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规定.doc
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规定 一、资格审核 每年 4-5 月进行硕博连读生资格审核,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必修学分(30 学 分) ;单科学位课程考试及格(无补考);学位课平均分高于 75 分。 二、考核原则 由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组织 5 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资格考核小组,参加考核 的研究生必须以学术报告(PPT)的形式对所选题及其初步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时间 10 分钟) ,由专家组进行考评。考核实行按比例淘汰机制,淘汰率不少于 5%。考核总成绩依据硕士期间学习成绩、专家组考核成绩以及研究生所在组考 核成绩确定。 三、考核方法 总成绩由面试成绩 (40 分)、学位课成绩(30 分)、研究生所在实验室考核成 绩 (30 分)构成。 (一)、面试成绩 (40 分) 1、对所选题目调研和理解程度(10 分) 2、已经取得的初步成果(10 分) 3、论文工作设想及计划(10 分) 4、科研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表达能力、发展潜力(10 分) (二)、学位课成绩(30 分) 由研究生学位课平均分成绩折算出。 (三)、研究生所在实验室考核成绩 (30 分) 由研究生所在研究室根据其工作表现、实验技能、团结协作等方面给出考核 成绩。 (四)、中期资格复查 硕博连读生入学两年后,由学科片负责人或学科片负责人委托的硕士或博士 导师组织五人以上专家考核小组对硕博连读生进行中期资格复查,对不适合继续 培养的转博学生,经导师同意,由专家小组做出退学或转硕决定,经学位委员会 主任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