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北海道大学接收办法(2011).doc
北海道大学 招收中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生的通知 招生对象 1. 国家留学基金委所指定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院校的学生。 2.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条件的学生。 3. 获得所属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资格的学生。 4.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其所在院校须是本校的友好学校或友好院系。 享受待遇 1. 每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 10 万日元左右的奖学金。 2. 由北海道大学提供与学费等额的奖学金,即享受免交学费的待遇。 3、北海道大学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学生尽可能提供半年到一年的住宿。 招生课程及研究生院 Ⅰ招生课程 1. 博士研究生(学制 3 年) 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视其实际情况,为了适应北海道大学的学习、研究及生活环境,可以 先读 6 个月的预科生课程(在此期间,也由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本校提供学费资助) 。 2. 联合培养博士(6-24 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的学生不能取得北海道大学学位证书,但能获得学分和留学证明。 3. 以攻读博士学位为前提的硕士研究生 以攻读博士课程为前提,进入本校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生,在硕士研究生期间,本校也 提供学费资助。 Ⅱ 能够接受该项目留学生的研究生院和研究所 文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生院、经济学研究生院、教育学研究生院、公共政策研究生院、 国际传媒与观光研究生院、理学研究生院,环境科学研究生院、生命科学研究生院、 医学研究生院、口腔学研究生院、保健科学研究生院、工学研究生院、信息科学研究生院、 农学研究生院、兽医学研究生院、水产学研究生院、综合化学研究生院 低温科学研究所、电子科学研究所、遗传基因病控制研究所、催化化学研究中心、 斯拉夫研究中心、信息基础中心 申请方法及时间 1. 从国内所属院校获得“中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资格。 2. 登录北海道大学的网站 www.hokudai.ac.jp 进入相关研究生院选定指导老师。 3. 通过老师公开的联系方式与老师取得联系,或通过北海道大学北京代表处联系导师。 4. 通过北海道大学北京代表处联系导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具体请参照 www.hokudai.cn )。 (1)研究计划书 (2)老师推荐信 (3)成绩单 (4)个人简历 (5)学历和学位证书(6)语言能力证明证书 5.申请时间。一般遵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所属大学的时间安排即可。 ※各研究生院接受学生的手续不同,至少应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所属大学规定的截止日期前 1 个月提出申请。 6.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http://www.hokudai.cn/chinese-gb/study-abroad_procedure08.html 欢迎获得所属大学推荐资格的学生与北海道大学北京代表处联系。北京代表处将为 您提供帮助,愿您顺利找到接收的指导老师。 北海道大学北京代表处 邮编:100080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北大街 151 号 北大资源大厦 806 室 电话:010-5887-6455 传真:010-5887-6456 E-mail:Beijing_office@hokudai.cn http://hokuda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