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辅导员清廉个人方案--李亚莉.docx
辅 导 员 清 廉 个 人 方 案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李亚莉 2022 年 4 月 21 日 清廉辅导员个人方案 为深入落实实施学校颁布《全面建设清廉晋院行动方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 牢固树 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 高度一致。在清廉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 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自身清 廉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 之风。具体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二、严肃政治纪律,不以任何方式散布错误思想和观点,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三、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 行为十项准则》履行好辅导员的职责和使命,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按要求做好学生工 作; 四、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 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五、严格组织纪律,加强学生工作纪律,随时随地维护学生的利益,不以任何借口、任何形 式侵占和损害学生的利益; 六、不以权谋私,不利用学生入党、选拔干部、评优评先、奖惩、资助或借结婚、生子、生 日、节日之机,索要或者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宴请和财物; 七、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 助等评定发放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八、不擅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乱收学生班费、活动经费,不推销有偿培训、认证 证书或其他形式的有偿行为,不私设收费、罚款项目或提高代收费标准; 九、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十、 杜绝一切有损党员、辅导员职业队伍形象的行为,不越底线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