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稿).doc
附件 许昌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 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引领形成绿色生产、 生活方式,实现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根据《循环 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 〔2013〕5 号)、《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 号)、《河南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豫发改环资 〔2017〕806 号)和《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纲要》(许政〔2016〕5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许昌实际, 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和省循环经济发展各项部署,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全市落实科学 发展观、加快产业调整和结构升级的一项重要工作,立足市情, 狠抓落实,加快循环经济试点建设,推进循环型产业体系构建, 着力循环型社会体系发展,完善配套政策,探索发展模式,突出 项目引领,循环经济发展总体上取得明显成效。 循环经济规模不断壮大。依托煤炭、再生资源和农产品等资 源优势,构建了煤焦化、再生金属、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循环产 业链。资源利用规模和效率大幅提高,依托既有循环经济发展基 —1— 础,在长葛、襄城等地建设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工业大宗 固废利用量累计超过 1800 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 处置利用率分别达到 99%、100%,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 100%,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和危险废物排放量均为 0;农业秸秆利用量 累计超过 1500 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5%。 国家级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我市成功列入国家第二批生 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长葛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 范城市(县)建设地区。长葛大周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区被确定为 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已顺利通过国家终期验收,成为全 国首批通过终期验收的 3 个静脉产业发展示范区之一。大周国家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已建成再生不锈钢、再生铝、再生铜三大 产业基地,形成了收购—交易—加工—外销—再回收的循环发 展链条,年回收加工 260 余万吨废旧金属,主营业务收入 600 亿 元左右,成为国内第二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省级试点园区扎实推进。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先后 被评为“河南省首批重点产业集群”、“河南省循环经济试点园 区” 、 “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 “河南省循环经济标准 化示范区” 。产业园以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为核心,形成了“资源 —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生产模式。以煤矿为起点, 不断延链补链,形成了“煤—焦—化—电—建”完整的产业链条。 通过完整的煤化工循环产业链, 对原煤做到充分利用,煤焦化产业 循环链实现“无缝闭合”。2015 年,产业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00 —2— 亿元以上,实现税收 10.76 亿元。 创造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许昌模式”。探索走出了一 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管 理与资源化利用新路子,实现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再生 建筑材料”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到 95%以上,许昌成为全国处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循环再利用 的先进城市。金科公司建筑垃圾“四步回收”工艺和“移动处置” 技术得到国家多部委高度认可,是全国唯一一家工艺、技术先进 成熟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企业, 年处理建筑垃圾 400 多万吨, 年产值达 3.2 亿元。 农产品循环产业链日趋成熟。全市初步形成了秸秆-养殖- 粪便-沼气-无公害农产品循环链,培育建成了河街豆制品加工 基地、世纪香食用菌种植基地、襄城蔬菜种植基地等农产品精深 加工循环产业基地,基本形成了农产品种、养、加一体的循环化 发展格局。全市年产腐竹 16 万吨,占全国市场份额的 62%,年销 售收入达 16.5 亿元;年产“三粉” (淀粉、粉条、粉皮)15 万吨, 总产值 11 亿元,是全国最大的“三粉”制品加工基地;食用菌 达到 30 多个品种,年加工珍稀食用菌能力 5.3 万吨,实现销售 收入 5.3 亿元,是国家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 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十二五”期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 耗累计下降 23.22%,超出省下达目标 8.22 个百分点。万元生产 总值用水量降至 28.9 立方米。主要耗能产品单位综合能耗达到 —3— 了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水泥、火电等单位产品能耗基本达到国内 先进水平。工业用水效率大幅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81.9%,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1。 (二)面临形势。“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 决胜阶段,是基本形成现代化建设大格局、建设“三力许昌”的 关键时期。发展循环经济,对于推进魅力许昌建设、破解资源环 境约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从国家层面看,发展循环经济面临重大机遇。党中央把生态 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布局,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 途径,要求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 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十三五”规划纲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战略任务,提出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 转变,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这都为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 设、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新的历史性机遇。 从省域层面看,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必然选择。我省人均土地、 水、重要矿产等资源少,能源对外依存度快速增加;环境形势依 然严峻,雾霾天气、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发展循环经济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 重要途径,我省必须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突破口,推进企业循环式 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构建,着力解决经济发展过 程中存在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痼疾,实现绿色循环低碳 —4— 发展。 从市域层面看,发展循环经济进入关键时期。我市已成功创 建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大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通 过国家终期验收,又是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 地区,这些为我市“十三五”时期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坚实 基础。同时,我市和全省一样,面临着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雾霾 天气、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需要着力加以解决。这就要求 我们,必须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动产业转 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实现 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我市循环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也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必须发挥比较优势,抢抓机遇,积极作 为,努力提升循环经济发展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 “三力许昌”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 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 资源绿色循环利用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典 型模式推广和示范工程建设为抓手,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着 力推进矿产资源与终端制造业、生物资源与终端消费品、“城市 —5— 矿产”与再生产品以及生产系统与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加快构 建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以循环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的提升,助推全面小康社会进程、魅力许昌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强化理念,减量优先。推动全社会树立减量化、再利用、资 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 采取各种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措施,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 最大化地减少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 生,提高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完善机制,创新驱动。完善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 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发展循环经济 的内生动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 理创新,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 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培育一批循环经济 示范典型,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动循环经济规模壮大。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特点、 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等状况,科学确定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重 点,合理规划布局,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发挥循 环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 高效利用,安全循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由低值 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提高再生利用产品附加值。强化监管,防 —6— 止资源循环利用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确保再生产品质量安全, 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市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资源利用效 率和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资源综合利用 效率走在全省前列。到 2020 年,能源产出率、主要品种再生资 源回收率分别比 2015 年提高 15%、6%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 合利用率提高到 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97%,城 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率、餐厨垃圾资源化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率和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分别提高到 97%、35%、35%和 35%。 表 1 “十三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2015 年 (现状) 2020 年 (目标) 变化率 (%) 1.能源产出率(万元/吨标煤) 1.99 2.29 15 2.水资源产出率(元/立方米) 277.7 350 26 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95 以上 - 4.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99 100 〔1〕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 81.9 90 〔8.1〕 6.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80 85 〔5〕 7.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率(%) - 35 - 8.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33.8 35 〔1.2〕 9.建筑垃圾资源化率(%) 95 97 〔2〕 指 标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引导企业循环式生产,加 —7— 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企业、园区、行 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建立以产业循环连接、资 源高效利用、废物安全循环为特征的循环型产业体系。 1.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推动企业实施 全生命周期管理,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 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 积极推广“3R”生产法,把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贯穿到企 业生产的各环节和全流程。落实《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 则》 ,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落实 《中国制造 2025 许昌行动纲要》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促进制造 业绿色化改造升级。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推动煤炭、电力、 有色金属、化工、食品等行业骨干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 节能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创建一批绿色示范工厂。 2.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快产业绿色融合发展,在化工、 石化、建材等流程制造业间开展横向链接。推动不同行业的企业 以物质流、能量流为媒介进行链接共生,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 享,建立跨行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 展,大力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为导向, 优化农业种养结构,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养殖业与种植业有 效对接;推进农产品加工、生态森林产品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延 伸产业链;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 融合。 —8— 3.加快园区循环化发展。按照“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 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要求,统筹产业园区空间和产业布局, 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公共设施平台共享能力。以化工、生 物医药、食品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园区) ,合理延伸产业链, 推进产业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原料投入和 废物排放的减量化。以装备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为主导 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园区) ,通过产业链式发展、专业化分工协作, 实现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以建材、纺织等为主导产业的产 业集聚区(园区) ,推广绿色低碳生产工艺技术,加快产品升级改 造,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施“腾笼换鸟”,淘汰高 消耗、高排放、低产出、低效益的产业和企业,鼓励闲置厂房、 设备和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实现资源要素的节约集约利用。 (二)构建循环型流通模式。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流通全 过程,推广应用绿色高效节能技术,推动流通企业节能减排,扩 大绿色低碳商品的采购与销售,发展“互联网+流通”和绿色服务, 打造智慧物流体系。 1.推动流通企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物流,鼓励仓储企 业在仓库选址、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优化资源和信 息配置,执行绿色建筑节能标准,采用低碳环保技术,使用节能 型建材、产品和设备。鼓励物流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推行立体 化存储、标准化装载、机械化搬运、信息化管理模式。大力发展 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模式,合理组织、 —9— 配置物流配送路径,降低车辆空驶率。抑制过度包装,鼓励绿色 包装,提高包装材料回收利用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建设一批 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 培育绿色市场,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对场地环境以及照明、空调等 关键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推进绿色饭店创建,鼓励采用中水 系统、变频装置、节能中央空调、绿色照明等设备。鼓励洗染、 洗车、洗浴、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业行业强化节水、节电管理, 实现达标排放和低碳排放。 2.打造绿色商品供应链。引导生产企业低碳化、标准化和品 牌化生产,限制和拒绝高耗能、高污染、过度包装产品,打造绿 色低碳供应链。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提 高政府绿色采购比例。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开设绿色产品专柜、专 区等形式,展示、推销、宣传有节能标识和获得低碳认证的绿色 产品,鼓励电商及各类商品交易平台销售绿色商品。引导建设旧 货网络信息和交易平台,培育新兴旧货交易模式,发展和完善二 手设备交易。 3.构建绿色服务体系。开展政策、人才和技术等培训,推动 绿色产品和技术认证。实施流通领域减碳行动,建立流通领域减 碳积分激励机制。完善流通企业能耗计量和统计方法,建立健全 能源管理体系。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强绿色流通信息 化、标准化建设,鼓励流通企业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对流 通渠道和末端网点的信息掌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大数据分析 — 10 — 水平和流通效率,以信息化带动流通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引 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绿色产品,倡导绿色 消费,推进垃圾合理分类,提高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 1.推广绿色产品。积极推广高效、节能、节水、环保、再生 等绿色产品,普及高效照明器具,到“十三五”末能效标识 2 级以 上的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 50%以上。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广使用 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环保装修材料和装配式建筑产品。大力发展 分布式能源,扩大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范围。 2.发展分享经济。大力发展分享经济,延长产品生命周期,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探索闲置房屋、闲置车辆、闲置物品的分享 使用方式和分时租赁的新型商业业态。发展分享办公、分享存储、 分享信息,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效率。大力发展设备租赁产业, 推动外包式服务发展,培育循环型生产服务企业,改变传统产品 提供模式,提高产品维护专业化水平。鼓励建设专业分享平台, 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信用评价机制,实现分享商品、信息、 服务的在线交易。 3.倡导绿色消费。支持企业申报产品绿色认证,倡导消费绿 色标志产品。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过度消费活动,减少一次 性产品使用。推行节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争做“光盘族”。鼓 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全面实现中心城区 — 11 — 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全覆盖。发挥政府机构率先垂范作用,严格 公务用车管理,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绿色办公方 式。具备条件的办公区要安装雨水回收系统和中水利用设施。 (四)积极构建城市循环发展体系。引导垃圾合理分类,加 强城市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城镇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 筑发展,基本建立城市循环发展体系。 1.引导垃圾合理分类。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等 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快递、食品加工等企业为重点,在建成 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 处置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激励政策措施,探索有利于居民 实施垃圾分类的鼓励机制和收运模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 圾,分类投放日常生活垃圾,培养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 2.加强城镇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和建 筑垃圾处理场地,推进城市低值废弃物规模化处理、协同化处置。 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县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设施建设,推进 生活垃圾、园林废弃物、医疗垃圾以及污泥等集中处理。以建筑 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为骨干,规划建设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专业 园区,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高效化、产业化应用。鼓 励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城镇生活垃圾协同处理,构建共生耦合产 业链,加快静脉产业园(基地)试点建设,到 2020 年,基本建 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及再生利用体系,建成 1-2 个城市 低值废弃物处理类静脉产业示范园(基地) ;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 — 12 — 利用率达到 97%、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35%、餐厨垃 圾处理能力达到 80 吨/日。 3.推进城市绿色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开展可再生能源建 筑应用示范,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新型墙材、装配式混凝土和钢 结构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 资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 2020 年,装配式建筑占新 建建筑比例达到 20%,城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50%。 实施绿色低碳交通行动,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和绿色交通运输 企业示范创建,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优化城镇用能结构, 扩大太阳能、地热等综合利用规模,大力发展屋顶太阳能,拓展 天然气利用,推进电代煤、气代煤,提高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 源应用比重。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低碳城市、智慧城市 等建设。 (五)加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废弃物规 模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规范再制造产业发展, 培育一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 1.推动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共伴生矿和尾矿综合利用, 鼓励资源枯竭矿区开展尾矿回填和尾矿库复垦。推动大宗工业固 废综合利用,重点推动冶炼渣、炉渣等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加强 煤矸石、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打造劣质煤和矸石—发 电—新型建材、矿井水—中水回用等资源配置与利用产业链。保 护性开采水泥石灰岩资源,支持天瑞水泥等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 — 13 — 组化解过剩产能,提高水泥产业集中度。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 鼓励林业剩余物、规模养殖场粪污、农林加工副产物等资源化利 用,支持在种养大县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的生物天然气试点,推 动实施果菜茶有机肥代化肥行动。 2.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培育龙 头企业,推动传统销售企业、电商、物流公司等建立逆向物流回 收体系。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建立 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鼓励再生资源企业与各类产废企业合 作,建立适合产业特点的回收模式。因地制宜推广回收机、回收 超市等回收方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的 有效衔接。推动大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提质增效,提升“城 市矿产”开发利用水平。开展太阳能光伏组件、动力蓄电池等新废 弃物回收利用示范。推进废旧纺织品、木质家具、木质包装等资 源化利用。到 2020 年,全市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 85%以上。 3.支持再制造产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重点推进汽车零部 件、工程机械、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等再制造,支持再制造 企业技术升级改造。鼓励再制造产品销售和使用。规范再制造服 务体系,针对不同产品特点,建立以售后维修体系为核心的旧件 回收体系,规范发展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鼓励专业化再 制造服务公司与钢铁、冶金、化工、机械等制造企业合作,开展 设备寿命评估与检测、清洗与强化延寿等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 — 14 — 四、推进重点领域循环发展 (一)推进生物质资源与终端消费品循环链接。立足我市种 植业、畜牧业实际,推动农产品加工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 生物资源领域四大循环产业链,推进生物资源与终端消费品循环 链接,发展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 1.构建种植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着力打造“粮食生产-食品加 工-废弃物利用”循环链,提高粮食综合利用效率。发展绿色种植,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促进土 壤、水、化肥、农药等资源利用节约化。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 综合利用,鼓励综合利用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协作合 作,把副产物制作成饲料、肥料、微生物菌、酒精和沼气等。因 地制宜开展秸秆“五化”利用(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 能源化) ,建设一批秸秆收贮基地(中心) ,支持专业化秸秆收储 体系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2.构建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发挥我市畜禽养殖和加工规 模优势,着力打造“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一体 化产业链。推进种养平衡、农牧循环、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 机结合,按照生态承载容量,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小区) ,推广 农牧结合型生态养殖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工厂 化堆肥处理、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技术,鼓励利用畜禽粪污、秸秆 等多种原料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利用沼渣沼 液加工生产有机肥。加强羽毛、屠宰骨血等畜禽产品加工副产物 — 15 — 的高值化利用。到 2020 年,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 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 3.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广林上、林间、林下立体开 发产业模式。鼓励利用木、竹、藤等植物在采伐、抚育、造材、 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次小薪材生产人造板、纸、活性炭、 木炭、竹炭等产品和生物质能源。鼓励对废弃的食用菌培养基进 行再利用。支持利用城市园林绿地废弃物进行堆肥,以及生产园 林有机覆盖物、固体成型燃料、人造板、食用菌棒等。鼓励开展 经济林和果树修剪枝桠材、林产品加工副产品等资源化利用。 4.构建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链。支持集成养殖深加工模式, 发展饲料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畜禽和水产品加工及精深加工一 体化复合型产业链。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 旅游等循环链接,形成跨企业、跨农户的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联 合体。发展林板一体化、林纸一体化、林能一体化和森林生态旅 游。构建粮、菜、果、茶、畜、渔、林、加工、能源、物流、旅 游一体化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 体系。 (二) 推进“城市矿产”与再生产品循环链接。充分发挥 互联网平台作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提升分拣加工水 平,积极引导园区(基地)外的企业入园发展,促进“城市矿产” 规模化集聚化利用。 — 16 — 1.加强回收网点建设。加快市、县、重点乡镇、社区等废旧 商品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城区、农村地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引 导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市矿产”回收和网 点建设。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社区与回收企业建 立“城市矿产”收集运输合作机制。探索“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 再生资源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建立线上线下融合 的回收网络。因地制宜发展智能回收、自动回收机、回收超市等 新型回收方式。支持大周再生金属电子交易中心建设。“十三五” 期间,以长葛大周国家“城市矿产”基地等为重点,开展废玻璃、 废电池、废节能灯、废塑料、废弃电子电器等重点品种回收模式 创新。 2.提升分拣加工水平。支持建设一批技术领先、设备先进、 符合环保要求的“城市矿产”专业分拣中心。废旧电子电器,鼓励 研发和应用智能型回收设施、设备,推广机械化、自动化和先进 适用的分拣加工处理装备,促进分拣处理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废 旧机动车,推广先进、环保的拆解技术,鼓励企业同科研院校、 汽车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商联合,推动拆解企业拓展经营模式, 开展兼并重组,建设区域性报废汽车拆解示范中心。废旧金属, 以河南鑫金汇等企业为龙头,推动企业回收处理技术的创新,提 升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利用档次和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 立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 (基地) , 回收企业集聚化建立回收市场。 3.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强分类指导,依托现有再生 — 17 — 资源回收处理集散地、专业园区等,合理布局“城市矿产”示范基 地。废旧金属,重点支持长葛大周镇开展废钢材、铝、铅锌等金 属及大型机电设备示范基地建设,壮大废旧金属循环产业链。支 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废旧机动车、废旧轮胎、废塑料等综合性开 发示范基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强 强联合、做大做强,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规范 开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等再制造。 到 2020 年,建设 2-3 废旧办公设备等处理基地和废旧机动车回收 拆解中心。 (三)推进生产系统与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强工业生产流 程与城镇生活消费的横向耦合和生态链接,在生产和生活之间实 现资源、能源和废弃物统筹利用,构建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 保安全、循环共享的生产生活共生体系。 1.推动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能源共享。积极发展热电联产、 热电冷三联供,推动钢铁、化工等企业余热用于城市集中供暖, 鼓励利用化工等企业产生的煤层气、沼气、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 等可燃废气生产天然气等燃料供应城乡居民,以及提纯燃气用于 汽车燃料。鼓励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能源化利用。 2.推动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水循环链接。鼓励城市污水处 理后的再生水用于城市生态补水、景观、抑尘喷洒及钢铁、电力、 化工、纺织等用水企业的生产系统,开展再生水用于农业浇灌的 示范应用。推动矿井水用作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到 2020 年, — 18 — 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25%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35%。 3.推动生产系统协同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因地制宜推进 水泥行业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污泥、生活垃圾、 含能有机废弃物等,因地制宜推进火电厂协同资源化处理污水处 理厂污泥。鼓励将生活废弃物作为生产的原料、燃料进行资源化 利用,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安全处置。 (四)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 各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总结推广循环经济发展先进典型,推 动产业在更大区域、更高层次循环耦合,带动全市循环经济形成 较大规模。 1.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按照“减量化、再 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完成所 有国家(省)级开发区和 80%以上的省级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 实现废渣、废水近零排放。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加 快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力争一期工程建成投用;加快长葛大周国 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发展重大项目, 推进再生铝高值利用,发展壮大“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再生 产品”产业链。积极开展国家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工业资源 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创建。 2.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加快长葛国家循环经 济示范城市(县)建设,探索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转型发展的 — 19 — 路子。积极推荐循环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创建省级循环 经济示范城市(县) ,指导示范城市(县)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 式和绿色消费模式,率先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资源产出率提高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生产系统、生活系 统循环融合示范城市建设,推进生产余热余能、中水等在生活生 产系统间的循环再利用。 支持各地发展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和产品, 建设污水垃圾处理、余热余压发电、节能低碳型建(耐)材等装 备(产品)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生 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 ,率先对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铅蓄 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等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 重点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再生产品和再生原 料推广使用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建立 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推广建筑垃圾再生 产品,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或道路建设中的使用比例。推进大 宗固体废物替代建材原料,限制同类天然建材原料开采。完善一 次性消费品限制使用制度,落实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相关政策, 支持研发可重复使用的替代产品。完善循环经济评价制度。将循 环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 定期发布制度,适时发布各地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强化对国家循 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等试点示范单位评价考核。推进绿色信用 — 20 — 管理制度。通过“信用许昌”网站,依法公示企业行政许可、行 政处罚、 “黑名单”等信息。建立企业循环经济信用评价制度,将 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信息、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安全环保 信息、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质量信息等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依据企业信用情况,依法依规采取联合奖惩措施。 (二)创新服务机制。鼓励发展第三方服务。培育循环利用 领域第三方服务龙头企业,鼓励开展嵌入式服务,为产业园区和 企业提供废弃物管理、回收、再生加工和循环利用的整体解决方 案,与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合作。鼓励采取 PPP、环 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开展污染物集中治理和运营服务。将 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节能减排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 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加强合同能源(节水)管理。建立垃圾分类 制度。 制定出台垃圾强制分类办法和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 加快形成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处置的有效衔接机制。完善废弃物处 理收费体系,建立垃圾分类奖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 类和回收利用。 (三)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市 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大对循环经济关键共性技术 研发的支持力度。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孵化平台,发挥企业技 术创新主体作用,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 支持建立各类循环经济技术支撑机构。 支持共伴生矿和尾矿综合利用、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再生资 — 21 — 源高值利用、再制造、废水“零排放”等关键技术和装备产业化 示范推广。健全循环经济技术、装备的遴选及推广机制,建立应 用推广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 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 信息,推广循环经济新技术、新模式。培育和扶持一批为发展循 环经济提供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营的专业化服务公司。 (四)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筛选储备循环经 济发展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把循环经济 发展重点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年度投资重点项目库。创新市财政资 金支持方式,逐步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投入。深化资源性产品 价格改革。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 价政策,落实秸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纳入农业生产 用电价格政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 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形成价 格机制,逐步解决原生资源和再生资源比价的不合理问题。落实 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减免 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税收政策。 落实新型墙体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 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落实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土地、 产业等政策措施。促进多元融资。强化财政资金与社会融资联动, 通过 PPP 和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循环经济领域, 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完善绿色 — 22 — 信贷和绿色债券政策,积极落实《绿色债券指引》 ,鼓励银行业金 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简化绿色循环低碳 发展项目债券审核程序。支持建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 (五)加强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主 要任务等纳入本地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循环经 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加强循环经济统计体系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发展重大项 目,推动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 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重大问 题向市政府报告。将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 标评价考核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部门及各社 会团体、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执法监察,贯彻落实 《循环经济促进法》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准入制度,强化对浪费能 源资源、违法排污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落实责任追究 制度,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 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以 及节能宣传月、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循 环发展的认识,培育形成引领循环发展的社会氛围。把循环发展 有关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