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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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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 第一条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的育 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依据《高校学生社团管 理暂行办法》《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 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 由本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 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 第三条 学生社团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以及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学联组织和学 校有关规定,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践行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 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参与性的特点,善用网 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 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 长成才。 (三)发挥沟通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的桥梁纽带作用,参 与校内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二章  第五条 管理机构 学生社团受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全 面指导,校团委具体负责。校团委履行对学生社团工作的 主要管理职能,承担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注销、组织 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档案管理和工作保障等工作。  第六条 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 是全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并协助 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引导和服务 社团发展。 第三章  第七条 成立、注册和注销 学生社团分为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 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等五大类。社团成立必须 具有挂靠单位及至少一名指导老师。挂靠单位应是学校各 单位、各部门;指导教师应是本校正式教职工。挂靠单位 及指导教师应熟悉该社团工作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 包括对社团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 性、安全性的论证等。  第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国家实行 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规定,不得成立宗教类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应由社团发起人向社联申请筹备, 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 10 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是具有正 式学籍的学生,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 所必须的基本素质。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全称应冠以“陕 西中医药大学 XX 社团(协会)”字样,能直接分辨出社团 的类别、开展活动的范畴; (三)有社团挂靠单位;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 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 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程序及其他应当由章程 规定的事项。 筹备申请成立的社团发起人须向社联递交《陕西中医药 大学学生社团筹备申请表》(附件 1)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社团的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 3.社团的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4.社团的章程; 5.校团委或申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成立涉外背景的学生社团,除办理规定的登记注册手续 外,须经保卫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意,并报校党委宣传 部批准,按照相关规定,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活动。 社联在收到社团成立申请和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对申请成立的社团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上 报校团委审核。对初审不通过的,应向发起人说明理由。校 团委收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初审结果后,在两周内完成审核, 并做出推荐决定,报校党委宣传部继续审批。未被批准的, 在学期内不得再次申请。经批准成立的社团,应召开会员大 会,通过章程,产生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将结果上报校团委, 并于会后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 对于新成立的社团, 校团委经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后以公告形式向全校公布。 社联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动员组织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 相近的学生社团合并组建新的学生社团。 第九条 学生社团的注册为每学年一次,在每学年第一 个学期的第一个月内进行。学生社团的注册工作程序如下: (一)持《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证》到社联申 请注册,同时提交上一学年的工作总结、组织机构换届情况、 新一学年工作计划和有关原始资料; (二)社联根据学生社团上报的资料,召开社联部长级 会议,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书面的意见,上报校 团委; (三)社联根据校团委的批复,对符合注册要求的学生 社团进行注册登记,并予以公示; 同时,对有以下情况的学生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注册所需资料或资料混乱; (二)限期整改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学生社团; (四)其它经审查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 第十条 社团有需要变更的事项,注册时需同时提交《陕 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信息变更表》。没有进行注册的学 生社团不得以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 活动,否则将追究该社团负责人的责任,有违法乱纪行为, 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联应当对其进 行注销: 1.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违反 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学联组织和学校相关规定的; 2.学生社团活动违背章程和宗旨,情节严重的; 3.一学期内不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或开展的学生社团活 动质量不高,未通过社联考核,经限期整改无法达到要求的; 4.进行盈利性活动,对会员乱收会费,且屡禁不止的; 5.利用学生社团名义进行非法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6.与挂靠单位、指导老师无实际沟通联系的; 7.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四章  第十二条 组织建设 学生社团的成员须是学校具有学籍的在校生。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 有权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有权按照章程 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按章程缴纳会费,积极 参加社团活动。 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应通过社团内部民主选举,经 社联批准后产生。社团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学习成绩在上一学年考试中无不 及格课程。在校期间曾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不得担任或继 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 第十四条 社团指导教师必须是本校在职教职工,应具备 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 专业知识。指导教师每学期需指导社团活动 2 次以上并做 好工作记录。指导教师原则上由社团挂靠单位推荐,专业 性较强的社团,可以跨单位选聘指导教师。校团委负责对 指导教师和社团聘请顾问情况统一备案、定期审核。未经 审核,社团不得聘请校外人员担任顾问。  第十五条 校外社会机构在校内面向学生成立分支机构, 或者学生社团要成为校外社会机构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 构,须按照成立程序,报校党委宣传部同意,并报团省委 或省学联备案。 第五章  第十六条 活动管理 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并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 不得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宪法、 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不得 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开展纯商业性活动。 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举办活动,应该在活动举办前至少五 个工作日内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 (附件 2),经指导教师、挂靠单位和校团委同意后方可 开展。对参与人数较多或在校外举办的活动,校团委应对 其流程方案、经费管理、安全预案等严格把关,必要时会 同保卫处一同对安全预案进行审核,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地进行。 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士出席活动,须经校团委 同意,必要时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邀请外籍人士参加活 动或开展涉外合作、涉外活动项目,须经国际交流与合作 处同意,并报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在校团委指导下进行。 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到校外参加活动时,应提 前向校团委申请,并报告活动相关情况,获批后原则上应 由社团指导教师或校团委干部带队。  第二十条 校团委重点加强对来自校外,尤其是境外的机 构和个人支持学生社团开展调研、交流、访问、培训等活 动的审核和管理,必要时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研究 处理。学生社团不得以企业及任何特定校外机构或个人冠 名。对于与企业、社会机构联系紧密的创新创业类社团, 确需冠名,须经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对 企业、社会机构特定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社团,校 团委要加大管理力度。 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接受校外新闻媒体采访,须报校团 委并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任何学生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 接待新闻单位。 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 和其他标志,但必须经社联批准备案。 第六章  第二十三条 经费管理 学生社团主要活动经费来自于学校拨款、和 会员会费等合法渠道,原则上不鼓励社团学生通过外联行 为拉取社会赞助。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社团集体活动,任何 单位和个人严禁侵占、私分或挪用。  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如收取会费,须根据实际情况明确 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人均 100 元的标准。通过社团 内部民主决策后,报社联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写入社团章 程。除会费外,社团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它费用。 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应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每学 期向全体成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社联做好社团经费来源 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  第二十六条 社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学生社团接受 校外资金特别是境外资金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各项收入全 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并做好活动内容 监管。 第七章  第二十七条 档案管理 各学生社团要建立自己的档案,并有专人负 责收集与管理。各学生社团的档案主要包括: (一)章程、组织机构、社团规章制度; (二)每学年的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团负责人登记表; (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四)每次活动形成的有关文字、音像材料; (五)学生社团成员的流动变化情况; (六)学生社团干部换届情况; (七)学生社团奖惩情况; (八)社团财务账目。 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在新学年开学二周内将上一学年本 社团档案材料整理后,统一上报社联存档。 第八章 工作保障  第二十九条 学校每年划拨社团工作专项经费,支持学生 社团健康蓬勃发展,为学生社团提供活动场地、器材、设 备等方面的支持,配好配强指导老师,提供必要的物质保 障。学校整合多方力量和资源,为学生社团对外交流搭建 平台,提升社团活力和工作水平。  第三十条 校团委通过制定《陕西中医药大学星级社团评 比办法》的评比表彰方式,指导、支持和鼓励学生社团工 作发展。  第三十一条 校团委负责根据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进行工 作量认定,根据指导活动数量及效果评选一定数量“年度 社团优秀指导教师”。  第三十二条 校团委每年对优秀学生社团及个人进行表 彰奖励。评选“优秀学生社团”“社团优秀学生干部”等 荣誉称号。使学生社团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 第九章  第三十三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团委负责解 释。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本办法施 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手续。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筹备申请表 2.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 附件 1: 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筹备申请表 社团名称 社团类别 社团宗旨 社团简介 (成立目的及主要开展活动) 社团发起人基本情况(5 名)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学院班级 联系方式 社团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所在单位 职称 挂靠单位意见 校团委意见 负责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公章) 日 年 月 日 注:1.学生社团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 律互助类六个类别; 2.此表正反打印。 附件 2: 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 申请社团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校内 □校外 社团负责人 联系方式 指导教师 联系方式 经费预算 经费来源 是否有校外经费支持 支持单位 是否有校外单位参加 单位名称 校外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是否有校外人员参加 人员名称 校外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 □ 参观考察 座 □ 调 研 □ 支 教 活动类型(在符合的 □ 学习培训 □ 文艺晚会 □ 讲 座 □ 访 谈 类型前划√) □ 文体比赛 □ 联谊会 □ 展 览 □ 报告会 □ 社会实践 □ 网络活动 □ 宣 传 □ 交流会 □ 其他 □ 讲 活动方案 指导教师意见 挂靠单位意见 校团委意见 签名: 负责人: 负责人: (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经费应来自学校拨款、社会赞助和会员会费等合法渠道; 2.此表正反打印。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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