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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政办发〔2022〕2号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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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政办发〔2022〕2 号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若干措施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 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泗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制定 — 1 — 以下措施。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镇(街道) 、县 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辖区、本部门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 时期的重要任务,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 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 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明确承担依 法行政、法治建设职能的工作机构,建立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的工作运行体系。 二、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审核)机制。一是全面推行合 法性审查(审核)机制。提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的 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均需提前经过县司法局合 法性审查(审核)。县政府合作协议法制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内容复杂、专业性或者技术性强、争议较大的合 作协议,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限,但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确 需紧急审核的,承办部门应当就紧急情况作出书面说明,由县 司法局合理确定审核时间。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审核) 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严格执 行立项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 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起草单位将相关 材料及时上传至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信 息管理系统。内容涉及市场主体奖补等优惠措施的,须附公平 — 2 — 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未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 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集体审议,不得以征求意见、会 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县政府及各镇(街道) 、 各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除依法不予公 开、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三是落实后评估制度。对重 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后评估,后评估结果应当作 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重要依据。 三、积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 法监督“双下沉”机制,落实县直部门“下沉执法+委托执法” 的模式,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镇街,持续完善镇街行政执法 体制,完善委托执法事项清单,依托“乡呼县应”平台无缝衔 接全域执法。充分发挥“局队合一”“科所共建”“室所联动” 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作用,监督镇街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高 效。健全镇街与县级执法部门协调协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 制化,探索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 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执法单位、检察 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禁止有 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能采用说 服教育、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 不实施行政强制。 四、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和监督力度。加大食品药品、 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 — 3 — 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校园欺凌、校园食品 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 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 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 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 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 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 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创新开展民生事 项随同执法检查同步监督活动,执法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执 法检查时间“三不定”,执法检查对象在活动当天从检查对象信 息库中现场确定,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存在随意检查重复罚 款、超越职权提高罚款标准、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 违法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并据此罚款、不按照法定处罚程序进行 处罚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信 息公示制度。在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面公示执法人 员、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执法流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要 素信息。执法决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决定在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其他执法决定 20 个工作 日内公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推行执法全 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单位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 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 — 4 — 对查封扣押、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 活动,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听证、留置送达等容易引发争 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记录音视频保存 期限不少于 2 年,法律法规规章对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 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各镇(街道)、各执法部门要明确法制审核科室,审核人员原则 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 5%,法制审核人员不得为案件承 办人员。 六、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济宁市行政执法 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实施“云执法”,严格执法数据管控。推进 “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移动执法 APP+执法终端”三位一体智 能化执法办案。推行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按照“应上尽上,有 案就录”的原则,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案件, 纳入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实现线上 线下同步操作,不得“系统外循环” 。每月对各执法单位网上运 行情况进行网上抽查通报。实行执法信息通报制度,执法单位 执法情况每月一报送、每季度一通报。 七、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 上岗制度,非在编正式人员不得考取执法资格,未通过执法资 格考试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 资格,实施执法证件收回、暂扣、吊销惩戒机制。建立行政执 — 5 — 法人员、试题“双随机”抽查现场闭卷考试机制。严格落实《行 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 各镇(街道)、各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力 度,每年不少于 4 次集中培训。 八、严格规范行政程序。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行为,规定不明确的按照《山东 省行政程序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亮证执法”,执法要出示或 佩戴执法证件,行政执法须有 2 人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另 有规定的除外。遵循事前告知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可能影响行 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除法定情形外,应当书面告知其事实、 理由、依据,陈述权、申辩权,以及救济的途径、方式和期限。 对公民处以 500 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00 元以上罚款,以及按照规定作出执法决定前应当听证的,要告 知并组织听证。情节复杂或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应由执法单位 集体讨论决定。 九、不断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山 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全面提升应诉能力。坚持行政机关负 责人出庭应诉、出庭报备、案件专报制度,各镇(街道) 、县政 府各部门接到法院起诉状、传票或判决、裁定之日起 2 日内报 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提醒、督促案件办理并形成案件专报向县 委、县政府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保持 100%,正职负责 — 6 — 人出庭率达到 60%以上。实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评估制度, 被诉行政机关要形成书面败诉分析报告,凡败诉的行政案件要 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建立行政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各 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每年应当统计、分析、研究本单位负 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机关败诉等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县司 法局汇总分析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形成年度报告,上报县 委、县政府。在县人民法院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基地,定期通过 旁听庭审、专家授课、案例通报等方式对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进行培训。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 1 次行政诉 讼案件政府法院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向行政机 关制发司法建议书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处理完 毕之日起 30 日内将结果函告人民法院,并抄送县司法局备案。 法院生效裁判履行率达到 100%。 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用 原则,聘请政治素质高、法律经验丰富、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和 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型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县政府法律顾问原 则上从省市知名、规模律师事务所聘请,各镇(街道) 、各部门 可从市县知名、规模律师事务所聘请,4 月底实现全覆盖。重视 单位内部公职律师培养,实行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充分 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合同订立修改等提供法律意见,为 处置信访案件、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诉讼、 — 7 — 仲裁等法律事务。 十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 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提高行政系统 内部严格纠错和化解争议的工作能力,倡导将行政争议化解在 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被复议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10 日 内)内提交答复书和证据等材料,并提高答复质量。严格依法 办案,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提高纠错率, 倒逼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执法不规范问题,下发《行 政复议意见书》督促改进,执法单位收到意见书 60 日内将整改 情况报县行政复议办公室。加大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力度,无故 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的,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处分。 十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 制度。开展政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清 理整顿工作。实施“1234”联动模式,打造更有温度的法治化 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 0.5 个工作日。证明事项清单 100%落实落地。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22 年 底前,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 100%。 十三、加大督察考核力度。县政府每年 2 月中旬前向市政 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 — 8 — 设)工作情况。执法单位于每年年底前向县政府报告本年度依 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 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 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 作开展。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 依法依纪予以问责。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县 委、县政府对各镇(街道) 、各部门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 全县综合考核体系。强化法治督察,重点围绕推动依法行政(法 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落实 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督察考评,督 察结果作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的要素。对工 作不力的通报批评,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对成绩突出的按照 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9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 — 2022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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