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_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
教技厅函〔2019〕29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 2019 年度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 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我部决 定启动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 下简称高校科技奖)项目的推荐/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推荐/提名方式 1.单位推荐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学 校直接推荐;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推荐。各单位推荐项目数额 不限,推荐号和校验码由我部统一发送。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 2 人联合提名 1 项 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 校(42 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 协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 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 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 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 提名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提名专家或组织请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向我部提出申请 (申请表见附件 1),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 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 他提名专家。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我部将向提名专家或组织 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二、基本条件 被推荐/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 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 条件: 1.被推荐/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高等学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公 开发表,推荐/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 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被推荐/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 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 报奖。 6.已通过 2018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 术)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三、推荐/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 公示、 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 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推荐书填写 1.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 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19 年度高等 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 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 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2.通用项目推荐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 起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 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按要求在线填写、 提交和推荐。 —3—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 2019 年 6 月 1 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 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推荐书模板(2019 年 4 月 15 日起可从管理 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二)公示 1.所有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 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 2 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截 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四、材料报送 请推荐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规定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 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 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 日。 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由推荐单位统一刻录在 1 张光盘 上,随纸质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推荐单位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推荐材料。中央部委所属高校 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地方高校推荐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4— 汇总后统一报送。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推荐材料。截止时 间为 2019 年 6 月 10 日。 2.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 1 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 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 3、4);通用项目纸质 推荐书 2 套(含 1 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 推荐书 10 套(含 1 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 求,回避专家申请表 1 份(附件 5,选填)。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1.通用项目 联系人:王骁、张拥军 联系电话:010-66096702、66096298、66096865 邮箱:wx@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南楼 408 室 邮编:100816 2.专用项目 联系人:阳浩、李渝红 联系电话:010-66097374、6609695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南楼 411 室 邮编:100816 附件:1.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专家提名申请表 —5— 2.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推荐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 用项目汇总表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 用项目汇总表 5.回避专家申请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 年 2 月 27 日 —6—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有关高等学校。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7— 2019 年 3 月 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