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6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非应届毕业生).doc
附件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6 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非应届毕业生) 拟录取专业: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貌 考生编号: 出生年月 籍 贯 身份证号 本科学校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未工作过则填“无” ) 思想政治表现 学习或工作情况 是否有违法违纪现 象、是否参加过非法 组织 党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1. 此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后,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2. 请完整填写,以上内容如缺少某项,则无法通过政审。 3. 请如实填写,杜绝弄虚作假舞弊行为。 4. 表格内容手写或打印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