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助终端设备磋商文件(终)(1)(1).docx

不只有我爱你65 页 153.974 KB下载文档
助终端设备磋商文件(终)(1)(1).docx助终端设备磋商文件(终)(1)(1).docx助终端设备磋商文件(终)(1)(1).docx助终端设备磋商文件(终)(1)(1).docx助终端设备磋商文件(终)(1)(1).docx助终端设备磋商文件(终)(1)(1).docx
当前文档共65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助终端设备磋商文件(终)(1)(1).docx

自助终端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XZC-2021-CS-005 项目名称:自助终端设备项目 采 购 人: 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 年 十一 月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核表 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贵中心代理的“自助终端设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审核 符合我单位要求,同意发放。 采购人: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采购人代表(章): 2021 年 11 月 16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一、总 则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三、磋商报价 ........................................................................................................... 四、响应文件 ........................................................................................................... 五、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 六、开标、评标 ........................................................................................................ 七、定标.................................................................................................................. 八、授予合同 ........................................................................................................... 九、其他要求 ...........................................................................................................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一、评定总则和规定 .................................................................................................. 二、评定机构组成和职能............................................................................................ 三、评定方式及程序 .................................................................................................. 四、磋商注意事项 .....................................................................................................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 六、评标办法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一、磋商函............................................................................................................................................. 二、报价一览表、报价组成情况表..................................................................................................... 三、货物(服务)清单......................................................................................................................... 四、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五、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六、商务、服务及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七、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九、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一、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十二、信用中国查询............................................................................................................................. 2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 十四、企业声明函(若适用) ..................................................................................... 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代邀请函) 【项目概况】自助终端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县政府采购中心(随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四楼 403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SXZC-2021-CS-005,采购计划备案文号:2021-10007953; 1.2 项目名称:自助终端设备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最高限价:28.5 万元 1.5 采购需求: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和软件(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 件第三章) 1.6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 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8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2.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没 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失信被 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供 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 时间:供应商于公告期内持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请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节假日不接待),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随县政府采购中心(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03 室) 4.3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①法定 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 QQ 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③招标公告中投 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④信用中国查询记录;⑤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材料真 实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 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有关后果。 五、响应文件提交 5.1 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2 室(随县新县城民主路政府大楼东 侧)。 5.3 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健康码或授权委托人 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健康码,应配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以及遵守本市关于 新冠肺炎防控的最新规定,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六、开启 6.1 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2 室(随县新县城民主路政府大楼东 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和随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zgsuixian.gov.cn/)“专题专栏”栏目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随县新县城民主大道 联系方式:何勇 0722-3567409 2、集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钦盼 万栋 0722-3563205 6 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7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类 别 内 容 自助终端设备项目 1 项 目 名 称 2 采 购 人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 最高限价 28.5 万元 5 资 金 来 源 政府资金 6 招 标 范 围 自助终端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 同 履 约 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 7 期 限 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人正常使用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投标人资质 8 录; 等级及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 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 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 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供应商在“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中,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资格审查方法 10 质保期 11 磋商有效期 资格后审 2年 为 90 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正本与副本应使用 A4 纸幅面按 12 响应文件份数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报;要求采用打印、复印或不能 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必须胶装,不允许出现 活页或类似活页。电子版可用 U 盘或光盘拷贝。 13 密封要求 正本、副本一起封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竞争性 地点:随县政府采购中心(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03 室) 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2 室 及投标截止日期 开标室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15 9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2 室 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健康码或授 16 开标地点、时间 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健康码,应配戴口罩、接受体 温检测以及遵守本市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最新规定,参加响应文件递 交,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 被拒绝。 17 开标要求 18 评标标准及方法 19 磋商小组的组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评审专家 2 名组成,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 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 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20 支持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10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 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 强制采购产品”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 21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 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 22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 一、总 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说明和招标范围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本项目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采用竞争 性磋商方式,择优按评标得分确定成交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 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勘察现场 1、供应商应对安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需自己负责的有关 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仅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断、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投 标人及其人员因勘察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 失、损害所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如果供应商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勘察,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五)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语言文字 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七)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竞争性磋商须知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评标办法和细则 5、响应文件格式 6、所有按第(九)条发出的书面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 间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 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或网上公告)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 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视其为同意。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 清,均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更正公告)形式通知已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5、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三、磋商报价 (十)投标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轮报价超过此限价的 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磋商函、报 价组成情况表、货物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13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报价上 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 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 供应商应在“报价组成情况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价和投 标总价。 4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 接受。 5 投标人应在“报价组成情况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 价,并按下列要求填写: (1)“单价”指在货物所在地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制造、组装该 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应付或已付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2)“运费、保险费” 指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 有关费用。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对于报价免费的 项目应标明“免费”。 6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仅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 采购人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报价组成情况表的单价(总价) 中。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报价汇 总表”及“报价组成情况表” 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总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8 采购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载明。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 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 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10、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能等于和大于投标最高限价总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一)投标报价方式 14 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履约合同过程中货物价格及伴随费用市场风险 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报价,投标后不作调整。 (十二)计量单位及投标货币 1、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的最后成交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 四、响应文件 (十三)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同时应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 有的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十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磋商函;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 2);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 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商务、服务及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 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 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 12)。 1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 13);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15 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 14)。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十五)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表式, 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除明确允许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磋商 文件格式”要求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十六)响应文件的书写与装订 1、文本一律采用 A4 规格的白色纸张,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签名除外); 响应文件正本的每页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应在封皮右上角明显位置标识“正本”、“副本”等字样,投标文件的副 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必须胶装,不得出现活页装订。 (十七)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在此 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 (十九)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 盖供应商公章。 2、 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 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未按照本须知密封和递交的响应文件,引起误投和提前开封等一切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二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 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 将拒收。 (二十一)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竞争性磋商须知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 16 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本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 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送达、签收、保管。 六、开标、评标 (二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附后 (二十三)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按竞争性磋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核验到会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因疫情期间,本单位做好开标、 评标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需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到达会场 人员需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体温异常不得进入会场,并尽量间隔分散 坐开,会议期间禁止取下口罩),宣读评标办法、最高限价,当众启封响应文件及有 效修改文件,宣布有效响应文件,公布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 (二十四)在开评标时,当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企业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过期的; 4、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投标人超出最高限价报价范围的; 8、经举报、查实以伪造、变造的资格证明文件取得投标资格的。 (二十五)开标时将组织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监管部门、监察、审 计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十六)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在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 17 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在评标结 束前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 或者变更投标价格、履约期限、质保期等实质性内容。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 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 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 的依据。 (二十七)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定标 (二十八)定标原则 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相应文件,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二十九)定标程序 1、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评审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按其 报价高低由低到高依次排列(如报价相同,按响应程度排序)。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4、招标代理机构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三十)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 18 规定的中标无效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授予合同 (三十一)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须知(三十三)条的规定之外,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十二)签订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中标 人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 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持中标通知书原件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 九、其他要求 (三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均按照《招标投标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19 第三章 采购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第一部分: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 不接受联合体。 第二部分: 采购货物和服务清单说明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以“★”号标注的技术、服务及 商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名 称 数量 单位 要求/备注 货物/服务 核心产品 货 物 核心产品 货 物 一、 硬件设备 1 政务服务自助终端 3 台 二、 软件系统 2 自助服务终端软件 1 套 注明“核心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 核心产品 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要求 3.1 项目概述及简介: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标准化、 集约化、智能化建设,推广 24 小时自助服务,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店小二”自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18 号)精 神,依托湖北省和随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自助终端标准化、规范化,聚焦 “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更多服务事项自助办理。全面优化整合,按照“统筹规划, 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原则,建设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店小二”自助服务体系。做好 随县“店小二”自助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和应用工作。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提供丰富 20 便捷的政务服务渠道,实现“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的便民利企目标。 3.2 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序号 名 称 标号或文号 1 2 3 4 5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 《信息技术 系统安全工程 能力成熟度模型》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 GB/T 22081 GB/T 20261 GB/T 20270 GB/T 20271 GB/T 21061 6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GB/T 21064 3.3、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未对以下技术、 服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下表标注有“△”号的条款,为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 序号 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评审 点△ 工控主机: 1)CPU:intel I5 及以上处理器 主频 >= 3.6 GHz; 2)内存:>= 8 GB; 3)固态硬盘:>= 240G; △ 4)接口:10 个 RS232、10 个 USB 2.0、1 个 LPT、2 个 标准 PCI 插槽; 5)操作系统:正版 Windows 7 以上操作系统。 触摸显示器: ★1)屏幕尺寸:≥21 英寸; 1 政务服务 自助终端 2)屏幕比例:16:9; ★3)分辨率:1920*1080; 4)刷新率:60Hz; 5)亮度:250cd/m2 以上; 6)对比度:1000:1; 7)水平可视角度:178 度; 8)垂直可视角度:178 度; 9)寿命同点点击 5000 万次; 10)触摸分辨率:4096×4096; 11)响应时间:小于 16ms; 21 △ 序号 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评审 点△ 12)触摸误差:小于 2mm。 副显示器: ★1)屏幕尺寸:≥21 英寸; 2)屏幕比例:16:9; ★3)分辨率:1920*1080; △ 4)刷新率:60Hz; 5)亮度:250cd/m2 以上; 6)对比度:1000:1; 7)水平可视角度:160 度; 8)垂直可视角度:160 度。 签字板: 1)感应方式:电磁感应; 2)签字显示区域:83*55 毫米; △ 3)读取速度:100 点/秒; 4)压感级别:1024 级。 黑白激光打印机: 1)最大打印幅面:A4; 2)最高分辨率:600 x 600 dpi; 3)黑白打印速度:38ppm; 4)首页打印时间:8S; △ 5)接口类型:USB2.0; 6)纸盒容量:250 张; 7)耗材类型:鼓粉分离。 双目摄像头: 1)双模摄像头:近红外和可见光; 2)传感器像素:>=200 万 △ 3)识别距离:30-120cm 4)接口:USB 2.0 热敏打印机: 1)内置专业 80mm 热敏高速、长寿命热敏打印机,带自 动裁纸器; 2)切刀寿命:10 万次; 3)打印速度:170mm/sec; 4)具备缺纸检测传感器; 5)具备标记探测光电传感器; 22 △ 序号 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评审 点△ 6)具备纸将尽传感器; 7)具备堵纸检测功能; 8)具备拽纸检测功能。 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1)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包括最新一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 通用技术要求,能够读取目前所有二代身份证信息; △ 2)兼容性:兼容 RFID 卡读写; 3)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大于 5000 小时。 U 盘隔离器: ★1)连接在机柜对外的 USB 接口与主机 USB 接口之 间; ★2)具备屏蔽 U 盘内病毒,可安全接收 U 盘、USB 设备 数据;提供第三方信息安全测试机构的安全测评报告; 3)可有效防范 USB 接口键盘、鼠标等设备的输入,保障 系统安全。 高拍仪: 1)最大幅面:A4; 2)分辨率:1500 万像素; 3)扫描介质:可扫描证件、文档、票据、图片、名片, 卡片、各类凭证等; △ 4)扫描速度:约 1 秒; 5)接口类型:USB2.0; 6)扫描光源:自然光+LED 补光; 智能灯控系统: 1)LED 灯控装置:通过应用软件根据业务需要,控制多 组 led 灯开关,提醒用户需要进行的操作及其区域; 2)操作区 LED 照明装置:实现操作区 LED 照明。方便市 △ 民操作时输入信息和查看资料; 3)维护区 LED 照明装置:实现维护区 LED 照明,方便维 护人员维护。 智能监控系统: 1)具备人体接近检测; 2)具备温度湿度检测; 3)具备机器震动检测; 4)具备开关门检测; 23 △ 序号 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评审 点△ 5)具备机柜散热风扇根据机柜内温度自动控制开关; 6)智能监控终端各项指标,全面记录机器各方面状态, 并可记录日志内。 机柜: 1)机柜材质采用加厚 1.5mm 冷轧钢板,关键部位采用双 层钢板,厚度达 2mm; 2)机柜采用安全锁加强防护,有效保护内部票据的安 全; 3)机柜网络接口隐藏在机柜内部,不提供暴露网口; 4)外观尺寸:自助服务终端机器的尺寸:约 1830mm (高)*830mm(宽)*700mm(深); 5)占地面积:自助服务终端机器的占地面积约 0.54 平 方米; 电源系统: 1)电源适应范围:180V~256V,50Hz/60Hz; 2)待机功耗:0.5KVA; 3)支持定时开关机。 工作环境和认证: 1)工作环境温度:0℃~45℃; 2)工作环境相对湿度:10%~95%; ★3)通过 CCC 认证。 2 自助服务 终端软件 自助服务统一管理系统:支撑着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多 方位的监控、更新、决策、统计的作用,主要功能包括设 备终端管理、配置管理、文件柜管理、短信模板管理等 △ 自助办事系统:事项梳理和优化,并整合、开发、部署在 自助服务终端机上,包含申办、预约、缴费、认证、打印、 查询、秒批、评价、多媒体、套打等功能,涉及社保、医 保、不动产、教育、税务、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公积 金等多领域 △ 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提供可视化的数据统计分析模块,能 按照直方图、折线图、扇形图等直观的统计方式展示,提 供终端分布查询、终端访问量占比统计、用户年龄层分析、 事项办理统计等 △ 终端运维系统:自助服务平台提供出去的专门给运维人员 使用的日常维护记录系统 △ 24 序号 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评审 点△ ★与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湖北省融合 分发平台、随州市统一受理平台对接,提供用户证明。必 须实现湖北政务服务网已上线的通用表单事项自助办理。 3.4、商务要求 说明:下表标注有“△”号的条款,为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 序 号 商务条款 内 容 1 售后服务 投标人在湖北省内有服务机构和稳定的技术服务 人员,接到售后服务要求后,1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解决问题。(提供在湖北省经工商局注册的 营业执照) 2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 3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质保期 ★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 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 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 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 责。 5 报价要求 2、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 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 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 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 1、合同款支付: 6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支付合同金额的 40%作为预付款; 2)安装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 的 60%。 25 评审 点△ △ △ 2、本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按随县财政局相关规定直 接从国库支付,中标人认可采购人按约定的付款 时间向随县财政局提出了资金支付申请,则视同 采购人已履行了合同付款义务。 3、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中标人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由 7 验收要求 有资质部门对产品进行检测,出具验收报告合格 后,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1、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内容均需 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 8 合同条款 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指标和投标承诺 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中标人对 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26 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 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总则和规定 1.1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求进行评定,编制评定报告。评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定有关的 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定的任何活动。 1.2 评定时,磋商小组应当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人响 应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定人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 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 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投标 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实质性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 回。 1.3 评定原则: 1.3.1 采取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 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1.3.2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 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27 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确定以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或抽签 确定排名先后推荐。 二、评定机构组成和职能 2.1 本次竞争性磋商将设监督小组、组织机构和磋商小组。 2.2 监督小组机构组成和职能 2.2.1 机构成员:由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等部门组成。 2.2.2 职能:独立行使监督工作,对所有磋商工作做出复审意见。 2.3 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职能 2.3.1 机构成员:由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处,政府采购处业务部相关人员组成。 2.3.2 职能: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严密组织磋商、评定等各项活动,且客观如 实予以记录和反映;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并对磋商小组的评分记录进行合格性和合理 性审查,评定过程中不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正常的评定工作。 2.4 磋商小组组成和职能 2.4.1 机构成员:由采购人和专家组成,其中专家占磋商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2.4.2 职能: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检查、汇总、分析 和比较,并做好记录;对合格的投标人提出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合格的 投标人说明原因;对合格的响应文件认真、客观、公正地评审;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 评定;完成所评审项目的评定报告,磋商小组按评定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2.5 磋商小组的专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 2.6 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 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必须要求磋商小 组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三、评定方式及程序 3.1 竞争性磋商方式 3.1.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28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3.1.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 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4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 标人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 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竞争性磋商程序 3.2.1 初审和初评:由磋商小组对所参谈单位的参谈书进行初审和初评。 3.2.2 第一轮磋商: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参谈单位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 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参谈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服务和商务磋商,磋商小组可根 据实际需要提出方案及技术参数要求,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要求参谈单位进行重新承诺服务和第二次商务总报价 (如项目包括备品备件、装修或专用耗材的,应同时报各项单价),以满足业主最大 需求。 3.2.4 第二轮磋商:对第一轮磋商结果不满意,磋商小组可以再次要求参谈单位进 29 行第二轮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跟第一轮磋商相同。 3.2.5 每轮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对该轮磋商情况进行讨论,综合考虑投标人提供的 方案及性价比,有权对技术方案最差投标人或性价比最低的投标人进行淘汰。并将淘 汰理由写入磋商报告。 3.2.6 磋商小组应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所有投标人是否是最后一次磋商环节。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三家以上(含)的,最后一轮的入围投标人应不少于三家。 3.2.7 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对进入最后一轮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 标进行评定打分。 3.2.8 投标人进行最终商务总报价(如项目包括备品备件、装修或专用耗材的,应 同时报各项单价)。 3.2.9 磋商小组计算各投标人评标价,按评定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四、磋商注意事项 4.1 磋商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磋商。供应商人员必须及时解释和 澄清响应文件内容及重新做出承诺,并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确定等,后一轮磋商的价格、 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 4.2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供 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评审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 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4.3 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审查小组和磋商小组成员;监督审查小组负责现场 监督。投标人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由工作人员进行接 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 括全程磋商、推荐磋商成交候选人、填写磋商结果报告等。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5.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 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 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0 5.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不重复享受政策。 5.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5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附件二、三);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 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提供《声明函》 5.6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6.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5.6.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6.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6.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6.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1 六、评标办法 6.1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及投标符合性审查,先初步评审(形式和 资格评审),再进行响应性评审,上述评审都通过后,当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的投标单 位不足3家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条款 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 授权委托书 6.1.1 6.1.2 6.1.3 形式 评审 标准 资格 评审 标准 响应 性评 审标 位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 唱标一览表签字盖章 位章 响应文件份数 符合“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报价唯一 符合第二章中“磋商报价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符合“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有 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 供网页截图以证明;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 若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其投 标作无效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人身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货物技术规格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实质响应采购需求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可行 32 准 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要求 专业的安装、调试、验收标准及 方案 满足采购要求并可行 售后服务方案 满足采购要求 相关承诺 满足采购要求 质保期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6.2 详细评审标准(初步评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6.2.1 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 权值 价格部分 30 分 0.30 技术部分 50 分 0.50 商务部分 20 分 0.20 投标人最终得分=价格部分分值+技术部分分值+商务部分分值 6.2.2 评分细则 条款 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A 投标报价分值 30 分 1 分值构成 100 B 技术部分分值 50 分 C 商务部分分值 20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经磋商最终投标总 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终投标总报价)×30 a.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 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2 投标总报价 (30 分) 的价格参与评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 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b.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 策。 33 30 c.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工控主机: 1)CPU:intel I5 及以上处理器 主频 >= 3.6 GHz; 2)内存:>= 8 GB; 3)固态硬盘:>= 240G; 4)接口:10 个 RS232、10 个 USB 2.0、1 个 LPT、2 个标准 PCI 2.5 插槽; 5)操作系统:正版 Windows 7 以上操作系统。 满足以上要求得 2.5 分,少一项扣 0.5 分。 触摸显示器: ★1)屏幕尺寸:≥21 英寸; 2)屏幕比例:16:9; ★3)分辨率:1920*1080; 4)刷新率:60Hz; 5)亮度:250cd/m2 以上; 6)对比度:1000:1; 7)水平可视角度:178 度; 4 8)垂直可视角度:178 度; 3 技术部分 (50 分) 政务 服务 自助 终端 9)寿命同点点击 5000 万次; 10)触摸分辨率:4096×4096; 11)响应时间:小于 16ms; 12)触摸误差:小于 2mm。 带★必须满足,每少一项扣 1 分;未带★少一项扣 0.2 分,扣 完为止。 副显示器: ★1)屏幕尺寸:≥21 英寸; 2)屏幕比例:16:9; ★3)分辨率:1920*1080; 4)刷新率:60Hz; 5)亮度:250cd/m2 以上; 3 6)对比度:1000:1; 7)水平可视角度:160 度; 8)垂直可视角度:160 度。 带★必须满足,每少一项扣 1 分;未带★少一项扣 0.2 分,扣 完为止。 签字板: 1)感应方式:电磁感应; 2)签字显示区域:83*55 毫米; 3)读取速度:100 点/秒; 4)压感级别:1024 级。 34 2 满足以上要求得 2 分,少一项扣 0.5 分 黑白激光打印机: 1)最大打印幅面:A4; 2)最高分辨率:600 x 600 dpi; 3)黑白打印速度:38ppm; 4)首页打印时间:8S; 3.5 5)接口类型:USB2.0; 6)纸盒容量:250 张; 7)耗材类型:鼓粉分离。 满足以上要求得 3.5 分,少一项扣 0.5 分 双目摄像头: 1)双模摄像头:近红外和可见光; 2)传感器像素:>=200 万; 3)识别距离:30-120cm; 2 4)接口:USB 2.0; 满足以上要求得 2 分,少一项扣 0.5 分 热敏打印机: 1)内置专业 80mm 热敏高速、长寿命热敏打印机,带自动裁纸 器; 2)切刀寿命:10 万次; 3)打印速度:170mm/sec; 4)具备缺纸检测传感器; 2 5)具备标记探测光电传感器; 6)具备纸将尽传感器; 7)具备堵纸检测功能; 8)具备拽纸检测功能。 满足以上要求得 2 分,少一项扣 0.25 分 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1)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包括最新一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通用 技术要求,能够读取目前所有二代身份证信息; 2)兼容性:兼容 RFID 卡读写; 1.5 3)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大于 5000 小时。 满足以上要求得 1.5 分,少一项扣 0.5 分 U 盘隔离器: ★1)连接在机柜对外的 USB 接口与主机 USB 接口之间; ★2)具备屏蔽 U 盘内病毒,可安全接收 U 盘、USB 设备数据; 提供第三方信息安全测试机构的安全测评报告; 3)可有效防范 USB 接口键盘、鼠标等设备的输入,保障系统 安全。 带★必须满足,每少一项扣 1 分;未带★少一项扣 0.5 分,扣 完为止。 35 2.5 高拍仪: 1)最大幅面:A4; 2)分辨率:1500 万像素; 3)扫描介质:可扫描证件、文档、票据、图片、名片,卡片、 各类凭证等; 3 4)扫描速度:约 1 秒; 5)接口类型:USB2.0; 6)扫描光源:自然光+LED 补光; 满足以上要求得 3 分,少一项扣 0.5 分 智能灯控系统: 1)LED 灯控装置:通过应用软件根据业务需要,控制多组 led 灯开关,提醒用户需要进行的操作及其区域; 2)操作区 LED 照明装置:实现操作区 LED 照明。方便市民操 作时输入信息和查看资料; 3 3)维护区 LED 照明装置:实现维护区 LED 照明,方便维护人 员维护。 满足以上要求得 3 分,少一项扣 1 分 智能监控系统: 1)具备人体接近检测; 2)具备温度湿度检测; 3)具备机器震动检测; 4)具备开关门检测; 3 5)具备机柜散热风扇根据机柜内温度自动控制开关; 6)智能监控终端各项指标,全面记录机器各方面状态,并可 记录日志内。 满足以上要求得 3 分,少一项扣 0.5 分 自助服务统一管理系统:支撑着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多方位 的监控、更新、决策、统计的作用,主要功能包括设备终端管 理、配置管理、文件柜管理、短信模板管理等。 3 满足以上要求得 3 分。 自助办事系统:事项梳理和优化,并整合、开发、部署在自助 服务终端机上,包含申办、预约、缴费、认证、打印、查询、 自助 服务 终端 软件 秒批、评价、多媒体、套打等功能,涉及社保、医保、不动产、 3 教育、税务、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公积金等多领域。满足 以上要求得 3 分。 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提供可视化的数据统计分析模块,能按照 直方图、折线图、扇形图等直观的统计方式展示,提供终端分 布查询、终端访问量占比统计、用户年龄层分析、事项办理统 3 计等。满足以上要求得 3 分。 终端运维系统:自助服务平台提供出去的专门给运维人员使用 36 3 的日常维护记录系统。满足以上要求得 3 分。 ★必须与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湖北省融合分 发平台、随州市统一受理平台对接,提供用户证明(对接工单 或者其他可证明的材料)。满足以上要求得 6 分。 6 售后服 务 4 商务部分 质保期 (20 分) 类似业 绩 投标人在湖北省内有服务机构和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接到售 后服务要求后,1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解决问题。(提供在 10 湖北省经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承诺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后 ,所投产品质保 期每延期 6 个月得 3 分;最高得 6 分。 6 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类似的本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 1 分,最 4 高得 4 分。 6.3 成交投标人人数 6.3.1 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三名为成交投标人。 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4 定标原则 6.4.1 采购人将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投标人。 排名第一的成交投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因 自身原因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投标 人,依次类推。 6.5 评定纪律 6.5.1 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评定;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5.2 磋商小组在评定开始前,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5.3 磋商小组在评定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定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37 6.5.4 磋商小组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定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定结果; 6.5.5 磋商小组应当对照响应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人响应文件的合格 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 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 如发现与采购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磋商报告中 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 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时行补充、修正或搞撤回; 6.5.6 磋商小组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磋商小组 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5.7 磋商小组应根据评定办法确定项目得分,并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按评定原 则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说明推荐理由; 6.5.8 各评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 影响其他人员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如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上签 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5.9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5.10 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5.11 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的罚款; 6.5.12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5.13 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身份后至评定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6.5.14 在评定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定程序正常进行的; 6.5.15 在评定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5.16 未按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定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定的; 6.5.17 上述 6.5.12 至 6.5.16 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 6.5.18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各评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 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 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 38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采购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 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 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合同期限 三、货物内容与质量标准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 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货物及验收 六、付款方式 七、售后服务 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售后服务内容包含: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9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 常履行。 10.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 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 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 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 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12.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 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 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2.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 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三、其他 13.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13.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40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地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 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41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42 月 日 目 录 43 附件 1: 一、磋商函 致:(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 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 本一份、副本二份。 1.磋商书(附件 1);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 2);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 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 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 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 12)。 1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 13);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 14)。 15.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照、证书、资料等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并对真实 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 44 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45 附件 2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1 报价项目明细 品牌、型号: 小写: 报价 万元 大写: 交货期 2 是□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否□ 要求) 3 4 5 质保期 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 是□ 度 否□ (是否完全响应) 售后服务:出现质量 问题接 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 现场的时间 小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46 月 日 报价组成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服务)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产地和制 造商 1 2 … 3 4 5 … 6 其它 总计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后成交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47 备注 附件 3 三、货物(服务)清单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货物(服务)名称 号 制造商名称 生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1 2 3 4 5 6 7 8 … 说明:提供详细的货物和服务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类别及制造(开发)商、 备品备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48 附件 4 四、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响应文件 偏离情况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 备注 号 响应情况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 自评结论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磋商文件要 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 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49 附件 5 五、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技术文件已对磋商文件作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 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 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50 附件 6 六、商务(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合同草案 条款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 应商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 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51 附件 7 七、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 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 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本授权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手机): 传真: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2 附件 8 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53 附件 9 九、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一、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 用),或其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二、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的纳税证明; 三、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 54 附件 10 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55 附件 11 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编写) 56 附件 1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自行打印) 57 附件 13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 称 小型/微型企业 金额 1 2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报价) %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称 1 2 监狱企 … 业产品 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响应总价) % 监狱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序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号 称 1 残疾人 2 福利性 … 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金额/响应总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金额应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 “小型” 或“微型”。 3.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 4.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如果填写不完整或 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小型、微 型企业 产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58 附件 14-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 期: 59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大型企业 序 号 行业 1 农、林、 牧、渔业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万元) (人) 中型企业 总资产 (万元) ≥20000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小型企业 总资产 (万元) ≥500 ≥5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 ≥200000 验 15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或,≥ 10000 ≥1000 ≥300 ≥1000 ≥1000 或,≥ 120000 ≥5000 且,≥5000 ≥300 ≥100 且,≥8000 60 ≥20 ≥300 <300 ≥300 ≥100 ≥500 总资产 (万元) <50 ≥80000 ≥5000 ≥300 从业人员 (人) 3 建筑业 ≥80000 ≥300 营业收入 (万元) ≥40000 ≥5000 ≥2000 总资产 (万元) 2 工业 14 物业管理 ≥1000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万元) (人) 微型企业 且,≥2000 ≥100 ≥10 <300 <300 <100 <500 且,≥100 <20 或,<2000 <100 <10 或,<100 大型企业 序 号 行业 16 其他未列明行 业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万元) (人) ≥300 中型企业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小型企业 总资产 (万元) ≥100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万元) (人) ≥10 61 微型企业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10 总资产 (万元) 附件 1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2 附件 14-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3 附件 15: 十五、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