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21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docx
附件: 2021 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注意事项 为更好开展 2021 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规定及 我校的实际情况,结合以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践经验,现对认定申请环节提出 以下注意事项: 一、学院填写汇总表 (一)汇总表填写要求 1.汇总表内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目。 2.汇总表中, “证件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大陆居民填写身份证 号,港澳台居民填写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 往大陆通行证号。 3.电子版汇总表中, “手机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 4.电子版汇总表中, “身份审核”填写以下两项之一:(1)在编;(2)拟聘。在 递交材料时,必须递交聘用合同并出具体现单位信息的 2021 年公积金缴纳证明。 5.电子版汇总表中“申请学科”填写说明: (1)填写“申请学科”时,凡是有三级学科的,必须选择三级学科;若该学科没 有三级学科的,方可选择二级学科,不得选择“其他”学科。 (2) “申请学科”及“学科代码”必须齐全、正确, “申请学科”名称要求与教学 任务书中填写的课程所在学科相一致,个人网上申报时不得随意更改“申请学科” 。 6.电子版汇总表中, “学历”填写以下三项之一:(1)本科;(2)硕士;(3)博 士(仅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历的请在表格内说明) 。 7.电子版汇总表中, “何时取得师德师风专题网络培训学时证明(正在培训的,填 写预计取得时间)”说明:从 2021 年度开始,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必须完成师德师 风专题网络培训并取得学时证明。如有未参加培训的申请人,请二级单位党组织汇总 名单后,于 6 月 30 日前与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安排培训。在递交纸质材料时,所有申 请人需递交师德师风专题网络培训学时证明复印件。 (二)以下几类人员不得申请: 1.派遣人员。 2.学校及下属部门(含各级学院及处室)的外聘人员。 3.2021 年 9 月 10 日之前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含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返聘 人员)。 1 备注:目前未开放外国国籍人士申请教师资格。 (三)汇总表递交时间 1.电子版汇总表: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邮箱地址:szk@dhu.edu.cn。 2.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报送师资科,地址:松江校 区行政楼 357 室。 3.申请名单如有变化,必须及时更新并重新提交。否则,将影响教师网上申请。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 申 请 人 请 于 2021 年 9 月 1 日 至 9 月 10 日 登 录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一 网 通 办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并搜索教师 资格从“立即办理”入口进行申报,网报时间到期,本市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未网上 申报者,视为放弃当年教师资格认定。 备注: 1.请申请人点击【认定信息填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必须在 2021 年 9 月 1 日-10 日期间完成),申请完成一天后点击【上传预约查询】进行资料上传(视数据 核验结果进行上传,必须在 10 月 9 日前完成)、预约体检(必须在 2021 年 10 月 30 日 12:00 前完成预约)等后续流程。 【认定信息填报】 、【上传预约查询】两项操作严格按 照先后顺序进行。 2.选择确认点:应选择“东华大学”为确认点。 3.选择考试形式: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形式。 4.个人证件照。只须电子版,无须纸质版。照片上传要求如下: (1)本人近 6 个月以内 1 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与“认定信息填报”处上 传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 (2)照片文件应为 jpg 格式。 (3)照片文件应小于 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4)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 290 像素并小于 300 像素;高度应大于 408 像素 并小于 418 像素(建议使用 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 ACDsee 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5)照片必须显示申请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 得侧身; (6)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 (7)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无边框(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 等物体),建议申请人避免穿着白色服装; (8)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 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9)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10)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11)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审核不通过退回要求重新上传,递交材料截止前 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本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无效。 照片样张: 5.个人承诺书上传要求: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时下载个人承诺书,须用 A4 纸打印。打印后请在“承诺 人”处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日期后,将承诺书拍照上传 (照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纸张必须 A4 竖版、正面、整体清晰) 。签名后 上传成功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可在线预览《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上 传效果。如预览时发现《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 新上传。 6.身份证上传要求: 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证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 、“有效 期”等信息。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 成功调取证照证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身份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 。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有效期 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调取信息的申请人向人事处递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 内的身份证原件。 注: (1)身份证遗失,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 相符或未能成功调取信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拍照上传(照 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向人事 3 处递交材料时提供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并限时递交办理完成的身份证原 件。 (2)港澳台居民将有效期内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 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 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人事处递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证 件原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须进行在线核验,不能成功 调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 并在向人事处递交材料时出示有关证件的原件(具备博士学位申请人,勾选“免测” 项后,须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博士学位证)。 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 为 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在认定信息填报时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 请人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 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向人事处递交材料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 证书原件。博士免考。 注: (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 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2)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负责,地址为:延安西 路 900 号一楼,咨询电话:62558388。 (3)普通话证书遗失,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上传发证机构开具的遗失证 明或普通话成绩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请人证书原件信息 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申请人,开具遗失证明一律不予认 可,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8.学历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请按照系统 提示要求上传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有关证件的原件(申请人每年只能进行 2 次 学历证书在线核验,请申请人在填写学历证书信息时慎重填写,仔细核对后再提交信 息,以免学历信息核验失败) 。 申请人须将学历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证书必须正 面、整体清晰) 。不得上传学位证书。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过程中将进行学历信息在线核验,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 4 取的“姓名”、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等信息。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 学历证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 显示为“待检验” )的申请人,另须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拍照上传 (照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向人事处递交材 料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 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 告”原件。 注: (1)学历证书遗失,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申请人,自行将学历学校 开具的学历证明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照片必须正面、整 体清晰);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学 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自行将学历 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照片必须正面、 整体清晰),另须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拍照上传,向人事处递交材料时 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学历证明书原件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 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 (2)博士需要上传学位和学历两份材料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 200KB,格式 为 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如果只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历的,则上传其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电子版证书。在博士学位公示期间,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 得申请,需正式获得博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3)2000 年之前(含 2000 年)的所有博士学位及所有的军队院校博士学位现场受 理时另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A4 纸)。 (4)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向人事处递交材料时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 纸);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向人事处递交 材料时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及复印件(A4 纸)。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 成在线核验,申请人自行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 5 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 人事处递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学历证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 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 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6)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 人自行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 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人事处递交材料时时须同时 提供学历证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大使 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8)“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 http://www.cscse.edu.cn。 (9)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且未完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包含正在办理的人员)不得在 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9.《高等教育学概论》、 《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 的考试合格证,博士免考。 申请人不需上传及递交考试合格证,认定机构会进行信息比对,未通过比对人员不 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10.公积金缴纳清单。无需来人事处盖公章,直接上传。 申请人须自行将 2021 年公积金缴纳清单原件(必须体现单位信息)拍照上传(照 片大小为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纸张必须正面、整体清晰)。末次缴纳时间要求为 2021 年 8 月及以后。 11.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所递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不得随意修 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三、体检环节 (一) 体检时间 2021 年 9 月 5 日-10 月 31 日。 6 (二) 体检时,申请人注意事项 1.体检不含双休日,各医院具体时间安排以打印完成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 表》上的预约时间、地点为准。未按时完成体检的,后果自负。 2.打印《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必须在 10 月 30 日之前,要求 A4 纸正反面打 印(必须是已经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照片显示在体检表上)。 3.申请人体检时无需空腹前往,但请注意饮食清淡。 4.如果体检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复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为不 合格。复检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 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 5.体检各项检查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不得自行前往门诊、急 诊或者其他医院进行检查。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6.关于拍胸片的问题: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在体检医院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 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体检医院当场验孕,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7.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视为体格不合格,本次认定不予受 理。 8.医院作出体检结论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将体格检查表带离医院。 9.体检后十个工作日可上网查询体检结果,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体检医院。 10.体检报告由医院统一递交至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需本人领取。 11.请申请人保留体检发票,便于查询(对已经完成体检但始终未查到体检结果 的,请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通过高校人事处与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 逾期将无法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 12.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 理,自发现之日起 5 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博士免) 各学院(部、中心)自行组织专家对非博士学位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专职辅导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生处统一组织。 7 (一)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2021 年 9 月 1 日-10 月 15 日各部门组织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 提交测试方案和测试专家名册时间 2021 年 9 月 24 日之前,各学院(部、中心)和学生处提交附件 2:《2021 年教育 教学能力测试方案》和附件 3:《2021 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名册》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注意事项 1.参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专家所评审学科必须与其专技职务学科相近,不得跨 学科评审。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须由专家在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中作评价结论 及签名。 3.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专家填写要求:必须两名以上专家(副教授或教 授)签名,评价表上有一条不合格,综合评价即为不合格。 五、递交纸质材料 (一)递交材料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学院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学历认证不 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申请要求,不再通知补交材料。 (二)纸质材料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有效期内) 。 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 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2.师德师风专题网络培训学时证明(复印件)。样张如下: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递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 8 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 具。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 罪记录证明函件》 (查看附件):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电子版在 2021 年 9 月 13 日之前发送到邮箱:szk@dhu.edu.cn;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盖 章后,寄回高校人事处;高校人事处将函件发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将函件交给香港或 澳门的警务部门;经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核实后,由其将函件返回上海市教育人才交 流服务中心。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 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博士免)。 5.学历证书(复印件) 。 6.教案设计(A4 纸,教案设计内容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博士免)。 7.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A4 纸,博士免) 。 8.教学任务书(原件) 。 (1)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 (2)教学任务书必须说明所有教学任务。 (3)时间必须包含 2021 学年。 (4)凡聘用合同上注明聘用岗位为“教学” 、“科研”岗位的,可不提供教学任务 书;聘用岗位非“教学”、 “科研”岗位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一律提供教学任务书; 高校附属医院申请人一律提供教学任务书。 (5)专职辅导员,如没有其他学科教学任务,则申请思政学科。 (6)具体流程如下:申请人填写教学任务书,交学院审核后至教务处(行政楼 245 室)进行审核。递交材料后审核期间,不得更改或补交教学任务书。 9.劳动合同。申请人员须提供相关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10.公积金缴纳清单。 11.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 12.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根据数据核验结果后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递交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中,所有打印件、复印件必须内容清晰。 2.申请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必须按照原比例大小 1:1 复印,不可随意缩小或放 9 大。 3.申请材料中,所有证书、证明内容有任何修改之处,须加盖校正章或公章。 六、领取申请表及证书环节 1.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含复查合格)的人员,由高校人事处 相关负责人前来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体检不 合格后复查结果仍未确定的申请人员,2021 年教师资格申请无效。 2.教师资格证书由高校发到申请人手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高校人事处相关 负责人放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不补。 3.领取证书时间:一般为 2022 年 3 月。 七、其他 在内地(大陆)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递 交材料及申请认定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本科、硕士需参加三门专业课程 考试及能力测试,博士可免三门专业课程考试及能力测试。 备注: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 日起 5 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