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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索普东电容柜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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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索普东变电所高压成套电容补偿装置 技 术 要 求 日 期:2022 年 5 月 索普东变电所高压成套电容补偿装置采购项目 技术规格及要求 设备清单 电容器招标技术参数 使用地点 索普东 电容器室 装机容量 (kVAR) 1* (1200+1800) 安装 方式 柜式 电容器分组 成套装置选型 (供参考) 固定柜式、 两组 手动 /自动投切 TBB61200+1800/200 、300-AK 电容器室尺 寸(高*宽* 深) 5000*8500* 7800 装置最大尺寸(高* 宽*深) 2700*3600*1700 两 段,下进线 电容补偿装置要求:1.控制设手动/自动切换;2.按要求.分组,进线采用 GN24-12D/630A 隔离接地开关, 分组不设接地开关;3.成套装置元器件按清单要求报价;4.装置尺寸要求:高*宽*深 不超过上表 。 设备名称:无功补偿成套装置 规格型号:TBB6-1200+1800/200、300-AK 数量单位:1 套 备品配件:(包含在报价中) 外熔断器每种规格各配 12 只 电容器 6.6/√3kV 200、300kvar 各 1 只; 1.总则 1.1 本规范书的使用范围,用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索普东变电所 2#主变配套的 6kV 成套电容补 偿柜的订货。它包括成套电容补偿柜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 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 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协议书的 要求。如有异议,应以“对协议书的意见和协议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3 招标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因本技术规范书所采用的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 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1.4 投标方在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中国系列最新版本的 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投标方对成套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 经招标方的认可,但不免除投标方责任。凡系统所必需的但在规范中未体现的,投标方应无条件免费提 供,确保系统设备的完整性。 1.6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 设备专利的任何责任。 1.7 投标方应有丰富的同类型、同容量变电站成套装置的设计、供货、调试、安装经验,了解设备的运 行、安装、检修特点和布置,并在近 3 年内有丰富的销售业绩以及 2 年以上的运行业绩。 2 索普东变电所高压成套电容补偿装置采购项目 1.8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的技术资料、表格、图纸和所有的设备都应使用国际单位制。书写语言为中文。 1.9 投标方必须对技术规范书中涉及设备技术参数的部分进行校核计算,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技术规范书 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设备参数因需要满足系 统完整性、运行稳定性而产生必要的调整时,投标方需承诺设备合同价格不变。 1.10 ℃制造商应提供由《电力工业无功补偿成套装置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出具地有效期内、并符合最新 标准 GB/T30841-2014 的具有无功自动补偿投切功能相同型号型式试验报告。 2.工程概况、气象环境: 2.1 项目名称: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索普东变电所高压成套电容补偿装置采购项目 6kV 成套电容 补偿柜。 2.2.概况:索普东 110kV 变电所一台容量 50MVA 主变(2#主变),在 6kV 侧增加无功补偿电容 3000kvar; 2.3 安装地点:110kV 索普东变电所内电容器室。 2.4 工程气象条件:  年平均气温 25.1℃  最热月平均气温 30.0℃  最冷月平均气温 1.0℃  极端最高气温 41.3℃  极端最低气温 -19.4℃  最高月平均气压 1025hPa  最低月平均气压 1003.5hPa  主导风向 东北风  月平均风速 2.5m/s  最大风速 19.5m/s  历年平均风速 2.1m/s  最大相对湿度 79.9%  最小相对湿度 68.0%  最大积雪厚度 0.35m  全年日照时数 2187.5h  干燥度(蒸发与降水量之比) 1.05  地震烈度 7度  安装地点 户内  运输:铁路、汽车运输 3.设备供货范围、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3.1 一般要求 3.1.1 本节规定了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 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3.1.2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范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 行合同时补足。 3.1.3 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消耗材料及备品备件。 3.2 供货范围(不仅限于此,投标方应补充完整以满足现场需要,具体见图纸: TBB6-1800+1200/200、300-AK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3 数量 备注 索普东变电所高压成套电容补偿装置采购项目 1 隔离接地开关 GN24-12D/1250A 1 组/套 2 熔断器(外) XRNT1-6/160A 1 组/套 3 熔断器(外) XRNT1-6/110A 1 组/套 4 高压真空接触器 6kV/400A 2 只/套 5 氧化锌避雷器 YH5WR-10/27 9 台/套 6 熔断器(外置) BR2-6/80A 6 只/套 7 熔断器(外置) BR2-6/120A 6 只/套 8 并联电容器 BAMR6.6/√3-200-1W 6 只/套 施杰、日新、桂容 9 并联电容器 BAMR6.6/√3-300-1W 6 只/套 施杰、日新、桂容 10 全封闭干式放电线圈 FDGE2-6.6/√3-4-1W 6 台/套 11 干式铁芯串联电抗器 CKSC-108/6-6 铜芯线圈 1 台/套 12 干式铁芯串联电抗器 CKSC-72/6-6 铜芯线圈 1 台/套 13 高压带电显示装置 DXN-12/Q、DXN4B-Q DC220V 3 套/套 进线一套,每台柜子一 套 14 控制器 RVT-6 1 套/套 ABB 15 电容器保护器 15 柜体等 ABB/西门子/伊顿 1 只/套 TBB 1 套/套 铜母排、铜绞线 TJRX35mm2 绝缘子 ZSW12/4 热缩护套等 进线柜:功率因数控制器、带电显示器、隔离开关操作刀、电容器保护器等 其余二台电容柜:柜内照明开关、分合闸指示灯、三相指示灯、电压表、真空接触器、控制开关手动/自 动切换开关等。 保护配置:开口三角零序电压保护跳电容补偿装置进线断路器并发信号。电容器出线断路器保护见图 纸。 4.参考标准 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无功补偿装置应符合 IE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当 不同的标准之间有冲突时,执行较高标准。 GB/T 5022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4 索普东变电所高压成套电容补偿装置采购项目 GB/T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60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T 14808 交流高压断路器和基于断路器的电动机起动器 DL/T 604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 GB/T11024.1 标称电压 1kV 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总则、性能、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 装和运行导则 GB/T11024.4 标称电压 1kV 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内部熔丝 DL/T672 变电所电压无功调节控制装置订货技术条件 5.要求 5.1 主要要求 5.1.1 操作方式:具有自动、手动操作功能; 5.1.2 操作电源:由招标方提供 DC220V 操作电源; 5.1.3 信号采样:由招标方提供安装点系统 CT 采集相电流信号,由招标方提供母线 PT 柜采集线电压信 号用来计算系统功率因数、无功等电网参数; 5.1.4 控制方式:具智能逻辑控制功能,能同时控制一母线三个电容器支路; 5.1.5 装置具有防边界投切振荡功能。当电压越下限时防止投入电容器使电压升高后产生的振荡。当无功 缺额较大投入电容器时能防止投入电容器后电压越上限而产生的振荡; 5.1.6 保护功能: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和三相不平衡保护等功能,装置能对由于电网异常 和设备本身异常产生的故障进行区别判断,防止保护误动作; 5.1.7 通讯方式:设备应具有 RS-232/485 通讯接口,可近距离实现“四遥”功能; 5.1.8 后台软件:附有后台数据处理软件,能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存储及参数设置,并可形成相关表 格;数据处理软件具有良好的兼容性; 5.1.9 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控制器被试部分应能承受 50Hz 交流电压历时 1min 绝缘强度试验。试验 时不得出现击穿、闪络及电压突然下降现象.试验过程中,任一被试回路施加电压时其余回路等电位互联 接地。 5.2 主要技术参数 5.2.1 装置参数:具体见 5.2.1.1 装置容量:总容量 kVar 及分组,具体见 3 招标设备要求 5.2.1.2 串联电抗率: 6% 5.2.1.3 工频主回路耐压测试:25kV/min(6kV) 5.2.1.4 工频断口耐压测试: 25kV/min(6kV) 5.2.1.5 二次回路耐压测试: 2.5kV/min 5.2.1.6 雷电冲击耐压(峰值):60kV 5.2.2 控制器参数 5.2.2.1 电压模拟量输入范围:100V,波形为正弦波,总畸变不大于 10%; 5.2.2.2 电流模拟量输入范围:5 A; 5.2.2.3 额定频率: 50Hz; 5.2.2.4 电压回路阻抗:大于 20kΩ,电流回路阻抗小于 0.1Ω; 5.2.2.5 功耗:小于等于 5W; 5.2.2.6 测量精度:0.5 级。 5.2.2.7 使用寿命:20 年 5.2.3.电容器参数 BAMR6.6/√3-200-1W、BAMR6.6/√3-300-1W 5.2.3.1 电容器额定电压:、6.6/√3 kV 5.2.3.2 液体介质:苄基甲苯 固体介质: 全膜介质 5 索普东变电所高压成套电容补偿装置采购项目 5.2.3.3 相数: 单相,3 组电容器组成星型连接。 5.2.3.4 电容偏差:实测电容量与额定电容量的偏差在 0~+5%。 5.2.3.5 介质损耗角(tgδ): 小于 0.03%(20℃) 5.2.3.6 单台电容器能在 1.1 倍额定电压下长期运行,在 1.15 倍额定电压下每 24h 中运行 30 min,在 1.2 倍额定电压下每月中运行 2 次每次 5 min,在 1.3 倍额定电压下每月中运行 2 次每次 1 min。 电容器能在由于过电压和高次谐波造成的有效值为 1.3 倍额定电流下连续运行,对于具有最大电容器值 偏差的电容器能在有效值为 1.43 倍额定电流下连续运行。 5.2.3.7 电容器端子间的电介质能够承受下列两种试验电压之一,历时 10s: a.工频交流电压:2.15 倍额定电压。 b.直流电压:4.3 倍额定电压。 电容器能承受在允许的运行电压下由于外部故障引起的短路放电。 电容器加压至局部放电起始电压 2.15 倍额定电压下历时 1s,降压至 1.35 倍额定电压保持 10 min,然后 升压至 1.6 倍额定电压保持 10 min,此时,无明显局部放电,局部放电量不大于 20PC。 5.2.3.8 涌流 电容器及其保护用的熔丝所能承受的涌流应分别满足相应标准 GB11024 及 DL-442 的要求。 装置投入电容器组时产生的涌流限制在电容器额定电流的 20 倍以下。 5.2.4 干式串联铁芯电抗器 5.2.4.1 额定电压:6kV 5.2.4.2 额定电抗率:6% 5.2.4.3 额定容量:等于配套电容器组额定容量的 6% 5.2.4.4 额定电流:等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 5.2.4.5 损耗:损耗值不大于额定容量的 3% 5.2.4.6 噪声水平:不大于 50dB。 5.2.4.7 电抗偏差;在额定电流下 ,电抗器电抗值的偏差在 0~+5%;每相电抗值不超过三相平均值的 + 2% 5.2.4.8 过负荷能力 过电压 电抗器能在工频加谐波电压峰值为 3√2Un 下运行. 过电流 电抗器能在含三次和五次谐波电流,总电流有效值不大于 1.2 倍额定电流的情况下连续运行。 5.2.4.9 电感偏差 在额定电流下,电抗值的允许偏差为 0~5% 5.2.5.投切开关 5.2.5.1 装置使用专用投切电容器的真空接触器投切电容器,其触头可开断容性电流,防止重燃的发生,并 且断路器可频繁投切,保证现场必要的动作次数; 5.2.5.2 根据不同的电容器容量选择匹配合适的真空断路器。 5.2.5.3 真空接触寿命:10000 次. 5.2.5.4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31.5kA 5.2.6.放电线圈 5.2.6.1 型号:FDGE2-6.6/√3-4-1W 5.2.6.2 额定放电容量:4Mvar 5.2.6.1 额定一次电压 6.6/√3 5.2.6.2 额定二次电压:100/√3V 5.2.6.5 额定二次输出及准确级: 0.5 级, 50VA 5.2.6.6 结构:户内干式放电线圈,双二次绕组 5.2.6.7 绝缘水平:工频耐压 25kV,冲击耐压 60kV 5.2.6.8 放电特性: 当放电线圈所并接的电容器组容量不超过额定放电容量时,能使电容器组在断电 5s 内自额定电压峰 6 索普东变电所高压成套电容补偿装置采购项目 值降至 50V 以下 5.2.6.9 放电线圈采用高强度聚脂漆包线缠绕的圆筒式结构,真空浇注,固化成型,加强了内外绝缘。放 电线圈采用单星形接线,抽取二次电压用于电容器组保护或测量不平衡电压。 5.2.7 避雷器 5.2.7.1 型号:HY5WR-10/27 5.2.7.2 系统额定电压:6.6kV 5.2.7.3 持续运行电压:8kV 5.2.7.4 额定频率:50Hz 5.2.7.5 避雷器额定电压:10kV 5.2.7.6 5kA 标称放电电流下的雷电冲击电流残压:≤27kV 5.2.7.7 操作冲击电流残压(0.5kA):≤23kV 5.2.7.8 直流 1mA 参考电压:≥14.4kV 5.2.7.9 2ms 方波冲击耐受电流:≥400A 6.设备检验、监造、性能试验要求及项目 6.1 概述 6.1.1 本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 收试验,确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 6.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 周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 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6.2 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6.2.1 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 造。投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6.2.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 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6.2.3 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投标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 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方人员参加 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 后招标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6.2.4 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7 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投标方将确定对 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招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 知后 7 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投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 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 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 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6.2.5 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 通知后,或投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6.2.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6.3 性能验收试验 试验应满足国家以及行业有关标准,并同时执行下列要求。 产品应按其技术条件规定的项目进行过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在国家认定的试验站进行,并提供合 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供招标方查阅。 每台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例行(出厂)试验,并应具有出厂试验合格证书。 招标方对投标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试验。招标方在现场验收试验期间,损坏的 元器件由投标方无偿补供。 6.3.1 所有附件应清洁干净,并在厂内预组装一次。 7 索普东变电所高压成套电容补偿装置采购项目 6.3.2 所有外购附件,供货方应选用经鉴定的合格产品,附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并对 该产品质量负责。 6.3.3 提供保护计算方法和保护整定值。 6.3.4 提供过电压条件下的熔丝试验报告。 6.3.5 应提供电容器局部放电试验抽检报告。局部放电试验报告必须给出局部放电起始电压、局部放电 量和局部放电熄灭电压。其中,局部放电起始电压应不小于 1.5Un, 局部放电量(1.5Un 下)不大于 100Pc, 局部放电熄灭电压应不小于 1.2Un。 6.3.6 提供电容器绝缘油的电气强度试验报告。 7.技术资料图纸要求 7.1 一般要求 7.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7.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7.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 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的 AUTOCAD2010 电子版文 件。 7.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7.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及时提 供。 7.1.6 投标方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1.7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投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 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 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7.2 所有设备应随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技术说明书(内含电容器、电抗器设备运行 允许温度范围)、出厂试验报告等资料各 12 份,随货一同发到现场。 8.安装方式 投标方负责设备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运。 9.质保要求、技术服务及设计联络 9.1 质保及售后服务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及附件等的质保期为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运后的 12 个月。 9.1.1 投标方投标书中书面承诺的售后服务项目和内容,将与本规范要求具有同等效力。 9.1.2 投标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 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9.1.3 在产品质保期内制造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在质保期后,产品寿命期内,如属 明显的、重大的设备设计或制造缺陷引起的设备损坏,投标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9.1.4 对非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9.1.5 本规范内的外购件投标方有提供售后服务的义务,对外购件质量承担责任。 9.2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9.2.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如 果此人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数。 9.2.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9.2.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9.2.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9.2.2.3 了解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 导; 8 索普东变电所高压成套电容补偿装置采购项目 9.2.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须更换不合 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9.2.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9.2.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 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9.2.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 法。对重要工序,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 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9.2.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 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 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9.2.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9.2.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9.3 培训 9.3.1 为使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 致。 9.3.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9.3.3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 9.4 设计联络 9.4.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招投标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口问题。 9.4.2 在每次联络会前 1 周,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方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 术文件和图纸。 9.4.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 10.交货时间及地点:见商务合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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