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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规定 (试 行) 华汽教务[2009]第 30 号 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是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和完善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既可以帮助学院更好地了解与掌握本科 教学实际状态,广泛听取学生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本科教学中存在的问 题,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又可以充分发挥学生主体的作用,使学生 了解学院有关教学信息,促进教学过程中的互动与交流。为做好学生教学 信息员(下简称为“学生信息员”)的相关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信息员聘任条件 1.责任心强,工作实事求是,公正诚信。 2.注重调查研究,注意信息的搜集与记录,做到言之有据。 第二条 学生信息员工作任务 1.负责收集有关我院教学方面的各种信息,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学 状况、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对学院和系教学管理的意见、对培养计划以 及其它有助于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改善学院教学环境、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的建议。 2. 每周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教学情况信息反馈表》提交 教务处。 3. 每学期交一篇 500 字以上的工作总结或感想,可以是表扬教学上的 好人好事,批评违反纪律的问题,也可以是针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 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需要时可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体会或经验。 4. 协助教务处开展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督促同班同学按时参加网上评 教。 1 5.配合学院开展各种教学专题调查, 及时传达学校有关教学信息。 第三条 学生信息员组织管理 1.每个学生自然班设立学生信息员一名。 2.学生信息员由所在系推荐产生,由教务处聘任。聘任期为一年。 3.学生信息员在聘任期间,各系应关心和支持学生信息员开展工作。 4. 聘期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学生信息员提交的信息、工作态度等对学 生信息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学院承认其工作为学生 社会工作,在学生综合测评时,由各系根据学院考核结果参照学生班委品 德操行社会工作加分档次酌情处理。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务处予以表彰 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务处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其学生 信息员资格。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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