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升本-《税法》教学大纲-2023_会计学专业_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商学院.docx
《税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类别 专业课程 课程性质 必修 课程属性 理论 课程名称 税法 课程英文名称 Tax Law 课程编码 J38B107F 适用专业 会计学(专升本) 考核方式 考试 先修课程 无 总学时 48 学分 3 理论学时 实验学时/实训学时/ 实践学时/上机学时 0 开课单位 商学院 48 二、课程简介 《税法》是会计学(专升本)专业的一门学科基础必修课程,是我国现行经济法律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对培养财会人才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了 解和掌握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使学生具备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涉税 处理能力,具备根据税法的原理、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逐步具备税 务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课程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目标 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 支撑毕业要求 知 识 目 标 目标 1: 掌握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 基本内容;熟练掌握各个税种的应纳 税额的计算 1-1:系统掌握企业会计准则、 成本核算原理、税收与经济 1 专业知识 发展政策法规。 能 力 目 标 目标 2: 具备各税种税务处理能力,初步具备 一定的税务筹划能力。 2-1:能够针对会计业务处 理过程提出问题,并进行研 究。 素 质 目 标 目标 3: 具有严谨、诚信的职业品质和遵守法 律法规的职业操守 目标 4: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职业 胜任能力 6-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坚持准则,不做假账 8-1:学习准则、熟悉准则, 具备良好的职业胜任力 2 问题分析 6 职业规范 8 终身学习 四、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及教学策略 教学模块 税法概述 增值税 消费税 主要教学内容与策略 4 重点: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的立法原则;税收法律。 难点:税法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公平原则、效率原则。 思政元素:尊重维护法律的权威 教学方法与策略: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 8 重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 课前:预习 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货物退(免) 课堂:针对重点 税额的计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目标 1 内容进行学习及 难点: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划分; 目标 2 巩固,并参与互 进项税额的抵扣;出口货物退(免)税额 目标 3 动。 的确定。 目标 4 课后:完成习题, 思政元素:法治意识、职业操守 巩固课堂知识 教学方法与策略: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 5 重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自产自用应 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兼营不 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出口退税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 税消费品的处理。 思政元素:积极进取、正确的消费观 教学方法与策略:问题探究式教学 关税 3 企业所得 税 8 学习任务安排 支撑课 程目标 学时 课前:预习 课堂:针对重点 内容进行学习及 目标 1 巩固,并参与互 目标 3 动。 课后:完成习题, 巩固课堂知识 课前:预习 课堂:针对重点 目标 1 内容进行学习及 目标 2 巩固,并参与互 目标 3 动。 目标 4 课后:完成习题, 巩固课堂知识 课前:预习 重点:关税的征税对象、税率;关税完税 课堂:针对重点 目标 1 价格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减免。 内容进行学习及 目标 2 巩固,并参与互 难点:关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目标 3 动。 思政元素:新时代的爱国主义、家国情怀 目标 4 课后:完成习题, 教学方法与策略:讨论式教学 巩固课堂知识 重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亏损弥补; 课前:预习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难点: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境外税收抵 课堂:针对重点 目标 1 免限额的确定;从被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 内容进行学习及 目标 2 巩固,并参与互 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目标 3 动。 思政元素:企业家精神、企业社会责任 目标 4 课后:完成习题, 教学方法与策略:任务驱动教学、案例教 巩固课堂知识 学 个人所得 税 8 财产税 6 资源与土 地税法 6 重点: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 税率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 课前:预习 税的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及 课堂:针对重点 目标 1 内容进行学习及 缴纳。 目标 2 巩固,并参与互 难点: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的确定;超额 目标 3 累进税率;扣除项目的确定。 动。 目标 4 思政元素:明大德、守公德的道德准则 课后:完成习题, 教学方法与策略:讨论式教学、任务驱动 巩固课堂知识 教学 重点: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 课前:预习 使用税的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应纳税额 课堂:针对重点 的计算。 目标 1 内容进行学习及 难点: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 目标 2 巩固,并参与互 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的确定。 目标 3 动。 思政元素:生态文明、正确的价值观 目标 4 课后:完成习题, 教学方法与策略: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 巩固课堂知识 学 重点:资源税的课税数量;城镇土地使用 课前:预习 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课堂:针对重点 增值额的确定、应纳纳税额的计算。 目标 1 内容进行学习及 难点: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纳纳税 目标 2 巩固,并参与互 额的计算。 目标 3 动。 思政元素:生态文明、绿色 GDP 目标 4 课后:完成习题, 教学方法与策略: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 巩固课堂知识 学 五、学生学习成效评估方式及标准 考核与评价是对课程教学目标中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等进行综合评价。 在本课程中,学生的最终成绩是由平时成绩、期末考试等 2 个部分组成。 1.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 30%):采用百分制。作业成绩(占 20%)、考勤(占 10%) 两个部分。评分标准如下表: 分数 90~100 分 80~89 分 70~79 分 60~69 分 评 分 标 准 1.作业成绩;2.考勤 1.能够全部按照要求提交作业,作业平均成绩 90 分以上; 2.无缺勤、迟到、早退。 1.能够全部按照要求提交作业,作业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 2.无旷课、迟到、早退。 1.能够全部按照要求提交作业,作业平均成绩 70 分以上; 2.旷课次数<2 节,或迟到早退次数<2 次。 1.未提交作业次数<2 次,作业平均成绩 60 分以上; 2.旷课次数<2 节,或迟到早退次数<2 次。 1.未提交作业次数>2 次,作业平均成绩<60 分; 2.旷课次数>2 节,或迟到早退次数>2 次 60 分以下 2.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 70%):采用百分制。期末考试的考核内容、题型和分值分配 情况请见下表: 考核 模块 考核内容 主要 题型 支撑目标 分值 税法概述 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税收的立 法原则;税收法律。 客观题 目标 1、 3、4 5-10 增值税 增值税要素;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增值税 税务处理。 目标 1、 2、3、4 25-30 消费税要素;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消费税 税务处理。 关税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及相关税 务处理 消费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 资源与土地税 客观题、简 答题、综合 创新题 客观题、综 合应用题 客观题 客观题、简 企业所得税要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答题、综合 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创新题 个人所得税要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客观题、综 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 合应用题 财产税各税种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 客观题、简 及相关税务处理 答题 资源与土地税各税种征税范围、税率、税收 客观题、简 优惠,及相关税务处理;土地增值税应纳税 答题、综合 额计算 应用题 目标 1、 2、3、4 目标 1、 2、3、4 目标 1、 2、3、4 目标 1、 2、3、4 目标 1、 2、3、4 目标 1、 2、3、4 六、教学安排及要求 序号 教学安排事项 1 授课教师 2 课程时间 3 授课地点 4 学生辅导 要 职称:讲师及以上 其他: 周次:16 节次:3 √ 教室 □ 求 或 学历(位):硕士/博士 □实验室 □室外场地 □其他: 线上方式及时间安排:企业微信、每周四下午 线下地点及时间安排:教师办公室、每周四下午 七、选用教材 [1]王红云.税法(第 9 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年 7 月. [2]田发,范晓静.税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 年 9 月. 10-15 5-10 20-25 10-15 5-10 5-10 八、参考资料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3 年 2 月 网络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 [2]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index.shtml [3]东莞国税局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大纲执笔人:姜少凡 讨论参与人: 张海勇、董静静 系(教研室)主任:耿玉成 学院(部)审核人:罗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