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5 年春季 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5 年春季我省高等学 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38 号予以转发,请相关部 门通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材料,并请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前将名单汇 总报送人事处刘伟老师处,以便学院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5 年春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院人事处 2015 年 5 月 5 日 -1-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人〔2015〕38 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5 年春季我省高等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 〔2008〕63 号)等规定,现就做好 2015 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 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1.公办高校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 2.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民办高校聘用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 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 满 1 年;与现任教学校签订 1 年以上聘用合同。 3.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 师管理,具备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列入高等 学校教学计划的临床教学工作,且近两年来承担临床教学任务、 -2- 系统讲授 1 门以上课程。 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见附件 1。 二、主要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5 月 10 日-18 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请各高校通知本校申请人 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得补 报(网上报名方式见附件 2)。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 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 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 对,由系统中自动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2.高校组织体检及预审申报材料(5 月 19 日-29 日) 各高校应按照我厅工作安排,组织本校申请人员到指定医院 进行体检,负责汇总并审核本校教师资格人员申请材料。申请人 员的基本情况必须在本校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人员基本信息、公 示情况和学校审核推荐意见,以学校为单位正式行文(有文号并 加盖学校公章,下同)向我厅申报。 3.现场受理申报材料(6 月 1 日-22 日) 申请材料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受理,请各高校在规定的时间内 将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报我厅(受理地点:福建省教育厅二楼 行政服务中心)。各高校报送的材料包括:学校申报正式文件、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 4,一式三份)以 及每位申请人员的材料。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没有网 上报名的,不予受理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3- 4.认定与颁发证书(6 月下旬-7 月下旬) 我厅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并将认定结 果反馈各高校。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 三、其他事项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实施工作,委托福建省高 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高师中心”)组织;厦门大学 等 11 所受委托的高校可自行组织测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应给每 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出具成绩报告 单(附件 3),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必备材料之一。 2.在我省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 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认定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 条件与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人士申请教师资格 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 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的 政策,对申请对象、范围和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禁为不符合条 件的申请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 的单位和个人,我厅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 肃处理。 4.各高等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将网上申 报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告知所有申请人员。负责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人员要熟悉网上报名系统的使用,认真做好本校申请人员网 -4- 上申报及申请认定过程中的指导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人事处或高师中心联 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人事处:许四清,电话:0591-87091281; 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王晓元,电话:0591-87091602; 省高师中心:陈旸,电话:0591-83440494(含传真),电子 邮箱:gszx@fj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安排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 4.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5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 -5- 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6.在编、在岗证明材料:公办高校在编教师提供本校人事部 门出具的在编在岗任教证明,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民办高校聘用 教学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合同须能体现目前在聘且已在该校聘满 1 年)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证明材料:辅导员提供所在高校出 具的证明(证明应包括担任辅导员时间、担任本校何年级何专业 辅导员以及是否还在辅导员岗位上等内容,并在《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表》的简历栏目中注明“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提供卫 生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所在高校出具的纳入教师管 理和近两年临床教学材料等; 8.小二寸彩色相片 1 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书写工作单位及 姓名); 9.其他材料: (1)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副教 -6- 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件 和复印件一份。 (3)其他申请人: 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 书原件(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复印件; ③《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 业的人员可免,但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余二份单独汇总)和教 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不含证书原件)统一使用 A4 规格纸张制 作或复印,材料应加盖学校公章,按上述材料顺序进行左侧装订, 并将材料清单装订成封面以便审核。 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7- 姓 名: 工作单位: 序号 申请任教学科: 材料名称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查询备案表或学历认证 4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5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6 在编、在岗证明 7 辅导员、临床教学人员证明材料 8 小二寸彩色相片 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复印件 其 9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复印件 他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材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料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 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的学籍档案复印件 附件 2 -8- 是否 提交 备注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安排 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报”) 的方式,“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向本校有关部门提交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材料,各高校汇总申请人员材料送我厅指定的地点进行网 络报名现场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地址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是 http://www.jszg.edu.cn。 二、网报时间 2015 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5 月 10 日~18 日,逾期不再补报。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 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 击“注册”按钮,进入申报系统: 1.“申报第一步申报人必读”:页面显示 3 秒后,“下一步” 按钮才激活可用。 2.“申报第二步确认服务条款”:申请人选中“已阅读并完全 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三步,否 则给出提示。 -9- 3.“申报第三步选择认定机构”:选择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 师资格”,选择省份“福建省”,选择认定机构“福建省教育厅”, 同时选择申报学科。 4.“申报第四步选择确认点”。 5.“申报第五步阅读注意事项”。 6.“申报第六步填写身份信息”。输入申请人的姓名、证件类 型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按钮,如系统校验通过则进入申报 第七步。 7.“申报第七步填写申请材料”: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 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 一步”按钮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内容用于注册后再次 登录系统使用,务必准确和牢记)。页面第三部分为申请人其他信 息,第四部分为申请人的简历信息。所有内容为必填信息,申请人 在填写完成全部内容后,必须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 提交给认定机构。否则,填写的内容系统不予保存。 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进入申报第八步。如果提交申请信 息时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注意:申请人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 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 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为保证申请 人信息安全,需要使用“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 申报系统。 - 10 - 8.“申报第八步完成”:申请人信息网上注册成功后,在该页 面内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 系统”文字超链接。点击“登录系统”超链接,则会进入到认定申 请人登录页面。 四、网报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提交本校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门。各高校统一集中申请人员的材料在以 下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网报现场确认: 1. 确认时间:6 月 1 日~22 日(各高校报送时间安排另行通 知); 2.确认地点:福建省教育厅 2 楼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 鼓屏路 162 号)。 附件 3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 - 11 -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 测试学科 测试成绩 评 语 测试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含)以上为合格;2.本成绩单有效期 3 年。 - 12 - 附件 4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 申报学校:(公章) 序 号 网上 报名 号 姓名 毕业学校及 所学专业 联系人: 申请任教 学科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身份证号码 学历 体检 普通话 思想 品德 “两学” 测试 备注 初审 意见 水平 注:1、“思想品德” 、“体检” “岗前培训” “两学” (教育学、心理学)填合格或不合格, “测试”填成绩或免测(免测在备注栏填 写免测原因——师范类、博士、副教授或教授);2、初审意见由认定机构填写;3.本表一式三份。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 年 4 月 30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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