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招标.doc
镇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项目 招标文件 一、招标概况: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的通知》(安委[2013]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708 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 练指南》(应急办函〔2009〕62 号),为进一步检验预案、完善准备、 锻炼队伍、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 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公 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公司对“镇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项 目”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二、工作要求 1、咨询内容: 1)对应急演练规划进行设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管理规定,指导制订应急演练 规划,按照“先桌面后实战、循序渐进、时空有序”等原则,合理规 划应急演练的规模、形式、时间、地点等。 2)预案演练实施 应急演练准备:制定演练计划→设计演练方案→演练动员与培 训→应急演练保障 应急演练实施:演练启动→演练执行→演练结束与终止 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对演练目的,时间和地点,参演单位和 人员,演练方案概要进行汇总,编制评估报告,汇总分析应急 预案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等。 1 2、完成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资料齐全基础上 30 个工作 日内编制应急演练脚本及并开展演练工作。 3、验收标准: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 〔2009〕62 号)要求,并完成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4、费用包括:报价费含演练脚本编制费、演练组织费、交通差旅 费、发票税金(须注明税率)等所有费用。 合同签订后,次月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 50%;完成应 急演练并编制评估报告后,当月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清合同尾款。 支付方式:承兑汇票。 三、投标方资质及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为江苏省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须含有安全技术咨询,注册资本 50 万以上。 2、投标方守法诚信、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3、投标方应该具备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有同类应急演练 工作经验,资信良好。应不少于 3 名化工类专业人员参与演练组织,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消防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书包括: 1.资质证明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 业绩证明、信用证明(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盖 章)。 2、技术咨询工作进度安排。 3、报价总价及明细(含税价,注明税率、支付方式),并盖章。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 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2 2.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 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小组由商务部、环安部、纪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在开标现 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 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4.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 人必须在接到电话后 10 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 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 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 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5.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6.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 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 肃处理。 7.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 有空项的,或不符三(2)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 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 年 5 月 20 日 14 时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象山镇长岗 求索路 101 号。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乔薇,电话:13951284140 开标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 14 时 七、评标依据: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2 日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