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7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2017 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 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 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 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 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 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应回避的岗位是指: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 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 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 2017 年 6 月 1 日 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招聘简章》和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 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 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家教育 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为准。 6、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7 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必须在 2017 年 7 月 15 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必须在 2017 年 6 月 1 日前取得。 7、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 1 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8、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符合简章和《2017 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中规定的其他报考资格条 件的,应在备注栏进行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 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部门资 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 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缴费成功后,应下载打印《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9、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 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 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 6 月 3 日上午 9:00-11:30 到临 清市人社局(果园街 80 号原劳动局办公楼 309 房间)办理减免手续。 确认和办理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 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 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 件及复印件); 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 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 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 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10、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招聘部门在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 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 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 他岗位。 11、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 聘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在《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12、笔试结束后,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查询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 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 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 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需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 聘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同意应聘的证明(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 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 业)、是否同意参加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 公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以上材料 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 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 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 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 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和户籍所在地退伍军人安 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 14、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 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和 地点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择期公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 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 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5、如何办理报到手续?试用期如何规定? 办理聘用手续后,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在 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要求 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 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 3 年(含试用期)。 16、应聘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 必须一致。 17、考生通讯方式变动如何处理? 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 式如有变动或对公开招聘有疑问,要及时与临清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以 免影响正常考录。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18、是否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 训班。特别提示:凡参加或使用社会上所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辅 导网站、上网卡和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造成误导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