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关于做好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doc
〔2020〕14 号 关于做好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严峻。为有力有序有效 做好全校防控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怀化市有关要求,现 就做好下一步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 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 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上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切实担 当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各级 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 校园秩序和安全稳定。 二、持续开展排查工作 保持深入排查高压态势,在现有排查基础上开展回头 看,重点加强对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 员,有武汉、常德、岳阳及其他有病例报告地区外出史等 人员,以及从疫区或其他地区返校人员的全面排查,师生 所属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发现问题要第一 - 1 - 时间上报,要严防死守,杜绝发生输入性感染情况。 三、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对已确定为隔离对象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居 家隔离,隔离期间严禁私自到户外走动。已从外地返校的 人员,对从湖北、常德、岳阳返校的教职工要连续 14 天 居家隔离,对从其他地区返校的教职工要连续 7 天居家隔 离。同时注重心理疏导,对达到解除隔离标准的人员要及 时解除隔离。 四、尽早制定工作预案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尽早成立部门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形成本部门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 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工作落实。按照《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9 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 科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0 号) 文件要求,针对部门工作职能和实际,要早谋划、早安排 部门工作,特别是学工部门要尽快制定开学前后学生工作 预案,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教学安排,后勤服务中 心和保卫处要制定学校开学防控工作方案。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要求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各 部门一把手要靠前指挥、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对重要事 情、重点事项一定要亲力亲为。要强化值班值守,保持 24 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发生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 强督查督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 出现的失职失责行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坚持顶格处理。 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善于在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 - 2 - 问题,在攻坚克难中凝聚和检验战斗力。要特别注意加强 自我保护,劳逸结合,做好各种防范工作,以更好的状态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怀化学院关于做好开学前后防控工作注意事项 怀化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4 日 - 3 - 怀化学院关于做好开学前后防控工作注意事项 一、开学前准备措施 1.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 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了解患病 人员发病情况,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 学生数量及其在校内各院系、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 14 天的健康状况。 2.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掌握师生返校前 14 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健康卡的 内容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 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 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 3.决不允许师生带病返校。 4.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和管理的场所,配备足量 的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各类防护用品等物 资。做好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密切接 触学生进行留校医学观察的预案和准备工作。 5.根据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制定师生分期分批 返校方案。 6.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教学课程。 7.开展全校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 蚊虫滋生地。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8.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9.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新媒体、多媒体、网络课程、 慕课、海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技能的培训。 - 4 - 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 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学后防控措施 1.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员 管理。 在图书馆、食堂、会议室、宿舍楼等人群密集场 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必要时测量体温后入内。 2.妥善安排分批返校的重点人员,在校内集中健康观 察和管理,安排专人指导和服务,提供生活保障和心理辅 导。管理和服务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妥善安排因疫情 误课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 3.每日对非重点人群的教职员工(含食堂从业人员等) 和学生进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 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病缺课(勤)人员 应由校医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校医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 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4.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 乏 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 学校疫情联络员报告,并戴上医用外科口罩。学校立即向 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居住环境等应及时在当地疾控 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 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早治疗。 5.全面做好校园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 整 洁的校园环境。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按指引 进行消毒。 - 5 - 6.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7.疫情形势稳定前,不举办聚集性的活动。 8.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 作息,增强体质。 9.校医院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 易感 人群,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医院感染防控 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开展 诊疗和健康监测时,医务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10.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 好个 人防护。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督促落实 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11.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 家禽 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2.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13.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 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责任。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