕43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改善,大力支持残疾人事 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三五”时期,全区残疾人事业得到 长足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 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如期实现。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94 名建档立卡残疾人 实现脱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上调 至 100 元/月。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给 —1— 予最低生活保障。政府代缴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低保、 建档立卡残疾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全 覆盖。 ——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 盖率和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达到 85%以上,康复综合评定等 29 项 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 助制度,0—7 岁残疾儿童实现应救尽救。开展残疾人基本型辅 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出台《海南区残疾人基本型 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细则》,残疾人个性化、多样化辅具需求 逐步得到满足。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 95.7%, 1000 余人(次)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329 名残疾人实现就 业,17 名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建立了 3 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机构,2 个残疾人“温馨家园”。 ——残疾人权益保障不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 障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贯彻,成立了区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 作站。对 324 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助力我市获得 “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称号。282 名残疾人获得燃油补贴 7.332 万元。区级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室。广泛开展残疾人 证办理和清理工作,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陆续换发。 ——扶残助残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海南区残联微信公众号开 通,成为广大残疾人了解残疾人法规政策、残疾人事业发展动态 —2— 的宣传平台。残疾人专门协会日益活跃,社会助残服务不断深化, 经常性开展关爱孤残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奉献、友爱、互助、 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得到践行。 ——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区委、政府全面加 强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乌海市决策部署得 到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精神文化生活 日益丰富,幸福指数不断攀升,残疾人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 关爱。 但当前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残疾 人返贫致贫风险高,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二是残 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残疾人就业质 量不高,就业服务体系尚未成熟;四是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充 分实现,扶残助残社会氛围还需强化;五是残疾人信息化服务水 平不高,数字化建设亟待提高。这些都需要在“十四五”期间加 大攻坚力度,逐步改进和解决。 二、发展趋势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 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断满 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 —3— 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决不能 让残疾人掉队。“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 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推动残疾人事业现 代化、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 也是我区残疾人事业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新的更大 发展的关键时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十四五”时期,乌海市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高品质生活的生态城市、创新城市、智慧城市,将为残疾人平等 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带来更加广阔开放的空间。我 区残疾人事业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强社会 保障、康复医疗、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公共服务、文化供给等 为重要抓手,带领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 促进残疾人充分实现平等参与共享,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 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总体布局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 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 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 —4— 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乌海市委、政府及海南区 委、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弱有所扶,以推 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 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进一步提升残疾人 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让残疾 人的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在海南区全 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书写残疾人事业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残疾人事业发展正确道路。健全党 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 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促进残疾人事业共建共享。坚持实现好、 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激发残 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残疾人共建美好幸福生活、 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强基固本,保障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基础。着力健全残 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 全网,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 坚持提质增效,增强残疾人事业改革创新动力。深化残疾人 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强残疾人事业高科技、信息化、智能化技术 运用,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5— 坚持依法发展,提升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强化法律法规 和政策落实,推动残疾人事业基本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坚持统筹协调,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 用和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协同作用,整合资源、创新方法,推进 残疾人事业平等、融合、均衡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 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 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 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 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 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明显增强,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 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 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到 2035 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内蒙古自 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发展远景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 为宽裕,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教育和就业更 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 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服务质 —6— 量和效益符合更高层次要求。 专栏 1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6.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7.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1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2025 年 >7.5 >300 100 100 100 >90 >95 >97 >90 >90 ≥197 属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 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残疾人作为重点监测人群, 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并给予有效帮扶。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继续做好农区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 工作,开发镇村公共服务类岗位,鼓励各类农区合作社等组织机 构吸纳残疾人务工,优先安置残疾人,稳步提升农区低收入残疾 人家庭收入水平。保障农区残疾人的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扶持农区残疾 人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 —7— 织助残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 〔区农牧水务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委组织部、民政局、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加强困难残疾人救助保障机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机制,对符合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等易返贫致贫和因病因灾 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 型困难残疾人家庭,根据实际需要和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 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加强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的生 活兜底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逐步提高残疾孤儿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和服务质量,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无力抚养的儿童纳入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积极做好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统筹推 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互补衔接。 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职 业教育的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救助。加强生 活无着落、走失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区残联、民政 局牵头,教育局、海南公安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 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 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困 —8— 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 动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纳入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保障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延伸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范围。落实对残疾人托养机构、 辅助性就业机构及残疾人“温馨家园”等机构的扶持政策,全面 提高托养机构服务水平。整合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资源, 充分利用敬老院、养老院、精神卫生中心、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 等,为符合集中照护条件且有长期照料需求和意愿的重度残疾人 提供集中照护服务。拓展智慧健康养老助残服务,依托民政部门 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构建创新型医养结合 服务模式,为残疾老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公益性养老服 务资源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失能、半失能和盲、聋、智力、精神 等残疾老年人的需要。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各类保 障性住房,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区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 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农区危房改造等统筹考 虑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安装。继续落实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 用水、电、燃气、取暖费用进行优惠补贴和电视网络收视、电信 业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及城镇公共交通工 具优惠政策,推动落实自治区关于残疾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可跨 区域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政策。鼓励公共交通运营主体等 —9— 为残疾人提供优惠便利服务。(区残联、民政局牵头,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中国移 动海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海 南广电网络公司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4.健全残疾人综合保险保障机制。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加入基 本医疗保险,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按照政策规定将残疾人纳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落实政府代缴政策,为重度残疾人 按照 200 元标准代缴当年度养老保险费。对吸纳残疾人的用人单 位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将符合 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 支付范围政策。大力宣传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积极帮助有 需要的残疾人群众做好理赔工作。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 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 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将符合条件的新型残疾 人康复医疗项目和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 保险支付范围的政策。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落实好残疾人长期护 理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完善作 用,鼓励残疾人参加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局、残联按照职能 分工负责) — 10 — 5.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残疾军 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妥善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待遇、子 女入学、家属就业等现实困难,帮助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享有普 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海南公安分局 牵头,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能 分工负责) 6.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将残疾人列入突发 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的优先保护对象。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和演 练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防护和避险逃生,最大限度保护残疾人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重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重大疫情防 控措施,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指挥下,突出康复服务机 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等重点部位和残疾儿童、精神、智力 和重度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做好残疾人重大疫情防控和疫情防控 期间的生产生活帮扶工作。落实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 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防护保护指南,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 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加强残 疾人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灾害技能的培训,增强残疾人互救自救 能力。(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民政局、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 残联、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专栏 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 11 —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专项救助。对符合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和因 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 困难残疾人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 专项社会救助。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立困难残疾人生 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将三、四级智力、 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范围,将低 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 范围。 4.残疾人教育救助。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 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救 助。 5.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补贴。落实对残疾人托养机构、辅助性就 业机构及残疾人“温馨家园”等日间照料机构的扶持政策。落实“阳光 家园”计划,对就业年龄阶段有托养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 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给予居家托养补贴。 6.优惠保障。保障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落实残疾人优 惠政策,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燃气、取暖、电视网络收 视、电信业务资费等费用给予优惠补贴。 7.保险补贴。落实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 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支持就 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8.伤残退役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帮助伤残军人、伤残民警享 有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9.重大疫情及重大灾害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 实帮扶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对因自然灾害、安 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予以应急救助和过 渡期生活救助,后续生活仍困难且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由所在 地民政部门提供临时救助。 (二)构建系统完备的就业创业支持体系,提升残疾人自我 发展能力 1.强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 — 12 — (国务院令第 488 号)、《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80 号)、《内蒙古自治区 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 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内残联发〔2021〕10 号),严 格落实按比例就业年审制度,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按要求 落实按比例就业全国联网认证和跨省通办。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 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进 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继续推进党政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照工作需要设置符合残疾人就业特 点的岗位,探索通过多渠道解决残疾人就业。按照相关政策,对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 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适度合理开发残疾人公益性 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残疾人进行托底安置, 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重度残疾人,可 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 过 2 次。鼓励开设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适当延长安置时间、提高安置比例。开展残疾人就业 需求调查,对残疾人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 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加大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残疾 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扶持、就业服务等支出。对正式招 录(聘)残疾人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社会保 — 13 — 险、职业培训、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职业技能鉴定等补贴,对超 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重大疫情、自然灾 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民营小微企业和机构进行救助扶持。 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除等政策,加强残疾 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险政策衔接。对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和 为残疾人就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区残 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发改委、民政局、 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海南区税务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与职业技能培训 相衔接的残疾人实训基地建设办法,不断健全完善“技能培训+ 基地实训+推荐就业”新模式,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 水平。按照国家、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突出就 业个性化需求,统筹培训资源,帮助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 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 培训机构争创自治区及我市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园。鼓励残疾人 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大力开展适合残疾人就业项目的职业 培训。继续开展农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加强残疾人高技能人 才队伍建设,扶持具备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更多 残疾人工匠和技能型人才。(区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 头,区总工会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延伸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按自治区、乌海市部署,推动 — 14 — 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统计管理系统与公共就业服 务信息平台的对接共享,落实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税收优惠、 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创新发展,鼓励 更多企业集中安置吸纳残疾人就业。推进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 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 残疾人就业服务。加大对“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社区就 业、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等适合残疾人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力度, 城市便民服务网点免费或以低价承租方式优先提供给残疾人经 营。扶持残疾人直系亲属就业创业,保障有就业能力和需求的 “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 1 人就业。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 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 会”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 目。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就业专项服务,按照“一人一 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扶持有一定基础的残疾人从 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振兴、家庭作坊手工业等项目。认 真落实《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暂行 规定》,稳定发展盲人按摩业,持续发挥盲人按摩实训基地作用。 支持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信息化应用等领域就业。(区 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财政局、文化旅 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妇女联合 会,海南区税务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 15 — 专栏 3 残疾人就业创业重点项目 1.就业劳动监察。严格落实按比例就业年审制度,加强残疾人就业 劳动监察,按要求落实按比例就业全国联网认证和跨省通办。对未按 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 记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 2.就业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实习见习给 予补助。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 位、社会保险、职业培训、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职业技能鉴定等补贴,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在重大疫情、自然灾 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残疾人民营小微企业和机构进行救助补贴。 3.就业鼓励激励。落实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税收优惠、就业创 业补贴等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 4.就业扶持。开展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对残疾人晋职晋级、职称 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高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扶持一批残疾人技能大师工作室。持续发挥残疾人实 训基地作用。 5.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适度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 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残疾人进行托底安置。鼓励开设适合残疾人的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当延长安置时间、提高安 置比例。镇、村设立的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护林员、社会救助 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或零就业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 (三)改善康复服务供给,提高残疾人健康水平 1.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全面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健康内蒙古行动(2020—2030 年)》《内 蒙古自治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助力健康乌海建设。 健全残疾预防领导协作机制,结合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 爱眼日、爱耳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节日节点,广泛开展残疾预 — 16 — 防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高危 职业从业者等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提高残疾预防和生命防护能力。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 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数据 分析检测,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0—7 岁儿童残疾筛查和残疾 儿童康复救助,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干预、早康 复能力和水平。加大对重大疾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防控,加强 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减少因意外伤害、灾害、 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发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 健康服务可及性。加快发展精神疾病防治和心理康复服务,营造 包容友爱的社会环境。(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民政局、应急管 理局、妇女联合会、残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持续提升残疾人康复质量。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卫生服 务,提高残疾人健康保障水平,为残疾人提供就医康复便利。落 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 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支持残疾人主动康复、互助康复。继续实 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继 续以区为统筹单位,按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 1 元落实康复经 费,用于有需求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 约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 康复护理等个性化、菜单式服务,制定康复方案,做到“一人一 — 17 — 案”,居家康复或推介到康复机构、医院进行康复。关注残疾妇 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对精 神病人服药给予适当补贴,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利用心 理援助热线等专业资源,提供心理卫生保健公益资讯服务。(区 卫生健康委、残联牵头,区民政局、妇女联合会按照职能分工负 责) 3.深入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结合创建儿童友好 型城市规划,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的意见》(国发〔2018〕20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45 号),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康复救助标准,增强康复服务供给,保 障残疾儿童享有及时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进一步落实《乌海市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 通知》(乌海政发〔2019〕56 号),在实现 0—7 岁残疾儿童抢 救性康复服务“应救尽救”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救助 标准、扩大救助年龄范围,探索增设残疾儿童康复期间监护人陪 护补助。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机构开展康复业务, 支持社会力量设立康复机构。严格执行儿童康复机构准入规定, 加强定点康复机构服务管理,指导康复机构为接受康复救助的残 疾儿童家长提供康复理念、康复知识、康复技能培训、心理支持 等专业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学校开展 — 18 — 康复服务,延伸服务链条。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增加和完善康复功 能,提升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发展。(区残 联、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 理局、医疗保障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4.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院 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康复体系,建立“互 联网+残疾人康复”体系,实现康复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信 息共享和交流合作。整合康复服务资源,完善康复业务布局,充 实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心理康复等功能,为残疾人提供优质、 高效、全面的康复服务。加强区内外医疗机构交流合作,积极引 进高端康复人才,加快康复人才培养,不断壮大康复人才队伍。 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提升成人康复服务 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扶残助残,不断提升“大爱北疆、 助康圆梦”公益助残行动品牌效益和作用。(区残联、卫生健康 委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5.全面提高辅助器具服务水平。推动“助康工程”深入实施, 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和科技智能辅助器具,增强 优质康复辅助器具供给能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提质升级, 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不断满足残疾人对高质 量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的需求。全面贯彻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 — 19 — 配补贴制度,根据残疾人康复辅具需求等情况适时调整更新补贴 目录及补贴标准。加强区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支 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 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构建多极多元的辅助器具服务 网络。积极开展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或无偿使用服务,逐步扩大社 区辅具租赁或无偿使用网点,加强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或无偿 使用、回收、维修等服务。(区残联、民政局牵头,教育局、财 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专栏 4 残疾人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预防。健全残疾预防领导协作机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安 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重大疾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防控,应对 人口老龄化,加强精神病防治,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 2.精准康复。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支持残疾 人主动康复、互助康复,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 务需求。精准康复比例达到 90%。 3.儿童康复救助。在实现 0—7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应救 尽救”基础上,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年龄范围,扩大残疾儿童康 复覆盖面。探索增设残疾儿童康复期间监护人陪护补助。 4.辅助器具适配。搭建辅助器具综合服务平台,辅具适配率达到 90%。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 公共卫生和康复护理等个性化、菜单式服务,制定康复方案,做到“一 人一案”。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 85%以上。 6.康复能力建设。推进海南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加快 康复人才引进和培养。 (四)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 20 — 1.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教育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21—2025 年)》。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 口数据采集工作,建立教育部门和残联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 加快发展医康教融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 福利机构单独设立特教班、特教幼儿园开展特殊教育。落实残疾 学生资助政策,对残疾学生(幼儿)、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子女大 学新生和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予以补贴,为残疾学生提 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为 残疾学生参加高考提供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建立并充分发挥区 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教育需求评估作用,对适龄 残疾儿童开展“一人一策”教育需求评估,通过随班就读、特殊 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巩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7%以上。(区教育局牵头,区发改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残联、招生办按照职能分工负 责) 2.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依托各级公共文化场所和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文化服务,鼓 励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残疾人开放。鼓励残疾人 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农区重度残 疾人文化服务,为盲人、聋人提供无障碍文化产品。实施残疾人 — 21 — 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计划,健全培养、选拔、输送机制,为残疾人 特殊艺术发展储备输送人才,为残疾人展示艺术才华提供舞台。 举办无障碍观影、书画摄影展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系列活动,积 极培育具有我区特色的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持续开展“书香中 国·阅读有我”“共享芬芳·共铸美好”“残疾人文化周”等活动, 积极实施“大爱北疆、多彩人生”、文化进社区、进残疾人家庭 “五个一”文化项目。积极参与《关爱,从了解开始》残疾人专 题电台栏目,鼓励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媒体等 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满足残疾人多元文化服务需求。(区 文化旅游体育局、残联牵头,区委宣传部、教育局、融媒体中心 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提升残疾人体育服务水平。继续加强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 选拔和培养力度,不断提高竞技水平。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 残疾人参加体育赛事奖励机制,激发残疾人参与体育竞技热情。 发展残疾人冬季运动,提升残疾人冬季运动竞技体育水平。将残 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残 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开展残疾人体育培训,组织残疾人参加 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 继续开展好“残疾人健身周”等活动,发展和活跃残疾人群众体 育。(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残联牵头,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 职能分工负责) — 22 — 专栏 5 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重点项目 1.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医康教融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单独设立特教班、特教幼儿园、特教学 校开展特殊教育。 2.残疾人义务教育。建立并充分发挥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 残疾儿童教育需求评估作用,对适龄残疾儿童开展“一人一策”教育 需求评估,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巩固残 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7%以上。 3.残疾人教育救助。对残疾学生(幼儿)、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子女、 大学新生和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予以补贴,为残疾学生提供 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 4.残疾人文化艺术。开展“书香中国·阅读有我”等公共文化活动 和“五个一”文化进社区进家庭项目。 5.残疾人体育。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开展残疾人健身周 活动。 (五)推进法治化和无障碍建设,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权利 1.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关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 规,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充分肯定残疾人作为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注重残疾人民事权利 的特殊保护。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涉及残 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海南区“八五”普法重点 任务,根据残疾人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残疾 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提高残疾人法律政策知晓度和维权能力。 在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的相关政策时应征询残疾人和残联组织 意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23 — 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 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表达权、监督权。在人大、政协换届中积极推荐残疾人、残疾人 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履职,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 展建言献策。(区司法局、残联牵头,区委宣传部、民政局、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提升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力度。积极开展市域社会 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健全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在区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加强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建设, 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残行动,为残疾人提供便利的法律援助、法 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 为。依托自治区网络信访平台、12385 残疾人服务热线和区残联 残疾人服务窗口,及时帮助解决残疾人合理诉求。建立领导干部 定期接访制度,加大对侵害残疾人权益重大信访案件的协调督办 力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区司法局、海南公安 分局牵头,区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健 康委、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残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 设条例》(国务院令 622 号)《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 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32 号),将无障碍环境建设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纳入争创文明城市考核规范。新建设施严格 — 24 — 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建设标准。强化 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公 共服务场所(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 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区危房 改造中同步开展无障碍建设,重点加快对学校、银行、车站、公 共文化场所、社区服务、政务服务、景区等公共场所开展无障碍 改造,推动医院、银行、政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配置低位自助 公共服务设施设备。落实无障碍环境提升计划,为困难重度残疾 人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适老化改造。 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加快规划推广无障碍公共厕所。完善城 市道路交通无障碍设施,落实无障碍停车位设置规定,保障残疾 人、老年人等群体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区残联要组建无障碍体 验促进队,大力开展无障碍环境体验和促进活动,对无障碍环境 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反馈。对应建未建无障碍项目履行检察公益诉 讼监督职能,推动无障碍设施规范化建设。公安、交警、城市管 理部门加强无障碍监督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发挥作用。探索传 统无障碍环境设施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倡导和树立无障碍 环境建设理念,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 供捐助和志愿服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委宣传部、 发改委、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教育局、海南公安分局、文化旅 游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 25 — 执法局、政务服务局、区农牧水务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公 用事业发展中心、人民检察院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4.提升信息无障碍建设水平。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 数字社会、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考 核指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要按照国 家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全面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鼓励企事 业单位网站添加无障碍浏览工具。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 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提示、屏幕显示、手语等服务,支持建设 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探索推进和推广面向残 疾人的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消费优惠政策,鼓励电信运 营商推出“残疾人优惠套餐”,减免资费,提供电子版大字账单、 语音账单等服务。城镇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 行通道信号灯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公共交通逐步安装字幕、 语音播报装置和提供手语服务。(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办公 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残联、中国移动海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海 南分公司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专栏 6 残疾人无障碍建设重点项目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镇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 行通道信号灯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2.公共设施无障碍。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和医疗、教育、文化、 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酒店等公共服务设施 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 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 — 26 — 3.社区和家庭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社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困 难重度残疾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家庭无障碍或适老化改造。实 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4.公共交通无障碍。完善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安装字幕、语音报 站装置。落实无障碍停车位管理规定。 5.信息无障碍。加快公共服务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 及网上办事大厅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六)夯实基层基础,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 件 1.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发挥好桥梁纽 带作用,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 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残疾人满意的群团组织。认真组织开展残 联换届工作,合理设置区残联内设机构,加强镇(街道)残联组 织建设,优化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残联组织的治理 能力和水平。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全面落实《民政部、中 国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意见》(残 联发〔2020〕15 号)《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 协会工作规范〉和〈专职委员工作规范〉的通知》(残联发 〔2021〕29 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在 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基础上,推动村(社区)残协 强起来、活起来。落实残协主席由村(社区)委员会班子成员担 任规定,将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纳入公益 岗位或社会志愿者管理范围,改善专职委员待遇,提高其履职能 力。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保障好协会经费、场地和人员, — 27 — 支持各协会依规履职发挥作用,满足协会在基层广泛联系和有效 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需要。各级残联组织要进一步忠诚拥护“两 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 维护”,发扬优良传统,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改 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家庭,为残 疾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区残联牵头,区委组织部、编办、 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水务局(乡村振兴局)按 照职能分工负责〕 2.强化残疾人事业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的整体规划。重视残疾人干部选拔 培养,扩充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来源,通过落实专兼挂等多种方 式,不断增强残疾人工作力量。区级残联残疾人干部的比例达到 15%以上,区级残联领导班子中原则上要至少配备 1 名残疾人干 部,区级残联选配 1 名兼职副理事长和 1 名挂职副理事长。重视 残联系统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支持 和加强残疾人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和职称评定,加快培养 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 业人才队伍。培育忠诚、干净、担当,懂残疾人、知残疾人、爱 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区残联牵头,区 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推动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有效运转。将残疾人基础 — 28 — 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海南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府目标 管理,补齐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短板。大力推进海南区残疾人康 复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和正常运转,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残疾人基 础服务设施和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和运营管理办法,促进残疾 人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推进建成残 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镇(街道)、村(社区)普遍为残疾人服务 提供场地保障。对新建民办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给予支持。鼓 励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服务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普 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使用。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国有资产监管, 定期进行评估。(区残联牵头,区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 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4.推动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发展。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 服务创新并行,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推动残 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跨省 通办。依托中残联信息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残疾人信息现代化综合 服务平台,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 资源的整合,同教育、民政、就业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对比和 交换。落实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常态化要求,改进调查手段,及 时准确更新数据,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数据库, 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稳步推进残疾人电子证 — 29 — 照推广应用。(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残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专栏 7 残疾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项目 1.残联组织建设。完成残联换届工作。合理设置区残联内设机构, 加强镇(街道)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村(社区)残疾人协会。 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增强联系和服务残疾人能力。 2.干部队伍建设。区级残联残疾人干部的比例达到 15%以上,残联 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和兼职、挂职副理事长。重视残联系统残疾人干 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3.专职委员配备。按照每村(社区)配备 1 名专职委员的标准,建 设专职委员队伍。改善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待 遇,提高其履职能力,保持专职委员队伍稳定性。 4.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海南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和 正常运转,推进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镇(街道)、村(社区) 普遍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保障。 (七)构筑强有力的支撑体系,为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提供 支持 1.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 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 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残疾 人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内设 机构,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发挥好统 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区残 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自 — 30 — 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政治能力,强化 服务意识,提升专业素养,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残联党组 牵头,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扶残助残志愿服务。 鼓励工会、 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科协、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和社 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 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扶残助残中来。将志 愿助残工作纳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完善志愿助残工作机制, 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推动助残志愿者达到残疾人总数的 3%。积极培育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广泛开展为残疾人 提供帮扶解困、生活照料、社区导医、文化体育、出行帮助等服 务,推动志愿助残服务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区残联、民 政局牵头,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营造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 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阳光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国助残日、残疾 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区级融媒体平 台作用,积极打造残疾人事业网络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 传活动,选树一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讲好海 南区残疾人故事,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 会氛围。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群众坚定理想信念,铸牢中华民族 — 31 — 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扬自尊、自信、 自强、自立精神,争当自主创业标兵、勤劳致富能手和行业状元, 激发残疾人努力成为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领域拔尖人才,激 励残疾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区委宣传部、残 联牵头,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4.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进 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整合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彩票公益金等资金, 落实好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社会保障救助、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资金和基本服务支出。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更好发 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作用。 残联申报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 可争取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在资金安排使 用时给予重点支持。(区财政局牵头,区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 局、残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五、实施机制 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 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规 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 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强化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 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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