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推荐名额.doc
附件 1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推荐名额 学院 创新项目 (不含校企合作基 金项目) 创业项目 外国语学院 4 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3 4 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 2 1 商学院 14 9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7 5 建筑学院 3 2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1 7 土木工程学院 5 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 3 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7 4 艺术学院(演艺学院) 7 3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 3 小计 70 47 说明:1.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 2.以上项目推荐名额参考以下依据设定: (1)在校生总数; (2)往年项目申报及立项数; (3)往年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