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度)--20150825.doc
附件 1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6 年度) 2016 年度集中申报和受理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攻关计 划(含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软科学研 究计划。 一、支持对象 科技攻关计划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建有 国家级研发平台企业的科研团队;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对 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的科研团队;软科学研究计划支 持对象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 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 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 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 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 (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二、申报渠道 (一)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 报;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1 (三)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 管部门申报;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 核报送,财政直管县可直接报省。 (四)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 位)审核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和项目指南的要求,登录“河南省 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 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 ,纸质材料由系统打印生成,装 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2.省直部门(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 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科技主管部门应与财政(财务)主管部门共同指导项目申报; 3.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和排序, 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式 三份)一并报送。 (二)预算申报 项目预算的填报和审核推荐通过“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 服务平台(http://app.hnkjt.gov.cn)” (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 进行。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 2 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 号)有关规定,申请财政补助 资金的项目需依托服务平台实行“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审方式。 1.网上申报。在项目预算申报“一上”阶段,申报单位应通 过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以下简称 《预算申报书》,具体格式见申报系统),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资料,提交主管部门审核(“一上”阶段不需要打印纸质材料) 。 本次项目申报为项目预算申报“一上”阶段。对于未按要求网报 《预算申报书》的项目,省财政不予以经费资助。 2.纸质申报。经项目评审并确定项目补助经费预算控制数后, 省科技厅、财政厅将审核意见及预算控制数“一下”给项目单位 和申报人。在预算申报“二上”阶段,申报单位应根据预算审核 意见修改预算,由系统打印出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附完整的 附件材料,经市、县财政部门(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正式 上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经费填报。网上填报预算申报书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 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 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对于未按要求网报《预算申报书》 的项目,经费不予资助。 4.各级科技、财政和省直主管部门(单位)须使用“服务平 台”履行项目预算审核、推荐以及过程管理等监管职能;同时, 在“二上”阶段,应对申报单位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正式推荐。 项目预算审核意见、立项及经费安排等相关信息在服务平台进行 3 发布,请及时查阅。 (三)集中申报 1、时间:2015 年 9 月 24 日—25 日 9 月 24 日:省直部门(单位)、省教育厅及高等院校 9 月 25 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厅属(代管)单 位 2、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2 号楼 903 室 3、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 3 号,政六街与纬五路交汇处 东南角。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联系电话:0371-65922508 董雅松 董广萍 65995172 电子邮箱:hnskjtjhc@126.com 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张德扬 联系电话:0371-65968626 电子邮箱:hnskjxmsb@126.com 预算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联系电话:0371-65955668 4 刘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