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业务特殊情况说明书.doc
报账业务特殊情况说明书 报销部门(盖章) 部门名称 报销人姓名 报账金额 经费项目 涉及票据张数 票据编号 报账业务内容 情况说明(包括特殊业务产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 报销人签名 出具票据人联系电话 经费负责人意见: 院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财务处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1、该说明书适用于票据丢失、白条、逾期未报销票据及不涉及票据的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报销业务。 2、票据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要妥善保管并及时办理报账。确实找不着或无法获得正规票据的情况下的再办理特批手续。 3、票据丢失的情况需先取得出票单位提供的丢失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后再办理该申请单。 4、对国家要求公示的要先进行公示作废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