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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法制办公室预算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 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 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 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此次《预算法》修订,将传 统的一般预算、公共财政预算等概念统一为一般公共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 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一、 “三公”经费支出 2017 年度,法制办公室没有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 2017 年度支出预算为 64.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4.95 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收入 58.31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 2.84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 收入 3.8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