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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气化炉高温热电偶及配件年度框架协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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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保障部招标文件 1. 报价须知 1.1 招标货物名称:高温热电偶及配件一批。 1.2 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 交货期:30 天。 1.4 付款方式:每月下单后货到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两个月付款,现汇结算。 1.5 开标时间:2020 年 07 月 09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 1.6 开标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1.7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07 月 09 日到 2021 年 07 月 08 日止,供应商中标后应提供二万元的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可以以货款抵押。如中标 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司有权扣除保证金。 1.8 中标方在本标书范围内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有两次退货的或因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我司产生损失的,我司有权要求终止合作,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1.9 报价须知:报价为含 13%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 (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2. 投标人资质 2.1 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要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确定中标后,在 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煤化工行业良好的使用业绩(五家以上近五年内合 同)。 2.2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 理证明材料。 2.4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8 小时内必须给予回 复,明确解决方案。 2.5 出卖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出卖人承担一切后果,买受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报价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1 招标清单 第 1 页 共 3 页 序号 物料名称 型 号 单位 数量 1 气化炉高温热电偶 详见附件 2 支 25 2 高温热电偶调节杆 详见附件 2 套 3 3 高温热电偶安装法兰 详见附件 2 套 3 4 气化炉升温热电偶 详见附件 3 支 3 注:在满足我公司使用要求前提下,以此清单单价乘以数量的总价累计之和作为评 标依据。 3.2 技术要求 3.2.1 招标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送货量以我司每月下达的计划为准。 3.2.2 满足数据表要求,且高温热电偶连续使用时长需达到 150 天左右。 3.2.3 报价时请将品牌及型号填写完整,便于招标人评标时作为依据。 4. 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4.1 开标 我司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方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4.2 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 人的评比方式。 4.2.1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 选人。 4.2.2 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总价低 者中标。 4.2.3 在 1.5 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 的接到电话后 10 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 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 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4.2.4 中标价格因二次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应招标人的邀请在 1688 大企业采 购平台上按中标价格重新报价。 4.2.5 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4.3 流标 第 2 页 共 3 页 招标方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我司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我司评 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我司招标工作。 4.4 废标 凡投标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招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未按 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的(3.2 条款要求)等情况,经我司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 其他注意事项 5.1 中标方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标准,无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我方技术要求, 否则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 5.1.1 标的物中需检验的品种,经我司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 换货处理;如供方延迟交货,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延期交 货超过 7 天,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另找第三方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因品 种规格较多,中标方需派专人送货到我方仓库共同验收卸货。 5.1.2 不合格货品我司会及时通知中标方,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 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 标方应保证我司供应,不影响我司正常生产运行。 5.2 如因中标方原因,对我司生产造成影响的,我司将依法追究投标方相关责任。 5.3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我司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 入我司供应商负面清单。 5.4 我司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供货商进 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1) 5.5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邮编:212006 联系人:李洁,手机:18912803578,电话:0511-88995004, 负责人:徐国仲 手机:13952886350,电话:0511-88995235 6. 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 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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