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公安部七项规定).doc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每班不应少于 2 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 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 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 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 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 (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 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 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 “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