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字【2019】13号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doc
校工字〔2019〕13 号 关于评选表彰 2018—2019 年度 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会关于开展“巾帼建功”活 动的实施方案》(校工字〔2018〕9 号),校工会决定在全 校范围内开展 2018—2019 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巾帼 建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按照《实 施方案》具体要求,认真总结本单位两年来开展“巾帼建功” 活动情况,组织本单位“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推荐工作, 申报参评“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严格掌握标准,把师德高尚、业 绩突出、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女教职工骨干推选上来。 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报送 2000 字左右的“巾帼建功”活动总结。 不报送活动总结的单位,视为未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不 1 得参加“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评选。 2.各分工会参评“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还需填写《巾 帼建功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两份,主要事迹不超过 2000 字,并附荣誉证书复印件、音像资料等佐证材料。 3.各分工会按分配名额民主推选本单位巾帼建功标兵, 填写《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主要事迹不超 过 1500 字,并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凡在上一次 评比中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如果在本次评选周期内没有新 的突出业绩,不重复表彰。 4.拟表彰名额:以 2019 年 11 月各分工会在岗女教职工 人数为基数,按 3%评选“巾帼建功标兵”(具体分配名额见 附件);评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不超过参评单位的三分 之一。 5.各分工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前将各项材料报送校 工会办公室,所有材料均报送纸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gh8058272@163.com。联系人:董丽涛,电话:8058272。 附件:2018-2019 年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额分配 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会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 附件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8—2019 年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1 第一机关分工会 11 月份在岗 女教职工人数 40 2 第二机关分工会 52 2 1.56 3 第三机关分工会 42 1 1.26 4 财经学院 37 1 1.11 5 城市建设学院 31 1 0.93 6 动物科技学院 28 1 0.84 7 工商管理学院 43 1 1.29 8 后勤分工会 14 1 0.42 9 化学工程学院 28 1 0.84 10 机电工程学院 37 1 1.11 11 教育学院 43 1 1.29 12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38 1 1.14 13 食品科技学院 25 1 0.75 14 数学与信息科技学院 80 2 2.4 15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25 1 0.75 16 体育系 32 1 0.96 17 图书馆 46 1 1.38 18 外国语学院 82 2 2.46 19 文法学院 52 2 1.56 20 物理系 23 1 0.69 21 艺术学院 54 2 1.62 22 园艺科技学院 34 1 1.02 合计 886 27 26.58 序号 分工会 应推荐 人数 1 比例 3% 1.2 注:按女教职工(在编、人事代理、企业工)总数的 3%分配名 额,四舍五入。 3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会 2019 年 11 月 28 日印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