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到户增收项目方案.doc
2019 年度新郑市到户增收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郑州 市产业扶贫到户增收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加快推 进产业脱贫,鼓励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加贫困 户收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精准扶持到户,激发贫困对 象的内生脱贫致富动力,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 新郑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 愿,并且符合到户增收项目扶持条件的贫困户。 二、扶持方式 贫困户家庭采取自主模式发展脱贫产业,可享受奖补政 策,自主申请,补贴到户。 三、扶持限额 扶持对象在 2017—2020 年攻坚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 一次或多次申请享受奖补扶持,每户累计奖补资金不能超过 5000 元限额。到户增收扶持资金不能与当年度其他专项产业 扶贫项目同时享受,不能以同一产业发展内容同时申报其他 部门相关补贴。 四、资金规模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摸底情况,本年度计 划安排补贴资金 110 万元对发展脱贫产业的贫困户进行补贴。 五、扶持程序 (一)扶持对象申请。填写《郑州市产业扶贫到户增收项 目验收及资金拨付申请表》(见附件 1),同时提供相关资 料,包括发展产业的数据、原始证明及图片等。 (二)项目审查。有帮扶责任人的贫困户,必须由帮扶责 任人对项目实施情况实地察看,入户调查,并签署意见。没 有帮扶责任人的已脱贫贫困户由所在村民小组组长审查签 署意见。 (三)项目审核。由扶持对象户籍所在村驻村帮扶工作队 队长、驻村第一书记,组织村组干部、帮扶队员集体审核, 并由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书或村主任 审核并签署意见。所在村没有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的 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包村干部、村支书或村主任审核并签署意 见。 (四)项目公示。由村委会将项目情况在村组公示 7 天。 (五)项目审验。公示结束后,乡镇要组成由分管扶贫工 作的乡镇副职任组长的验收组开展审验,并签署意见。 (六)项目审批。收到乡上报的相关材料后,由县扶贫办 负责审批签字。 (七)资金发放。按《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 理办法》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乡镇负责审核数据资料、 汇总资金数额——县级扶贫办审批——县级财政局按农补 渠道打卡发放到扶持对象。 新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