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征集建议指南.docx
附件 1 2021 年度“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 项目建议征集指南 一、定位 面向国家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当中所面临的战 略需求和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共同科技挑战,服务科技创新和 民生需求,在科学研究、技术转化、战略咨询等方面开展科 研合作,有效支撑“一带一路”倡议顺利实施和推进。 二、资助原则和重点 坚持“需求牵引、兴趣驱动、影响优先”的资助原则, 围绕推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围 绕“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ANSO)先期布局方向, 积极重点支持在支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大需求 和重要战略意义,对我院科技创新有重要价值并且能够在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落地”、产生积极影响的合作 项目,开展重点支持: 1、资源数据:基础信息收集、数据库建设 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具有独特地质构造、地理格局、 气候水文以及环境、生态与灾害问题及其背景条件,生物多 样性和其他资源丰富的区域,通过联合观测、考察、收集和 整合各类数据和实物资源,形成数据平台、资源库等开放共 享的“一带一路”信息和资源平台。 2、前沿科学:全球和“一带一路”共性挑战的科学研究 在气候变化、三极环境、海洋科学、生态系统和生物多 样性等面向全球和区域共性挑战的前沿科学领域,通过能力 建设和合作研究,大幅提升对“一带一路”区域相关问题的 研究水平,并形成对该地区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牵引和影响。 3、工程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工程技术难题 面向“六廊六路”重大基建项目、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 口建设、北极航道开发中面临的科学问题、工程难题和环境 保护与修复技术挑战等,通过联合攻关,形成可以有效解决 “一带一路”廊路建设重大需求的创新技术、工艺、方法和 示范工程等。 4、区域安全:地区性或输入性安全风险的分析、预判、 预警、防范与治理 通过“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在沿线自然灾害防治、输 入性风险的预判、预警、防范等方面形成一系列重大科研成 果和应用产品。特别是在防灾减灾、疾病防控、物种入侵、 安全反恐等领域进行科学问题研究、技术研发和转化,有效 管控“一带一路”建设风险,并将防控关口大幅前移。 5、ANSO 专题:以 ANSO 平台为出口,支持科技成果在国 外开展应用示范,促进带路民生与发展 利用国内外先进科研成果、整合多渠道技术资源、围绕 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粮食/水/能源安全、公共健康、环境 保护、绿色可持续发展等民生问题、联合 ANSO 成员及其他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联合研究和应用示范。积极鼓励 在沿线国家以政、产、学、研、金融资本相结合的方式,使 国内先进科研成果和技术在带路国家和地区落地,促进当地 科教、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的软实力。 三、征集要求 1、项目建议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研究所同意推 荐后方可提交。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 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国际伙伴计划项目; 3、ARP 项目受理时间为 4 月 7 日 17 点前,之后系统不 再接收新的项目建议。 4、本次征集不设限项,各单位对本单位项目建议审核后 通过 ARP 上报。 四、ARP 填报注意事项 1、登陆新一代 ARP 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 -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仅填写基本信息签页内容。其 中“项目类别”栏中选择“一带一路专项”。项目执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请完成“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项目建议书 (见本通知附件 2),并将 word 文档上传至“附件”页签。 命名方式为“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信息 ID” 。 3、请研究所组织推荐我院评审专家列入专家库,要求副 研究员以上职称,人数不限,参与我局项目的评审工作。请 登录新一代 ARP 国际合作系统“评审专家管理”模块进行填 报提交。 4、项目建议征集阶段,ARP 可行性报告环节的其余页签 不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