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性及安全性合同.docx
采购合同 西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和西安市残疾人创 业孵化基地大楼安全性及抗震性鉴定项目 陕建筑检(20; ) 委安 字第 121 量 采购人: 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供应商: 时 间: 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人(甲方): 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供应商(乙方): 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西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和西安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大楼安全性 及抗震性鉴定项目 2.项目地点: 西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和西安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大楼 3.项目内容: 西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和西安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大楼安全性 及抗震性鉴定项目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补充文件(或委托书); 3.相关服务建议书; 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组成本合同 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合同价款 1.合同金额(大写): 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元整 (¥294000.00 )(含税)。 2.合同总价即成交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四、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五、付款方式: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全部成果报告且经甲方审核合格后,由乙方向甲 方开具与合同价款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项目全部成果报告并审核合格15天内 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和信息如下: 第 1 页 共 4 页 账户名: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西安西关支行 账号:3700021709089281502 第 1 页 共 4 页 六、 服务保障: 本项目甲方项目负责人:尹荣 电话:18966682611 本项目乙方项目负责人:孟远 电话:18092560323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范和标准。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 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 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或改正后仍无法达到甲方 的要求,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九、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 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 合理使用。 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6.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 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协商 时,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 则在西安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 2 页 共 4 页 十一、保密 1. 甲乙双方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信息和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使用方只能 基于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并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对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且仅限于在 保密管理下透露给与本合同的履行直接有关的人员。在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不 第 2 页 共 4 页 得将此类信息和资料直接或间接透露给任何无关人员及第三方;但因法律、法规、司法 机关或其他有权行政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予以披露的除外。 2.甲乙双方履行前述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终止、中止或解除等任何情形的影 响而被限制或取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通过合法途径为公众所知,或对方书面同意解除 此项义务为止。 十二、 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本协议时,该方应立即将该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等情况发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的有效证明。按照该等情况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 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十三、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经 双方协商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违约行 为进行追究。 2.若乙方在本合同服务期内未能按时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每逾期一 日,按照合 同总金额的日万分之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 除本合同,乙方除按照前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 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报酬。 十四、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7号)。 第 3 页 共 4 页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贰 份,监管部门备案 壹 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壹 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第 3 页 共 4 页 份、 (合同的服 甲 方 (公章) 单位名称: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乙 方(公章) 单位名称;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地 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7号 北段272号 代 理 代理人 : 尹荣 联系电话:18092560323 联系电话:18966682611 帐 号:3700021709089281502 开户银行:工行西安西关支行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4 页共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